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8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D 座 22 层第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72,796,98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509,236,27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463,560,7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5.936739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1.59537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3413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德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形,无变更前次
股东大会决议情形。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郑宝金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曾劲先生 5,829,094,218 97.594046 是
1.02 郑宝金先生 5,826,906,315 97.557415 是
选举曾劲先生、郑宝金先生出任第四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股东代表董事曾劲先生简历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北
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64)。股东代表董事郑宝金先生简历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3)。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徐风女士 5,970,644,079 99.963955 是
2.02 王志成先生 5,970,620,079 99.963553 是
选举徐风女士、王志成先生出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
任期一致。上述非职工监事简历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北京金隅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序号 票数 比例(%)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 曾劲 251,950,703 100.0047
1.02 郑宝金 251,926,703 99.9952
2.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2.01 徐风 251,950,703 100.0047
2.02 王志成 251,926,703 99.995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1、2 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文亮、薄春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