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关于与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7-035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深圳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招商局港口直接持有的

Mega Shekou Container Terminals Limited(以下简称“Mega SCT”)80%股权所

对应的相关股东权利和权力。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与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吕胜

洲、李玉彬、刘彬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得到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亦无需经过政府审批。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 联 方 名 称 : 招 商 局 港 口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China Merchants Port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董事会主席:李晓鹏

股本:195.48 亿港元

1/6

注册地址: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 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 38 楼

商业登记证号码:14602056-000-05-16-0

主营业务:港口业务、保税物流及冷链业务、物业开发及投资

主 要 股 东 : CM UNION ( BVI ) LTD. , 持 股 34.37% ; CM Investment

Development LTD.,持股 27.58%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2016 年末净资产 737.38 亿港元,2016 年营业收入 79.76 亿港

元,2016 年净利润 62.06 亿港元。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情况:招商局港口成立于 1991 年 5 月 28 日,

曾用名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2016 年 8 月 10 日正式更名为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

公司。招商局港口是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港口开发、投资和运营商,在中国沿

海主要枢纽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港口网络,并成功布局南亚、非洲、欧洲及地中

海等地区。受益于新增项目及海外项目增长带动,2016 年招商局港口业务增速好

于行业水平,全年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 9,577 万 TEU,比 2015 年增长 14.5%;完

成散杂货吞吐量 4.6 亿吨,较 2015 年增长 30.2%。过去几年,招商局港口保持了

港口核心业务和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通过实施国内战略、海外战略和创新战略

三大举措,招商局港口未来将在全球港口集装箱输送量、市场占有率、港口综合

开发业务收益、经营管理水准、资源利用效率、劳动生产率、品牌等方面持续提

升至世界一流。

关联关系:招商局港口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本次股权托管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名称:Mega Shekou Container Terminals Limited

企业性质:境外有限责任公司

股本:1 美元

2/6

设立时间:2006 年 11 月 15 日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公司登记号码:1063456

主要股东:招商局港口,持股 80%;Modern Terminals Limited,持股 20%

主要资产情况:Mega SCT 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拥有蛇口集装箱码头 1-9#泊

位的公司的 100%股权,主营业务为集装箱的港口装卸及仓储服务。

关联关系:Mega SCT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股权托管构成关联交易。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托管范围

招商局港口直接持有的 Mega SCT 8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及招

商局港口就该等目标股权所享有的部分股东权利和权力。

2、委托权限

(1)代表招商局港口提议召开 Mega SCT 股东会;

(2)以招商局港口名义委派股东代表参加 Mega SCT 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代表招商局港口向 Mega SCT 及 Mega SCT 各下属公司委派或撤换其委

派的董事。但为保障招商局港口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本公司应保证向 Mega SCT

及 Mega SCT 各下属公司分别委派一(1)名招商局港口指定的董事。

(4)双方一致同意,托管期限内,本公司在代表招商局港口行使股东权利

和权力时,涉及下列重大事项的,应取得招商局港口的事先书面同意:

①就 Mega SCT 及其下属企业注册资本或法定股本或已发行股本的变更以及

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申请破产、解散和清算等事项行使股东权利;

②修改 Mega SCT 公司章程;

3/6

③另行委托第三方行使招商局港口的股东权利。

(5)双方一致同意,托管期限内,招商局港口就其目标股权所享有的以下

股东权利和权力不属于委托权利仍由招商局港口自身行使:

①Mega SCT 股权的所有权、收益权、分红权、处分/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

转让或在 Mega SCT 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负担);

②Mega SCT 终止时剩余财产分配权;

③查询知情权;

④除按照《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授予本公司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和权力

外,招商局港口根据适用的法律或 Mega SCT 股东协议和 Mega SCT 公司章程等

规定享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和权力。

3、 托管费用

《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托管事项为无偿委托,招商局港口不需要就托

管事宜向本公司支付任何费用,本公司亦不需要向招商局港口支付任何费用。

4、有效期限

《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并在托管期限内持续有效。

托管期限为自《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较早日期时止:(1)

《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满三年;(2)招商局港口不再控股 Mega SCT

或不再控制本公司。

五、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招商局港口自 2012 年 9 月做出在未来 3-5 年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彻底解决同

业竞争的承诺以来,多次组织中介机构积极策划相关方案,力争按期兑现承诺,

但由于诸多因素限制,目前尚未能实现。尤其是 2015 年,本公司拟向招商局港

口下属控股企业发行股份购买其港口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以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但由于本公司与标的资产少数股东

4/6

经多次沟通、谈判后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保护本公司股东利益,经慎重考虑,

本公司决定终止前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此后招商局港口一直积极努力尝试兑现

承诺,但都由于 2015 年以来资本市场较大波动等各种因素限制未能实现。

为履行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结合 Mega SCT 的资产(主要包括蛇口集

装箱码头 1-9#泊位)特点,以及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招商局港口

与本公司多次讨论研究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的可行性方案,并计划将所直接持

有的 Mega SCT 80%股权的相关股东权利和权力委托本公司行使。《股权委托管

理协议》签署后,可进一步增加本公司在深圳西部港区的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有助于提高西部港区的市场竞争力,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积极影响。

六、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本公司与招商局港口未发生其他关联交

易。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委托管

理协议》是必要的,且适宜合理的,亦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深圳西部港区影响力。

3、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符合有关法规的规

定。

八、 备查文件

1、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3、《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5/6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6/6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