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达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
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
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审批程序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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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
调节利润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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