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17-063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新增与江苏斯德雷特通光光纤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3 月 30 日,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公司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2017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对
2017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除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新增部分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7 年 1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
光缆”)、江苏通光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信息”)及公司孙公司四川通
光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通光”)通过竞争性谈判,最后选定江苏斯德
雷特通光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德雷特通光”)作为光纤采购的供应商之
一。根据竞争性谈判的内容,2017 年度通光光缆、通光信息和四川通光向斯德
雷特通光采购光纤合同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具体金额待双方正式
签订合同后确定。
2、2017 年 1 月,斯德雷特通光与通光光缆、通光信息、四川通光签署了框
架协议,预计 2017 年度通光光缆、通光信息、四川通光向斯德雷特通光销售光
纤盘具合同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具体金额待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确
定。
综上,2017 年度公司新增与斯德雷特通光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预计不
超过 3005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如下:
1、2017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新增与江苏斯德雷特通
光光纤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17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新增与江苏斯德雷特通光光
纤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7 年预计金额 2016 年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 斯德雷特通光 30000 15977.53
材料 小计 30000 15977.53
向关联人销售产 斯德雷特通光 50 42.25
品、商品 小计 50 42.25
合计 30050 16019.78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年初至披露日实际发生金额
斯德雷特通光 13742.21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小计 13742.21
斯德雷特通光 7.37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小计 7.37
合计 13749.58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江苏斯德雷特通光光纤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海门街道北海西路 219 号
法人代表:Ankit Agarwal
注册资本:10383.601519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纤技术信息咨询;开发、设计、生产光纤及光纤制品,销售自
产产品;光纤、光纤预制棒、光缆及光纤制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和佣金代理(不
含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17 年 1-7 月,斯德雷特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期末总资产 203,658,641.93
期末净资产 152,046,420.05
主营业务收入 204,926,734.38
净利润 62,335,519.76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光信息持有斯德雷特通光 2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五款,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将斯德雷特通光追加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斯德雷特企业信誉良好,有足够支付能力购买公司产品和服务,有能力为公
司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商品和接受、提供服务,采取市场化
方式定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商品和接受、提供服务,将采取市场
化方式操作,并签订商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
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
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开展,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事项递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我们认为,该议案涉及的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 2017 年度新增与
斯德雷特通光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合理;关联双方签署交易协议,确定
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斯德雷特通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
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日常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