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7-057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人,董事
唐柱学委托董事宋君恩代为出席并代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主席柏子平、监事张
卫江、监事丁龙山、副总裁邵海波、副总裁周斌、财务总监刘迎新列席会议。董事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兴明先生主
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的公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发
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汇川创新
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规划,为利用公司产业背景和优势,挖掘公司产业链上的上下游
优质企业,获取投资机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广东省深圳市出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汇川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该
子公司是汇川技术就股权投资业务设立的投资平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经纬轨道交通
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建锋先生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鉴于轨道交通行业的行业属性,同意在马建锋先生承诺能达成更高的业绩目标的
前提下,就获得地铁牵引系统订单承诺事项进行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
案》。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
款 14,025 元,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因市场项目需求变更、产品
切换等原因导致报废的存货 566,584.74 元予以核销,共计核销资产金额为 580,609.74
元。
本次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
鉴于原激励对象刘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
关决议内容,公司决定对刘伟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7,999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 10.216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83,870 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
鉴于原激励对象沈俊伟、潘冬华、刘伟共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根据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沈俊伟等3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233,22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495元/股,回购总金额2,214,480.87
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
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
专户的议案》
为了有效地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及其专项账户,同意公司注销账号为
4420156640005900088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1、账户名称: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3、银行账号:44201566400059000888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IPO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项目、IPO项目“营销网
络中心”项目及闲置超募资金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1、截至2012年9月30日,“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项目共投入2,739万元,其中建
设投资支出107.3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支出2,631.64万元;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占计划
投资总额的比例为100%。该项目节余资金金额为0万元。
2、截至2012年9月30日,“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共投入1,98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支出46.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支出1,938.40万元;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占计划投资总额
的比例为100%。该项目节余资金金额为0万元。
3、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该专户的闲置募集资金已转至公司其他募集资金
专户内。
(三)截至2015年11月10日,该账户余额为0.00元。该专户注销后,该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涉及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动终止。此次注销行为不会影响其他募
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