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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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6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事

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

称:康达新材,股票代码:002669)自 2017 年 4 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同日

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并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披

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公

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8 日开市起转入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程序,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7-031)。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2017 年 6 月 7

日、2017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公告编号为 2017-034、2017-036、2017-039 号的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并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7-044)。

2017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21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公司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并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

资金收购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 30%股份的议案》及《关于签署<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披露的 2017-051 号《关

于收购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 30%股权及签署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

公告》)。

2017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

披露的 2017-053 号《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经深交所同意,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21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拟继续停牌时间

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即预计最晚将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2017 年 8 月 2 日、2017 年 8 月 9 日披露了公告

编号为 2017-055、2017-059、2017-060 号《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

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

顾问为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评估机构为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

项工作。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标的资产有序开展尽职调查、

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目前交易标的资产尚在审慎探讨中,标的资产范围尚未

最终确定。公司及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进行沟通、

交流和谈判。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

自 2017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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