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7-091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综合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于2017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渣打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渣打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渣打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4,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此次授信为信用方式,该事项已于2017年
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告(《2017-012 瑞普生物关于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
药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补充龙翔药业为上述授信的借款人,其可使用
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为龙翔药业使用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实际融
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的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龙翔药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在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内以龙翔药业与渣打银行天津分行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会议审议情况
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守
军先生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的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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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住所:武穴市龙坪镇五里村
4、法定代表人:胡文强
5、注册资本:壹亿壹仟肆佰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叁拾叁圆整
6、成立日期:2008年01月31日
7、经营范围:非无菌原料药(氟苯尼考、替米考星、磷酸替米考星、盐酸沃
尼妙林、氟尼辛葡甲胺、硫酸头孢喹肟 、托曲珠利)、粉剂、预混剂、颗粒剂、
医药化工中间体(不含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21年1月3日止);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或技术,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68.48%的股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217,661,821.60 217,784,603.19
负债总额 92,204,667.74 86,391,024.79
净资产 125,457,153.86 131,393,578.40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163,722,701.96 52,364,919.54
利润总额 163,722,701.96 6,819,012.01
净利润 13,258,375.48 5,936,424.54
注:以上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7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龙翔药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6年末和2017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42.36%和39.67%,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其本身具有较
强的偿债能力。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以上最终担保额度将在董事会审议的
额度内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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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认为,龙翔药业的业务发展迅速,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公司就对龙翔药业的担保进行过充分的测算分析,认为其具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
力,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龙翔药业提供担保的事宜。
龙翔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将要求龙翔药业在实际融资事项发生时
提供足以保障公司利益的反担保,从而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所审议的担保事项,
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被担保方龙翔药业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良影响。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审议结果
通过了《关于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包括本次担保额度)为19,150万
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
度(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0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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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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