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7-048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向所有董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并与各位董事确认已收到会议通知及文件。本
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董事章文藻、韦岗、
唐占库、独立董事龙哲、程浩忠参加通讯表决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7 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半年
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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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在报告期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大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
明确意见。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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