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
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会 7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
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7 年总经理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经营计划》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
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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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胡广文、金正旺为
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年薪(税前)分别如下:胡广文 100 万元,金
正旺 90 万元,黄宣泽 85 万元,毛浩 85 万元,徐勇 85 万元,吕向东 85 万元,
余向红 80 万元,胡强高 80 万元,毕梅 70 万元。
独立董事就 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
潮资讯网。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9,641,5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2017 年 4 月 14
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09,641,584 股变为 628,924,752
股,因此须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订。此外,2017 年 3 月中组部联合国资
委发文,进一步强调了央企及子企业落实相关工作的重要性,因此须对公司章程
相关章节和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修订后的《武汉光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章程的修订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
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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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2
号)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
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因此须在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增加相应条款。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二,修订后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
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余少华、夏存海、
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
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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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9,641,584 元。
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8,924,752 元。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209,641,58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
普通股。
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628,924,7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
普通股。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
改为: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
2017 年 3 月中组部联合国资委发文,进一步强调了央企及子企业落实相关
工作的重要性,因此须对公司章程相关章节和条款作出修订,具体如下: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公司应当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改为: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
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新增以下条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八章 公司党组织的职责全部内容替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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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党委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副书记各 1 名,其他党委
成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者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
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
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
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
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
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
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
公会决策,研究讨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 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方案;
(五)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七)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 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 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认为应提请党委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党委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
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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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在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三条后加入:
第五十四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