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力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来源:深交所 2017-08-16 0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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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ZHONGDA LEADER INTELLIGENT TRANSMISSION CO., LTD.

(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 18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

(封卷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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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 录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2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1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21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21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22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23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24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25

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 27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31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45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投向.................................................................................. 4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45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46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47

一、风险因素.............................................................................................................. 47

二、其他重要事项...................................................................................................... 51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52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52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5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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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价格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岑国建和实际控制人、董事周国英

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

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

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3、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

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4、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

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关于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地履行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

(二)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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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

求。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

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中大香港、华慈创业、联创永

溢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中大香港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

司首次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华慈创业、联创永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其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

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芸芸投资、恒丰投资、华慈投资、德立

投资、德正投资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芸芸投资、恒丰投资、华慈投资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德立投资、德正投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董事岑国建、周国英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胡清、宋小明、周国浩、汤杰、冯文海、方新浩、伍旭君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

发行股票前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

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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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3、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

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4、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

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

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

导致无效。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关于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的履行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

(六)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岑建江、罗杰波、罗跃冲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

发行股票前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

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3、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关于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地履行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稳定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

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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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关于稳定宁波中

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的预案》(“本预案”)。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及程序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

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

价应做相应调整),则公司应当在 5 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在董事会决议

公告后 2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

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

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

在上述启动条件和程序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

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执行上述启动条件和程序且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若再次触发启动

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责任主体

稳定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公司及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称“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公司上市时

任职的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有责任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票;公司回购股票;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稳定股价措施。上述措施可

单独或合并采用。

1、增持措施

当触发前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

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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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价稳定预案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

体方案,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增持股票

数量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票。

(1)控股股东增持

① 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

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

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

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

控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

施。

② 控股股东承诺其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控股股东从公司所

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20%;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若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

再增持公司股份。

③ 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

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实施方案期间,不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股份。

(2)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 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

拟增持股票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

公告。

② 有责任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

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 20%,但

不超过税前薪酬总和。若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本

人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

③ 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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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任的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因其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实施方案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

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公司回购股票措施

(1)当触发前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

公司回购股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回购股票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

(2)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公司按照本预案回购股票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公司回购股票

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连续十二个月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四)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在启动条件触发后,公司未按照本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

董事会应向投资者说明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股东大会提出替

代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替代方案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替代方案前,公司应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

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控股股东如应按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要求增持公司股票,但未按本预案规

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

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按如下公式向公

司计付现金补偿:控股股东按照本预案规定应增持股票金额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

金额(如有)。

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分

红。控股股东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积计算。

3、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应按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要求增持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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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

责令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有责任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应按如下公式向公司计付现金补偿:每名有责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增持金额(其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 20%)减去

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其支

付的报酬。

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

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

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

(一)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

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发生上述应回购情形 20 个交易日内,

公司董事会将制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

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二)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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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敦促公司依法回购其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有关中介机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

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司、控股

股东中大投资、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和周国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做出了一系列公开承诺,若上述责任主体未能

履行相关承诺,将采取相应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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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未能按照已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控股股东

根据其作出的承诺赔偿。如控股股东未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

司将在控股股东逾期后 30 日内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对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

(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并及时披露进展等。

3、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

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二)控股股东中大投资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因未履行相关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中大投资将向公司董事会

上缴该等收益。

3、未按已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应向中大

投资支付的分红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中大投资对投资者的赔偿。

4、如公司未能按照其作出的承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不足部

分将全部由中大投资予以购回,中大投资应在公司对其提出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

启动购回程序。如公司未能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不足部分将全

部由中大投资在公司对其提出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予以赔偿。

(三)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如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相关承诺,由此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未按本人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公司可以扣减应支付给本人的工资薪酬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公司同时有权相应

扣减应向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分红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

作为本人对投资者的赔偿。

(四)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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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胡清、宋小明、岑建江、

罗杰波、罗跃冲、周国浩、汤杰、冯文海、方新浩、伍旭君承诺如未履行关于股

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相关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

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2、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未按作

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可以扣减应支付给本人的工资薪酬,并直

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本人对投资者的赔偿。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控股股东中大投资、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中大香港的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

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

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华慈创业、联创永溢的持股意向及减持

意向

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

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且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净资产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大幅增加,由

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全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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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等即期回报指标将有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对此,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填

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以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1、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是从事机械传动与控制应用领域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精密减速器、传动行星减速器、各类小型及微型

减速电机等。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各类减速器和减速电机,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 95%以上。2014-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7,560.42

万元、30,024.68 万元和 36,996.51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15.86%。在实现收入增长

的同时,公司收入结构持续改善,高附加值的精密减速器收入占比持续上升。

随着我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及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国产化需求的

提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为公司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市场机

遇。但同时公司也面临市场竞争加剧、新产品开发等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的风险具体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增强

自主创新能力,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产品附加值;在稳定现有客户和市场

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不断提升售后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并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

人才队伍;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扩大资产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

能力。

2、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加快业务拓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在巩固现有小型、微型减速电机领域的优势前提下,积极扩大精密减速

器、减速电机的研发与生产能力,继续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实现精密行星减速器、

无刷直流减速电机的产品升级,RV 减速器的技术突破,驱动器的批量生产,完

善“减速器+电机+驱动器”一体化机电产品的布局,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竞

争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实现募投项目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达产后预期收益情况良好。公司将精

心组织、合理统筹,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达产,通过经营规模的扩

1-2-1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大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

(3)坚持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壮大研发队伍,通过对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发,

巩固技术优势,开发出技术水平更高、应用领域更为广泛的新产品,以高附加值

的产品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

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

(4)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控,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有效控

制成本费用,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努力实现公司毛利率水平和净利率水平的稳

定。

(5)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对《公司

章程(草案)》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

回报规划明确了分红的比例、依据、条件、实施程序、调整事项等内容,并对合

理性进行了分析。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

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

均水平。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

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

1-2-14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

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

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

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

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

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

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本人承诺与该等

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

(3)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

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

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

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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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关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7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兼顾新老股

东利益,公司决定将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

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根据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公

司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

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规

范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

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

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

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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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

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

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此外,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利分配具体规划做出

了进一步的安排。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回报的详细内容,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十

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以及“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发行人未来分

红回报规划”。

八、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并请认真阅读“风险因

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市场竞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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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作为减速器和减速电机产品供应商,本行业下游客户对产品的质量与稳定性

要求较高,因此对于行业新进入者存在一定技术、品牌和质量控制及销售渠道壁

垒。小型、微型减速电机已基本实现了国产化,更多本土竞争对手的加入,以及

技术的不断成熟,产品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同质化,从而导致市场价格下降、行

业利润缩减。精密减速器领域,国外竞争对手具有较强的资金及技术实力、较高

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与之相比,公司虽然具有良好的产品性能和本地支

持优势,但在整体实力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公司如不能加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发展自己的市场地位,将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风

险。

(二)新产品开发风险

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以新产品研发为发展导向,注重在产品开发、技术升

级的基础上对市场需求进行充分的论证,使得公司新产品投放市场取得了较好的

效果。但如果公司在技术研发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

趋势,导致研发的新产品不能获得市场认可,公司已有的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

从而对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中汇所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17]

4378 号)。

公司 2017 年 1-6 月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增减变动

/2017年1-6月 /2016年1-6月

资产总额 58,445.43 52,518.60 11.29

所有者权益 30,184.71 27,316.54 10.50

营业收入 23,502.70 15,670.77 49.98

净利润 2,868.17 1,589.98 80.3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2,867.87 1,601.85 79.03

1-2-1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

2,842.04 1,438.97 97.51

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9.26 2,180.02 50.42

2017 年 1-6 月,公司销售收入与同期相比实现较快增长,公司各类产品收入

均呈稳步上升趋势,公司产品毛利率较为稳定,同时期间费用呈现一定的规模效

应,因此净利润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的

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销售情况,主要原

材料采购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

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公司预计 2017 年 1-9 月将实现营业收入 35,000 万元至 38,000 万元,同比增

长 35.93%至 47.59%;实现净利润 4,300 万元至 4,600 万元,同比增长 57.42%至

68.4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4,250 万元至 4,550

万元,同比增长 78.30%至 90.89%。(上述预计不构成盈利预测)

(除特别说明外,招股说明书摘要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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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 公开发行新股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3

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 每股发行价格 11.75元

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5 发行市盈率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03元(按照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

6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26元(按照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

7 预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 发行市净率 1.88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

9 发行方式

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10 发行对象

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2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23,500.00万元

13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9,883.36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3,616.64万元

(1)承销费用 2,000.00万元

(2)保荐费用 283.00万元

(3)审计费用 566.04万元

14

(4)律师费用 309.43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434.91万元

披露费用

(6)发行手续费用 2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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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1、公司名称: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ZhongDa Leader Intelligent Transmission Co., Ltd.

2、法定代表人:岑国建

3、注册资本:6,000 万元

4、设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9 日

5、公司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 185 号

邮政编码:315301

6、联系电话: 0574-63537088

传 真: 0574-63537088

7、互联网网址:http://www.zd-motor.com

电子信箱: china@zd-motor.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为中大有限,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28 日。2015 年 7 月 6 日,中大

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中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7 月 8

日,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5 年 9 月 7 日,公司取得了宁波市商

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资企业宁波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的批复》(甬商务资管函[2015]38 号)。根据中汇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

汇会审[2015]2878 号),中大有限以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193,582,808.75 元为基础,折合为公司股份 5,700 万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900592330)。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总股本为 5,700 万股,发起人为中大有限

的原 7 名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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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1 中大投资 2,223.00 39.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2 中大香港 2,052.00 36.00 境外法人

3 华慈创业 598.50 10.50 境内非国有法人

4 联创永溢 570.00 10.00 有限合伙企业

5 芸芸投资 99.75 1.75 有限合伙企业

6 恒丰投资 99.75 1.75 境内非国有法人

7 华慈投资 57.00 1.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合计 5,700.00 100.00 -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 万股,公司此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化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锁定限制及期限

股份(股) 比例(%) 股份(股) 比例(%)

1 中大投资 22,230,000 37.05 22,230,000 27.787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2 中大香港 20,520,000 34.20 20,520,000 25.65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3 华慈创业 5,985,000 9.98 5,985,000 7.48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 联创永溢 5,700,000 9.50 5,700,000 7.12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 德立投资 1,800,000 3.00 1,800,000 2.25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6 德正投资 1,200,000 2.00 1,200,000 1.5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7 芸芸投资 997,500 1.66 997,500 1.24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 恒丰投资 997,500 1.66 997,500 1.24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 华慈投资 570,000 0.95 570,000 0.712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本次发行流通股股东 - - 20,000,000 25.0000 -

合 计 60,000,000 100.00 80,000,000 100.00 -

(二)发行人前 10 名股东

本次发行之前,公司共有 9 名股东,其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大投资 22,230,000 37.05

2 中大香港 20,520,000 34.20

3 华慈创业 5,985,000 9.98

4 联创永溢 5,700,000 9.50

5 德立投资 1,800,000 3.00

6 德正投资 1,200,000 2.00

7 芸芸投资 997,500 1.66

8 恒丰投资 997,500 1.66

9 华慈投资 570,000 0.95

合计 60,000,000 100.00

(三)公司前 10 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单位任职情况

1-2-2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本次发行前无自然人股东。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中大香港为发行人外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30 日

FLAT/RM A 20F, KIU FU COMMERCIAL BLDG, 300 LOCKHART

住 所

ROAD, WAN CHAI

法定代表人 周国英

注册资本 100 万港元

实收资本 100 万港元

股权结构 中大投资持有其 100%股权;自设立以来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更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电机、减速器、齿轮箱、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情形。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大投资、中大香港、德立投资、德正投资均为岑国

建、周国英控制,其中中大投资直接持有中大香港 100%股份。此外,华慈投资

持有华慈创业 19.2857%股份,为华慈创业第一大股东。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是从事机械传动与控制应用领域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精密减速器、传动行星减速器、各类小型及微型

减速电机等,为各类机械设备提供安全、高效、精密的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解决

方案。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先进制造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工

业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工作母机等领域以及食品、包装、纺织、电子、

医疗等专用机械设备。

(二)公司的产品销售模式及渠道

公司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实现产品销售。

(三)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减速器中的齿轮毛坯、齿轴毛坯、轴承、

箱体、箱盖等,以及电机中的漆包线、定子毛坯、转子毛坯、转子轴、硅钢片、

机壳、端盖等。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在宁波及周边城市,公司与其建立了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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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好的合作关系,主要原材料供应充足、及时、稳定。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较早进入减速器和减速电机行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减速器、减速

电机的生产研发,凭借在业内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领先的研发设计能力、完善的

制造工艺、严格的质量管控,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产品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

丰富的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小型和微型减速电机在国内市场

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精密减速器实现了技术突破,在与国外先进企业的市场竞

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未来将在国内市场起到逐步替代进口产品的作用。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房屋建筑物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6 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 面积 他项

所有权人 产权证号 地点

号 (m2) 权利

慈房权证 2015 字第 慈溪市新兴 产业集群区宗

1 中大力德 5,014.05 已抵押

040917 号 汉街道新兴一路 185 号

慈房权证 2015 字第 慈溪市新兴 产业集群区宗

2 中大力德 12,132.81 已抵押

040916 号 汉街道新兴一路 185 号

慈房权证 2015 字第 慈溪市新兴 产业集群区宗

3 中大力德 38,176.50 已抵押

040933 号 汉街道新兴一路 185 号

杭州湾新区房权证 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 159

4 中大创远 4,594.10 已抵押

H2015 字第 012423 号 号

杭州湾新区房权证 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 159

5 中大创远 23,772.43 已抵押

H2015 字第 012424 号 号

杭州湾新区房权证 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 159

6 中大创远 14,915.49 已抵押

H2015 字第 012425 号 号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使用 面积 他项

土地使用权证号 使用期限 用途 土地位置

号 权人 (m2) 权利

慈溪市新兴产业

慈国用(2015) 中大 2062 年 已

1 33,043 工业用地 集群区宗汉街道

第 1831212 号 力德 4 月 12 日 抵押

新兴一路 185 号

慈国用(2010) 中大 2060 年 已

2 33,334 工业用地 杭州湾新区

第 241129 号 创远 11 月 9 日 抵押

2、商标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4 项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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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专利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并正在使用的专利 73 项,其中实用

新型专利 60 项,外观设计专利 13 项。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除持有本公司 37.05%

的股份,持有中大香港 100%的股份外,未控股或参股其他企业,也未从事其他

经营性业务,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控制的其他企

业德立投资、德正投资、展运机械以及曾经控制的上海资堤电机有限公司、丰玮

有限公司均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除此之外,实际控制人岑

国建、周国英未控股或参股其他企业,也未从事其他经营性业务,不存在与公司

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向慈溪市恒特电机厂(普通合伙)、慈溪

市匡堰镇洪远橡胶制品厂采购原材料、向公司参股公司那步马达株式会社销售商

品以及向关联方租赁房产,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微小,交易价格公允。

2、报告期内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公司收购同一控制下的中大创远精密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2)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取得银行借款以及银行授信提供保证和抵押担保;

(3)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作为中小民营企业,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和银行借款解决发展过程中所需

资金。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房产租赁、为公司银行借

款提供担保及提供资金支持等情形,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了生产经营场所,解决

了部分资金来源,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保证了公司生产顺利进行;同时也存在

1-2-25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向公司拆借资金等情形。截至 2015 年末,关联方为

公司提供的资金、向公司拆借的资金已全部清理完毕。公司已制定相应的内控制

度,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能够有效防范未来出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在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履行法定批准程序

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发行人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发行人经营发展所

需,符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真实有效、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出具了专项确认:

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事宜虽然存在未履行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情况,

但关联方已经及时支付了资金使用利息并归还了拆借的资金,且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已就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了承诺,前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显失

公允的情形,且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2-2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

间接持有公司

最近一年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日期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股份的数量

薪酬情况(万元) 他利益关系

(万股)

曾就职于宁波长江电机厂、慈溪革新电 中大投资监事、德立投资

机厂,1998 年至 2006 年 7 月担任展运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大创

董事长、 2015 年 9 月至 公司实际控

岑国建 男 1968 年 机械执行事务合伙人,2006 年 8 月至 远董事长、总经理、嘉富 79.99 80.10

总经理 2018 年 9 月 制人

2015 年 8 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总经理。 得董事、甬威智能监事、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日本那步董事(取缔役)

中大投资执行董事、总经

1998 年至 2006 年 7 月任展运机械财务

2015 年 9 月至 理、中大香港董事、德正 公司实际控

周国英 董事 女 1970 年 部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 35.92 4,350.90

2018 年 9 月 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 制人

任中大有限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大创远董事

2015 年 9 月至 2011 年至 2015 年 8 月担任中大有限董

胡 清 董事 女 1989 年 - 8.16 4.20 -

2018 年 9 月 事。现任公司董事。

曾就职于武钢第二职工医院、武汉华工

华慈投资投资总监、武汉

2015 年 9 月至 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 3 月至

殷 铭 董事 男 1970 年 楚天融智创投企业(合伙 - - -

2018 年 9 月 2015 年 8 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现任公

企业)投资总监

司董事。

副 总 经 理 2015

曾就职于江西省吉安桐坪卫生院、江西

年 9 月至 2018

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金田铜业

董事、副 年 9 月;

宋小明 男 1967 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至 2015 无 25.03 4.80 -

总经理 董事 2016 年 1

年 8 月任中大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

月至 2018 年 9

董事、副总经理。

1-2-27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间接持有公司

最近一年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日期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股份的数量

薪酬情况(万元) 他利益关系

(万股)

曾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

2017 年 5 月至 合伙)、浙江新干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汤丽华 董事 女 1986 年 公司投资经理、杭州魔石 - - -

2018 年 9 月 现任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经理、公司董事。

曾就职于杭州电子仪表设备厂、杭州水

2015 年 9 月至

钟德刚 独立董事 男 1965 年 泵总厂。现任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 无 5 - -

2018 年 9 月

院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 1 月至 现任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

叶建荣 独立董事 男 1978 年 无 5 -

2018 年 9 月 独立董事。

曾就职于江泽商贸株式会社、宁波金利

房地产有限公司、宁波联兴发展有限公

2016 年 1 月至

姜卫韬 独立董事 男 1969 年 司经理。现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财 无 5 -

2018 年 9 月

务审计与投资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公

司独立董事。

曾就职于慈溪风扇厂、慈溪钱江机床

厂、宁波鸿达电机模具有限公司,1998

2015 年 9 月至 年至 2006 年 7 月任展运机械生产部副

岑建江 监事 男 1962 年 无 23.37 5.40 -

2018 年 9 月 总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

中大有限生产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

事会主席。

曾就职于樟树乡石棉厂、慈溪市汇丽机

2015 年 9 月至 电有限公司。2007 年至 2015 年 8 月任

罗杰波 监事 男 1968 年 无 9.63 2.40 -

2018 年 9 月 中大有限生产部直流车间主任、采购科

科长。现任公司监事。

1-2-2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间接持有公司

最近一年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日期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股份的数量

薪酬情况(万元) 他利益关系

(万股)

曾就职于慈溪市汇丽机电有限公司、慈

溪钱江机床厂。2002 年至 2006 年 7 月

2015 年 9 月至 任展运机械生产部车间主任,2006 年 8

罗跃冲 监事 男 1981 年 无 21.87 3.90 -

2018 年 9 月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中大有限总经理助

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

理。

曾就职于宁波长江电机厂。1998 年至

2006 年 7 月任展运机械生产部副总经

2015 年 9 月至

周国浩 副总经理 男 1973 年 理,2008 年至 2015 年 8 月任中大有限 中大创远董事 24.62 5.40 -

2018 年 9 月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生

产业务。

曾就职于贵州柴油机总厂、中国航空工

业集团贵州华烽电器总厂(188 厂)、贵

州华烽上海烽华公司、贵州华烽汽车零

2015 年 9 月至

汤 杰 副总经理 男 1965 年 部件分公司、贵州华烽机电分公司。 无 24.79 4.80 -

2018 年 9 月

2010 年至 2015 年 8 月任中大有限副总

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技术研

发。

曾就职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

2015 年 9 月至 限公司。2010 年至 2015 年 8 月任中大

冯文海 副总经理 男 1976 年 无 25.28 4.80 -

2018 年 9 月 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

责销售业务。

曾就职于浙东化工二厂、宁波慈兴轴承

有限公司、慈溪迅蕾轴承有限公司、慈

2015 年 9 月至

方新浩 财务总监 男 1969 年 溪信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14 年 8 月 中大创远监事 25.36 4.20 -

2018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任中大有限财务总监。

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1-2-29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间接持有公司

最近一年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日期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股份的数量

薪酬情况(万元) 他利益关系

(万股)

副总经 2010 年至 2015 年 8 月任中大有限总经

2015 年 9 月至

伍旭君 理、董事 女 1987 年 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无 13.31 2.10 -

2018 年 9 月

会秘书 书。

1-2-30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大投资。中大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7.05%股份,通过中大

香港间接持有公司34.20%股份,合计控制公司71.25%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11月16日

住 所 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

法定代表人 周国英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万元

股东及出资比例 周国英持有其100%股权

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

经营范围

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岑国建、周国英夫妇,通过中大投资、中大香港、德立投

资、德正投资合计控制公司 76.25%股份。

岑国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022219680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简历参见“七、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

周国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0222197005******,公司董事。简历参见“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有关情况”。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301,068.57 28,841,635.05 44,666,921.86 22,432,087.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29,071,963.29 21,191,710.32 20,462,200.99 13,637,448.97

应收账款 92,427,851.79 65,064,665.31 64,592,025.18 56,166,689.30

1-2-3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产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预付款项 1,903,558.29 2,602,485.12 1,705,743.14 1,249,419.99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4,174,025.69 4,075,262.16 3,876,823.57 43,491,335.00

存货 141,555,493.47 136,108,203.66 112,765,057.01 118,068,075.3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3,649,671.41 4,024,853.52 135,854.01 448,124.72

流动资产合计 308,083,632.51 261,908,815.14 248,204,625.76 255,493,180.35

非流动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51,492.77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229,977,330.79 202,673,547.38 191,441,775.34 179,459,063.27

在建工程 3,732,219.53 15,411,738.65 5,793,055.25 6,141,700.39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33,859,570.67 34,264,929.47 35,016,320.99 35,817,259.60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74,220.49 2,137,488.31 1,691,835.90 1,231,440.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6,527,307.31 8,789,444.90 1,591,406.15 3,524,474.2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6,370,648.79 263,277,148.71 235,534,393.63 226,225,430.93

资产总计 584,454,281.30 525,185,963.85 483,739,019.39 481,718,611.28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8,200,000.00 138,200,000.00 171,800,000.00 123,1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16,770,031.78 - - 4,843,401.02

应付账款 94,165,938.65 83,028,593.59 60,751,546.75 59,248,327.84

预收款项 8,574,472.07 7,987,649.50 6,165,809.09 6,995,761.80

应付职工薪酬 9,885,422.19 9,813,602.91 7,580,985.53 7,747,779.83

1-2-3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交税费 4,050,593.20 2,073,218.67 4,428,053.44 8,596,625.73

应付利息 167,770.67 194,784.95 255,022.02 275,251.08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8,437,765.01 8,198,147.54 3,374,059.15 8,922,214.2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1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280,251,993.57 249,495,997.16 254,355,475.98 234,729,361.5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13,500,000.00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2,355,179.09 2,524,533.05 2,863,242.50 2,720,245.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55,179.09 2,524,533.05 2,863,242.50 16,220,245.83

负债合计 282,607,172.66 252,020,530.21 257,218,718.48 250,949,607.3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000,000.00 4,943,525.41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144,375,832.22 144,375,832.22 144,375,832.22 109,351,628.43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34,867.59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7,162,307.11 7,162,307.11 2,391,444.78 2,471,762.71

未分配利润 90,208,843.30 61,530,140.59 19,545,230.20 113,648,837.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301,746,982.63 273,068,279.92 226,312,507.20 230,380,886.80

少数股东权益 100,126.01 97,153.72 207,793.71 388,117.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1,847,108.64 273,165,433.64 226,520,300.91 230,769,003.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4,454,281.30 525,185,963.85 483,739,019.39 481,718,611.28

2、合并利润表

1-2-3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收入 235,026,967.57 369,965,052.01 300,246,829.96 275,604,204.14

减:营业成本 160,723,526.28 250,162,439.03 206,399,292.44 177,842,946.79

税金及附加 2,196,285.32 3,196,591.66 1,950,427.73 1,725,769.56

销售费用 11,363,758.63 24,904,549.24 18,391,107.71 18,609,150.47

管理费用 22,127,950.94 37,624,914.68 35,029,872.66 29,112,254.41

财务费用 3,852,206.77 6,962,985.81 9,089,144.77 8,387,020.27

资产减值损失 1,697,926.44 -50,668.47 -2,286,298.01 737,167.2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233,886.78 -218,154.6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 - -233,886.78 -218,154.64

资收益

其他收益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3,065,313.19 47,164,240.06 31,439,395.88 38,971,740.77

加:营业外收入 376,237.56 7,073,068.30 3,454,735.79 2,591,624.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75,722.52 6,358.10 156,464.63

减:营业外支出 72,400.00 446,186.18 566,784.96 571,410.1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3,461.47 - 20,944.5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3,369,150.75 53,791,122.18 34,327,346.71 40,991,955.0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4,687,475.75 7,145,989.45 3,983,229.97 5,681,007.1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681,675.00 46,645,132.73 30,344,116.74 35,310,947.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678,702.71 46,755,772.72 30,524,440.17 35,399,109.04

少数股东损益 2,972.29 -110,639.99 -180,323.43 -88,161.1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89.77 -34,867.5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89.77 -34,867.59

的税后净额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 - - -

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 - - -

份额

(二)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89.77 -34,867.59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 - - -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 -

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 - - -

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1-2-34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89.77 -34,867.59

6.其他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额

28,681,675.00 46,645,132.73 30,344,026.97 35,276,080.27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8,678,702.71 46,755,772.72 30,524,350.40 35,364,241.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972.29 -110,639.99 -180,323.43 -88,161.1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8 0.78 0.5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8 0.78 0.54 -

八、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一)持续经营损益 28,681,675.00 46,645,132.73 30,344,026.97 35,276,080.2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持续

28,678,702.71 46,755,772.72 30,524,350.40 35,364,241.45

经营损益

(二)终止经营损益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

经营损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1,381,512.25 426,709,393.55 327,060,567.20 312,436,701.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7,739.18 6,788,260.36 12,446,151.56 5,527,128.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1,639,251.43 433,497,653.91 339,506,718.76 317,963,829.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6,917,921.04 240,891,511.92 181,487,748.68 189,107,718.6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069,456.79 64,735,542.50 54,266,541.54 51,047,106.7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528,721.50 26,536,550.80 25,256,501.14 19,798,027.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330,543.64 19,304,111.77 19,033,149.48 21,809,014.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846,642.97 351,467,716.99 280,043,940.84 281,761,867.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92,608.46 82,029,936.92 59,462,777.92 36,201,962.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650,484.16 15,000.00 135,520.08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5,000.00 - 38,222,239.84 9,672,408.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25,000.00 650,484.16 38,237,239.84 9,807,929.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6,481,166.40 55,897,548.43 38,423,902.23 35,408,689.13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35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2,483.78 304,515.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000.00 1,725,000.00 8,273,000.00 5,38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641,166.40 57,622,548.43 46,879,386.01 41,093,204.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16,166.40 -56,972,064.27 -8,642,146.17 -31,285,275.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5,500,000.00 150,200,000.00 260,400,000.00 194,33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5,500,000.00 150,200,000.00 270,400,000.00 194,33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5,500,000.00 183,800,000.00 240,200,000.00 180,33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309,147.80 7,042,113.93 9,508,899.34 9,528,659.44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70,000.00 2,087,000.00 45,273,76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0,179,147.80 192,929,113.93 294,982,659.34 189,858,659.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9,147.80 -42,729,113.93 -24,582,659.34 4,471,340.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02,478.45 120,954.47 250,448.13 101,884.10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94,815.81 -17,550,286.81 26,488,420.54 9,489,912.4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048,595.05 44,598,881.86 18,110,461.32 8,620,548.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943,410.86 27,048,595.05 44,598,881.86 18,110,461.32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公司报告期的非经常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2,261.05 6,358.10 135,520.08

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的税

- - -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374,437.56 6,977,482.67 3,406,804.47 2,409,100.27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919.54 42,934.03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 - - -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1-2-3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

- - -

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

- - -

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 1,961,947.25 391,966.43

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

- - -

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0,600.00 -96,499.87 -129,823.72 -184,487.5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1,030.00 -

小 计 303,837.56 6,933,243.85 4,567,175.64 2,795,033.31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45,575.63 1,067,831.78 95,245.90 612,126.5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58,261.93 5,865,412.07 4,471,929.74 2,182,906.7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6,038.82 2,610.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58,261.93 5,865,412.07 4,465,890.92 2,180,296.31

(三)公司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序号 财务指标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1 流动比率 1.10 1.05 0.98 1.09

2 速动比率 0.59 0.50 0.53 0.59

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5.08 43.71 49.62 53.4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

4 0.07 0.08 0.10 0.11

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 5.03 4.55 3.77 46.60

(元)

2017 年 2016 年

财务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1-6 月

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98 5.71 4.97 5.11

1-2-37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7 存货周转率(次) 1.16 2.01 1.79 1.69

8 利息保障倍数(倍) 11.17 8.70 4.54 5.17

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871.09 8,164.20 6,326.97 6,724.4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

10 2,867.87 4,675.58 3,052.44 3,539.91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11 2,842.04 4,089.04 2,605.85 3,321.88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55 1.37 0.99 7.32

1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5 -0.29 0.44 1.92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30,808.36 52.71 26,190.88 49.87 24,820.46 51.31 25,549.32 53.04

其中:货币资金 3,530.11 6.04 2,884.16 5.49 4,466.69 9.23 2,243.21 4.66

应收票据 2,907.20 4.97 2,119.17 4.04 2,046.22 4.23 1,363.74 2.83

应收账款 9,242.79 15.81 6,506.47 12.39 6,459.20 13.35 5,616.67 11.66

预付款项 190.36 0.33 260.25 0.50 170.57 0.35 124.94 0.26

其他应收款 417.40 0.71 407.53 0.78 387.68 0.80 4,349.13 9.03

存货 14,155.55 24.22 13,610.82 25.92 11,276.51 23.31 11,806.81 24.51

非流动资产 27,637.06 47.29 26,327.71 50.13 23,553.44 48.69 22,622.54 46.96

其中:固定资产 22,997.73 39.35 20,267.35 38.59 19,144.18 39.58 17,945.91 37.25

在建工程 373.22 0.64 1,541.17 2.93 579.31 1.2 614.17 1.27

无形资产 3,385.96 5.79 3,426.49 6.52 3,501.63 7.24 3,581.73 7.44

资产总计 58,445.43 100.00 52,518.60 100.00 48,373.90 100.00 48,171.8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8,171.86 万元、48,373.90 万元、

52,518.60 万元和 58,445.43 万元。2015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4 年末上升 0.42%,

2016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5 年末上升 8.57%,2017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较 2016 年

末上升 11.29%。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较为稳定,总体呈增长趋势。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3,820.00 48.90 13,820.00 54.84 17,180.00 66.79 12,310.00 49.05

应付票据 1,677.00 5.93 - - - - 484.34 1.93

1-2-3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账款 9,416.59 33.32 8,302.86 32.95 6,075.15 23.62 5,924.83 23.61

预收款项 857.45 3.03 798.76 3.17 616.58 2.40 699.58 2.79

应付职工薪酬 988.54 3.50 981.36 3.89 758.10 2.95 774.78 3.09

应交税费 405.06 1.43 207.32 0.82 442.81 1.72 859.66 3.43

应付利息 16.78 0.06 19.48 0.08 25.50 0.10 27.53 0.11

其他应付款 843.78 2.99 819.81 3.25 337.41 1.31 892.22 3.56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 - 1,500.00 5.98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025.20 99.17 24,949.60 99.00 25,435.55 98.89 23,472.94 93.54

长期借款 - - - - - - 1,350.00 5.38

递延收益 235.52 0.83 252.45 1.00 286.32 1.11 272.02 1.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5.52 0.83 252.45 1.00 286.32 1.11 1,622.02 6.46

负债合计 28,260.72 100.00 25,202.05 100.00 25,721.87 100.00 25,094.96 100.00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3,195.03 98.69 36,511.12 98.69 29,589.63 98.55 27,091.41 98.30

其他业务收入 307.66 1.31 485.38 1.31 435.05 1.45 469.01 1.70

合计 23,502.70 100.00 36,996.51 100.00 30,024.68 100.00 27,560.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98%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原材料的销售收入。

(2)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可能影响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主营业务毛利 7,351.32 11,853.69 9,245.24 9,544.24

其他业务毛利 79.03 126.57 139.51 44.29

投资收益 - - -23.39 -21.82

营业利润 3,306.53 4,716.42 3,143.94 3,897.17

营业外收支净额 30.38 662.69 288.79 202.02

利润总额 3,336.92 5,379.11 3,432.73 4,099.20

净利润 2,868.17 4,664.51 3,034.41 3,531.09

净利润率 12.20% 12.61% 10.11% 12.81%

公司报告期内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

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市场需求的影响、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

及产品结构升级、同行业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的变动。

(3)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1-2-39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年度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项目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例 例 例 例

销售费用 1,136.38 4.84 2,490.45 6.73 1,839.11 6.13 1,860.92 6.75

管理费用 2,212.80 9.42 3,762.49 10.17 3,502.99 11.67 2,911.23 10.56

财务费用 385.22 1.64 696.30 1.88 908.91 3.03 838.7 3.04

合计 3,734.40 15.89 6,949.24 18.78 6,251.01 20.82 5,610.85 20.36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0.36%、20.82%、18.78%

和 15.89%,占比较为稳定。2017 年上半年,公司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主要原

因系在营业收入收入同比上升的基础上,一方面由规模效应导致公司销售费用占

收入比重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在管理人员工资、研发投入同比继续增长的基

础上,较好控制其他管理费用的增长。

(4)毛利率变动情况

单位:%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名称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率 占比 率 占比 率 占比 率 占比

减速器: 43.08 24.25 45.36 18.71 42.60 19.46 51.16 16.84

其中:精密减速器 35.79 14.09 43.17 13.98 43.46 15.09 49.50 13.98

传动行星减速器 53.19 10.16 51.82 4.74 39.66 4.37 59.28 2.86

减速电机: 28.20 74.58 29.39 80.09 28.12 79.48 30.98 80.58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 30.22 35.95 32.62 38.99 30.84 37.77 33.16 38.93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 27.85 21.61 25.51 22.97 21.29 24.92 24.20 25.26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 24.37 17.02 27.35 18.13 32.14 16.79 36.28 16.39

配件 18.51 1.18 36.87 1.20 57.15 1.05 63.92 2.58

主营业务毛利率 31.70 - 32.47 - 31.24 - 35.23 -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9.26 8,202.99 5,946.28 3,620.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1.62 -5,697.21 -864.21 -3,128.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91 -4,272.91 -2,458.27 447.13

净利润 2,868.17 4,664.51 3,034.41 3,531.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

411.09 3,538.48 2,911.87 89.11

净利润的差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与公司净利润变化

情况相匹配,显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良好。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

1-2-40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正常,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的特

征相适应。

(五)关于股利分配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

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2)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向投资

者分配股利。

(3)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

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股利分配。

3、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6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

案)》,待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了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2)发行人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发行人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制定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订上市后启用的<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在《公司章程(草案)》中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上市后

适用的股利分配政策,并将议案提交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4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中大创远、嘉富得,

一家控股子公司甬威智能及一家参股公司日本那步。控股、参股子公司详细情况

见下表:

1-2-4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所在地 主营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中大创远总资产为

9,538.00 万元,净资产为 4,632.62 万元;2017

伺服电机、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其他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4,886.56 万元,净利润

电机、工业机器人及成套系统、齿轮、齿轮 为 110.18 万元。(以上数据经中汇所审计)

中大创远 2010 年 6 月 7 日 700 万美元 浙江宁波

箱、减速箱、变速箱、精密轴承、五金工具、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大创远总资产

模具、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制造、加工。 为 9,345.36 万元,净资产为 4,522.44 万元;

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8,379.14 万元,净利

润为 235.88 万元。以上数据经中汇所审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嘉富得总资产为

1,825.24 万元,净资产为 1,810.14 万元;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0,净利润为-0.1 万元。

项目投资,电机、减速器、齿轮箱进出口贸 (以上数据经中汇所审计)

嘉富得 2015 年 11 月 11 日 2,170 万港元 香港

易、批发、销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嘉富得总资产为

1,825.69 万元,净资产为 1,810.23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1.27 万

元。(以上数据经中汇所审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甬威智能总资产为

30.07 万元,净资产为 26.64 万元;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39.37 万元,净利润为 0.61

一般经营项目:智能设备、电子产品、电机

万元。(以上数据经中汇所审计)

甬威智能 2013 年 9 月 2 日 100 万元 浙江宁波 驱动器的研发、设计、技术服务;电子产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甬威智能总资产

电机设备的批发、零售。

为 35.08 万元,净资产为 26.03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76.69 万元,净利润为-22.58

万元。(以上数据经中汇所审计)

1-2-4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所在地 主营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日本那步总资产为

176.93 万元,净资产为-109.81 万元;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48.38 万元,净利润为

小型电机及其应用制品、电气机械器具及其

-24.5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日本那步 2012 年 11 月 1 日 888 万日元 日本 零部件、附属制品的销售、进出口及连带业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日本那步总资产

为 268.81 万元,净资产为-119.49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496.50 万元,净利润为

-31.2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44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投向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建设期 备案文号

资金金额

年产 20 万台精密减速

21,826.99 15,045.21 24 个月 甬新经备[2016]27 号

器生产线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19.00 2,080.98 18 个月 甬新经备[2016]28 号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2,757.17 -

合计 28,845.99 19,883.36 -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

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先行归还已

发生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或借款,剩余部分用于项目的后续建

设。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额无法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

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过程中,公司本着专款专用原则,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精密减速器是各类机械设备传动与控制应用的关键零部件,精密减速器除搭

配伺服系统应用于机器人、数控机床等领域,也可应用于自动化、智能化升级后

的食品、包装、纺织、电子、医疗等机械设备。在国家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转型

升级、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背景下,推进减速器、减速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的

配套发展是促进产业升级的有效途径,精密减速器的投资规模不断提升。

目前精密减速器主要仍依赖进口,为实现重大装备的自主可控,必然要求提

升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水平。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的精密减速器,紧密契合关键

零部件的国产化需求,产品结构设计技术、生产设备及工艺等关键技术与国外先

进企业的差距逐步缩小,实现技术突破,在与国外先进企业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

席之地,未来将在国内市场起到逐步替代进口产品的作用。

综合以上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广阔,具有可行性。

1-2-45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有效提升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扩大产能,提升市场份

额,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财务状

况将得到优化。

2、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继续保持主营业务的良好发展态势,

公司的行业地位将得以巩固和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经营业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每年将新增年平均营业收入 28,924.83

万元,新增年平均净利润 4,376.84 万元,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大幅提高。

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费用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包括建筑工程投资和设备投

资)为 21,639.00 万元,随着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未来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

费用将会增加。以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政策计算,项目达产后年新增折

旧和摊销费 1,590.45 万元。按照 2014-2016 年公司加权平均主营业务毛利率

32.88%估算,公司营业收入只需增加 4,837.14 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就可以

抵销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的影响。由此可见,项目新增实施新增的折旧和摊销费用

对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2-4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

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具体情况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二)新产品开发风险

具体情况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三)核心人员及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

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并拥有技术过硬、敢于创新的研发团队。

公司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研发团队的整体努力,不依赖于个别核心技术人员,但核

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工艺改进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公司出现核心技

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失密,将会对公司的研发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减速器中的齿轮毛坯、齿轴毛坯、轴承、箱

体、箱盖等,以及电机中的漆包线、定子毛坯、转子毛坯、转子轴、硅钢片、机

壳、端盖等。报告期内,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因此原材料价格变

化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

主要根据前期销售记录、销售预测及库存情况安排采购和生产,并在采购时充分

考虑当时原材料价格因素。但若原材料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将引起公司产品成本

的大幅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减速器和减速电机,公司所面临的是来自国际

和国内其他生产厂商的竞争。报告期内,公司减速器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628.66 元、562.51 元、533.89 元和 600.19 元,减速电机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

为 215.52 元、215.52 元、222.90 元和 215.55 元。除了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以

外,行业整体的供需情况和竞争对手的销售策略都有可能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

1-2-47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造成影响。假如市场竞争加剧,或者行业主要竞争对手调整经营策略,公司产品

销售价格可能面临短期波动的风险。

(六)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及销售结构存在波动,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5.47%、31.26%、

32.38%和 31.61%。未来如果减速器、减速电机行业激烈竞争程度加剧,或是下

游各类机械设备厂商行业利润率下降而降低其对减速器、减速电机的采购成本,

则公司存在主要产品价格下降进而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七)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有关规定,2012 年 9 月 10 日,公

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2014 年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编号 GR201533100038),公司 2015 年至 2017 年继续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

横川实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

微利企业,2014 年、2015 年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6 年,根据《关

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 号)、《关于进一步扩大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 号)有关规定,横川

实业应纳税所得额减按 50%计算,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317.65 491.02 294.30 378.69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 1.62 2.18 1.19

税收优惠合计 317.65 492.64 296.48 379.88

同期净利润 2,868.17 4,664.51 3,034.41 3,531.09

税收优惠占比 11.08 10.56 9.77 10.76

如未来公司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及复审或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将面临所得税优惠变化风险,可能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

利影响。

(八)存货金额较大风险

1-2-4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 11,806.81 万元、11,276.51 万元、

13,610.82 万元和 14,155.5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6.21%、45.43%、

51.97%和 45.95%。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主要受生产流程复杂程度、生产耗时、品

种多样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储备原材料和在产品的金额较大,导致存货余额较高,

且可能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较高的存货金额对一方面对公司流动

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可能存在今后的经营中出现存货大幅减值的风险。

(九)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5,616.67 万元、6,459.20 万元、

6,506.47 万元和 9,242.7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98%、26.02%、24.84%

和 30.00%,如果未来出现经济环境变化引致客户违约的情况,应收账款余额较

大,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同时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

经营业绩。

(十)产能扩大后的销售风险

公司精密减速器 2016 年产能约为 10 万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精密减

速器新增产能 20 万台。如果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不利变化或市

场开拓不能如期推进,公司届时将面临产能扩大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

(十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6.64%、

12.43%、18.73%和 9.9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在短时间内将

有较大幅度提高,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达产需要一段时间,因此,

公司存在因净资产规模增长较大而在短期内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通过中大投资、中大香港、德立投资、德正

投资合计控制公司 76.25%股份,岑国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国英担任

公司董事。虽然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但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

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重

大问题施加影响,从而出现影响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而影响公司

1-2-49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减速器、减速电机行业虽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但发行人的成长受到多方

面因素的影响,包括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前景、竞争状态、行业地位、业务模式、

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销售水平等因素。如果这些因素出现不利于发行人的

变化,将会影响到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从而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性。因此,

发行人在未来发展过程中面临成长性风险。

(十四)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出口业务收入的总额分别为 2,524.09 万元、3,806.39 万元、

4,646.21 万元和 4,338.6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2%、12.86%、

12.73%和 18.70%,出口业务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如果人民币汇率未来出现大

幅波动,将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

汇率风险。

(十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在充分考虑市场潜

力、自身管理能力等因素后确定的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

提升公司生产、销售、技术研发与设计能力,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

义。如果项目实施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进

行,将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经销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1,838.19 万元、

13,293.71 万元、16,172.74 万元和 9,399.0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70%、44.93%、44.30%和 40.52%。若经销商出现自身经营不善、违法违规等

行为,或者经销商与公司发生纠纷,或者经销商与公司合作关系终止等不稳定情

形出现,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该区域销售出现下滑,从而影响公司产品销售。

(十七)偿债能力风险

由于公司尚处于成长期,较长时间内面临资本性支出和扩大生产经营的资金

需求压力,且目前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筹措生产和发展所需资金,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可能面

1-2-50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临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9、0.98、1.05 和 1.10,

速动比率分别为 0.59、0.53、0.50 和 0.59,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3.46%、

49.62%、43.71%和 45.08%。

(十八)股票市场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波动受宏观经济、政治、投资者预期、行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

影响。本次公开发行的价格以及上市后的股票交易价格将受股票市场波动影响,

有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

时特别注意股市价格波动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要合同及对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包括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二)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1、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

的或者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

罚及刑事诉讼案件。

1-2-5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宁波中大力德智 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

0574-63537088 0574-63537088 伍旭君

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

0755-82828354 0755-82825424 张翊维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

0571-87901111 0571-87902008 竺 艳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纪广场A座11楼

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

杭州市新业路8号UDC大厦8楼 0571-88879491 0571-88879000 章 祥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资产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

0571-88879990 0571-88879992-9992 叶冰影

评估有限公司 代大厦A幢1202室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

厦18楼

圳分公司

收款银行: - - - -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0755-82083333 0755-82083164 -

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7 年 8 月 17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8 月 18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8 月 22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2-5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

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2:00-5:00。

投资者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招股说明书全文以及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以及律

师工作报告等备查文件。

1-2-5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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