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9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7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
15:00 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17-046))。
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收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
保华先生的《关于放弃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申请》,刘保华先
生因近期个人工作原因,无法确保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处理公司事务,故申请放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公司董
事会充分尊重刘保华先生的个人意愿,接受其申请,不再将《选举刘保华先生为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刘保
华先生放弃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后,将导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影响公司董事会的顺利换届,故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蔡志华先生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广
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选举陈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 2017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蔡志华先生持有公司 42,277,680 股,占总股本的
60.40%,蔡志华先生提出的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述增加临时提案情况及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对 2017 年 8 月 8 日发
布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6,以
下简称“原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 1.03 选举刘保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现变更为“二、会议审议事项 1.03 选举陈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原通知“三、提案编码 1.03 选举刘保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变更为“提案编码 1.03 选举陈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原通知“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1.03 选举刘保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现变更为“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1.03 选举陈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除上述事项变更之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
及其他事项均没有变更。
现就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08 月 23 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08 月 22 日—2017 年 08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08 月 23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7 年 08 月 22 日下午 15:00—2017 年 08 月 2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08 月 15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08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新新六路 333 号广州嘉力达酒店十一楼
嘉实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01 选举蔡志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蔡志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纪红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永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
议案》
3.01 选举张淑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范圣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上述第 1~3 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独
立董事 2 人,监事 2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7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
1.0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应选人数 3 人
案》
选举蔡志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1.01 √
立董事
1.02 选举蔡志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选举陈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1.03 √
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
2.00 应选人数 2 人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选举纪红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2.01 √
董事
选举王永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2.02 √
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
3.00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 应选人数 2 人
议案》
选举张淑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3.01 √
工代表监事
选举范圣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3.02 √
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4.0 √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
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
东路 1 号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邮编:511356。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杜涛、郑晶晶
4、联系电话:020-32221952
5、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 1 号广东达志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传真:020-32221966
7、邮编:511356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530”;投票简称:“达志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达志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
100 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第三届
1.00 应选人数 3 人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选举蔡志华先生为
1.01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选举蔡志斌先生为
1.02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选举陈新先生为第
1.03 √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第三届
2.00 应选人数 2 人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的议案》
选举纪红兵先生为
2.01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选举王永霞女士为
2.02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
换届选举暨第三届
3.00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应选人数 2 人
监事候选人提名的
议案》
选举张淑珍女士为
3.01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
工代表监事
选举范圣红女士为
3.02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
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4.0 √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
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