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17-059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
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
4、 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 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调减“营业外收
入”项目 2017 年半年度发生额 2,080,498.78 元,调增“其他收益”项目 2017 年半年
度发生额 2,080,498.78 元,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
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
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