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综超: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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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7-03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瑞香女

士于 2017 年 8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下午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刘瑞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7 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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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财政部规定保持一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和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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