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7-102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董事 8 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
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
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与日常活动
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
益”项目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经营目
标责任书》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