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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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卢元健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

下决议: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卢元

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

案》。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

方福建省三明同晟化工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元禾化工将部分富余的固态水玻璃向同晟化工销售,销售金额 900

万元。此前十二个月元禾化工已与同晟化工签署了销售金额为 275 万

元的固态水玻璃销售合同。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

会分别对此发表的同意意见,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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