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 2017—06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
话、送达等形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 3 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孙大伟、孙斌、梁显勇、王瑾、杨丹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孙大
伟工作调动不满足激励条件,孙斌、梁显勇、王瑾、杨丹已离职)。按照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取消孙大伟、孙斌、梁显勇、王
瑾、杨丹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将授予 5 人的股票期权共计 132,000 份予以注销。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142 人调整为 137 人,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 4,278,912 份调整为 4,146,912 份。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取消孙大伟、孙斌、梁显勇、王瑾、杨丹5名激励对象
资格并分别将授予5人的股票期权共计132,000份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 2016 年末总股本 1,421,933,4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其中:现金红利
1
284,386,696.20 元,股票股利 284,386,696.00 元,共计分配利润 568,773,392.20
元,尚余未分配利润 373,476,696.28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7 年 6 月 7 日,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送股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1,421,933,481 股增加至
1,706,320,177 股。
根据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相关规定,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8.47 元调整为 6.89 元;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4,146,912 份调整为 4,976,294
份。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对激
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的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符合,13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 4,976,294 份,确定授于日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
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已满足,公司 5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5 名
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8.48 万股。
本次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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