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7-045
关于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08 月 15 日收到刘
江山先生(以下简称“甲方”)的通知,已经与上海图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乙方”、“上海图赛”)签订《协议书》,就双方于 2017 年 8
月 13 日签署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LXHG2017-1)中 1.1
条款的内容进行调整。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甲乙双方于 2017 年 8 月 13 日签署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LXHG2017-1)1.1 条款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除标的股份以外的龙星
化工其他 60000000 股股份(简称“原授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也一并授权给乙
方使行。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除标的股份以外的龙星化工其他 60000000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调整为:甲方委托并授予乙方行使“甲方持有的龙星化工
的 32000000 股股份(目标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原授权股份剩余的 28000000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再授权乙方行使。
甲乙双方就被授予的表决权的相关事项,达成进一步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全权委托乙方作为唯一的、排他的代理人,按照龙星化工的公
司章程(含各项内部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龙星化工的股东大会上行
使目标股份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召集、召开、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向股东大会提案,提名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等权利,下同),乙方同意接受
甲方的委托在龙星化工股东大会行使甲方所持目标股份的表决权,此项委托自签
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委托后,甲方不得再就目标股份行使表决权,不得委托除乙方之外的任
何其他方行使目标股份的表决权。
3、乙方应按照其独立判断,依据乙方自身意愿自己行使或委托其他方行使
目标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需甲方另行同意,甲方对乙方(包括乙方代理人)就
目标股份行使投票表决权的投票事项结果均予以认可并同意。
4、乙方根据本议协就目标股份行使表决权时,无需甲方出具委托授权书。
若出现需甲方出具委托授权书、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或进行类似配合工作的情况,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乙方也可以选择使用
预先授权格式行使表决权。
5、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目标股
份行使表决权日的收盘价(若当日停盘,则按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的目标
股份市场总价的 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二、其他事项说明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刘江山与上海图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后,刘江山
先生仍持有上市公司 97,897,9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40%,其中
32,000,000 股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上海图赛行使,刘江山先生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65,897,9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73%,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图赛持有上市公司 32,632,63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的 6.80%,被
乙方授予 32,000,000 股的表决权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的 6.67%。上述两项合
计,上海图赛共拥有具有表决权的上市公司股份 64,632,634 股,该部分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本的 13.47%。
三、备查文件
1、表决权委托协议书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