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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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17-060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8 月 31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30 日—8 月 31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8 月 31 日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30 日

15:00 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

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8 月 24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星期四)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公司会议室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

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

有人如需参加网络投票,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投资建设仪器仪表及传感器研发生产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与本通知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投资建设仪器仪表及传感器研发生产项

1.00 √

目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5 日(周五)上

午 9:00 至 11: 30,下午 13:3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公司会议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

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

件二),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公司会议室

邮 编:100094

联系人:刘楠楠

电 话:010-56973355

传 真:010-56973349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的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445”,投票简称为“康斯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或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

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10-56973349)到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

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公司会议室,邮政编码: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

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

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

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该列打

议案编码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投资建设仪器仪表及传感器研

1.00 √

发生产项目的议案

投票说明: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

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

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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