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关于第一大股东向董事长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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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8 证券简称:顺络电子 公告编号:2017-071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向董事长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转让概述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电子”、“公司”)收到第一大

股东金倡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倡投资”)及董事长袁金钰先生的通知,双方

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金倡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 4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转让给袁金钰先生。

本次转让完成后,金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7,719,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4%,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袁金钰先生将合计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及间接持有

的股份)公司股份 128,418,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3%,成为公司第一大

股东。

二、交易情况及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为 18.09 元/股,转让数量为 4,100 万股,总价格为 74,169 万

元,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金倡投资 88,719,980 10.86% 47,719,980 5.84%

袁金钰* 87,418,180 10.70% 128,418,180 15.73%

*注:袁金钰先生持股总数包含直接持股及通过顺络电子员工持股计划的间接持股。本

次权益变动前,袁金钰先生直接持有顺络电子 86,329,2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7%;

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1,088,980 股(不足 1 股的按 1 股计算),合计持有 87,418,180

股。

详细情况见交易双方分别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

三、交易各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倡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日:2003 年 1 月 3 日

注册地:中国香港

注册编号:828042

董事:倪秉达和郭成玲

法定股本和已发行股本:1 万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

股东:China First Holdings LTD.持有金倡投资 99.99%股权、倪秉达持有金

倡投资 0.01%股权。倪秉达为金倡投资实际控制人,持有 China First Holdings

LTD.100%股权。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袁金钰

国籍:中国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

个人简介:袁金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本次转让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6,32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7%,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1,088,980

股(不足 1 股的按 1 股计算),合计持有 87,418,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0%。

袁金钰先生未曾受过任何行政、刑事处罚,无诉讼和仲裁等事项,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袁金钰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转让协议基本内容

(一)当事人:

转让方:金倡投资

受让方:袁金钰

(二)标的股份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金倡投资持有的公司 4,100 万股无质押、无限售的流

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2%。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

转让股份的价格按人民币 18.09 元/股计算,总价格为 74,169 万元(即柒亿

肆仟壹佰陆拾玖万圆整)。转让股份的价格以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8

月 16 日顺络电子股票收盘价格 20.09 元/股的 90%确定。

袁金钰先生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 18 个月内,将上述转让价款全部支

付到金倡投资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股份交割

转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 个月内标的股份过户到受让方名下。

(五)协议签订日期及生效条件

协议签订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17 日,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股份限售及其他约定

1、袁金钰先生承诺,支付本次受让股份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并按照本协

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2、自本次转让相关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 18 个月内,以及本次协议相关款

项全部付清后 2 年内,袁金钰先生不主动申请从顺络电子离职,并根据顺络电子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选举、聘任勤勉、忠实履行相关职责;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

2 年内,不得到与顺络电子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

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投资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

3、自本次转让相关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受让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得违规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金倡投资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倡投资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2、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金倡投资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六、协议转让对顺络电子控股权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之前,顺络电子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倡投资为顺络电

子第一大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之后,金倡投资持有顺络电子股份数为 47,719,98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84%;袁金钰直接持有顺络电子股份数为 127,329,2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5.59%,袁金钰截至目前通过顺络电子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1,088,980 股(不足 1 股的按 1 股计算),共合计持有 128,418,180 股,占顺络

电子总股本的 15.73%。袁金钰成为顺络电子第一大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之后,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

1、顺络电子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顺络电子股权结构分散,各主要股东所持有股份表决权均不足以单方面

审议通过或否定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

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因此,顺络电子仍将保持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

七、其他相关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袁金钰未与任何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

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由于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因此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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