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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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信息

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拟增资扩股引进新股东,引进

增资方的方式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就该等征集事宜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

公司公开征集增资方的公告》。

截至前述征集事宜的公告期满,本次征集的投资方合计 8 名,其中一名投资

方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烽火通信拟以现金

3,000 万元认购创新中心 18.75%股权,剩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拟以现金合计 7,000

万元认购创新中心 43.75%股权,具体认缴情况如下:

认购方名称 认购金额 认购的股权比例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12.5%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6.25%

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6.25%

北京祥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6.25%

武汉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6.25%

西安中科光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00 万元 3.125%

陕西光电子集成电路先导技术研究院

500 万元 3.125%

有限责任公司

就前述创新中心增资事宜,公司拟放弃有关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创

新中心前述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由 100%降至 37.5%,创新中心将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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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与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放弃权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

二、关联方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鲁国庆;

注册资本:104,669.3474 万元;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 88 号;

主营业务: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

术产品制造和销售,含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

具和附件、电力导线、电线、电缆及相关材料和附件、通讯线缆及附件的制造与

销售;系统集成、代理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

(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烽火通信总资产 24,322,494,000.90 元、净资产

7,279,677,577.85 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17,361,078,282.69 元,净利润

760,433,351.28 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创新中心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由光迅科技以货币

资金出资 6,000 万元(占股比 100%)设立,为有效整合国内外各类创新资源,建

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政产学研用资孵”的创新机制,

打造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平台。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60,022,000 元,净资产

60,022,000 元,净利润 22,000 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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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扩股烽火通信以及其他 7 名投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参考经备案

的评估值,本次增资价格确定为 1 元/股。

增资扩股完成后,创新中心的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变更为 16,000 万元,

公司将持有 37.5%的股权,烽火通信持有 18.75%的股权,其余 7 名投资方合计持

有 43.75%股权。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引进新的投资者,有助于创新中心未来发展。创新中心以《中

国制造 2025》为战略指导,充分发挥行业骨干企业主导作用,建立“政产学研用

资孵”协同创新机制,围绕新一代信息光电子产业发展的关键与共性技术问题,

有效整合国内外各类优势资源,实现信息光电子领域重点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突

破。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建成技术上代表行业国际领先水平、战略上保障产业

安全、信息安全、国家安全的信息光电子国家创新平台,实现核心光电子芯片和

器件的自主可控,支撑中国制造 2025 相关目标的达成。

2、根据创新中心的创建方案,公司先期已出资到位,不参与本次增资。本

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创新中心的股权比例由 100%降至 37.5%,创新中心不再

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 年初至 6 月末,公司与烽火通信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约 3.1 亿元,

除此之外,公司与烽火通信没有发生其他的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缴出资权,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八、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本次放弃子公司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增资优先

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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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原则,

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放弃权利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

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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