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暴风集团: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经讨论,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发行东方财富证券—暴风影音 VIP 会员费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东方财富证券—暴风影音 VIP 会员费信托
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
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事项。
二、关于延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独立意见
公司决定延长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高学东 张琳 罗义冰
2017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