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7-10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15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总经理蒋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436,68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71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36,68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71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
表股份 7,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8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8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
份 7,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江苏筹胜律师事务所委
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及深
圳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68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8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江苏筹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春兴精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和表决
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筹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