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装备 公告编号:2017-062
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州
益兴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741 号)核准,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
际装备”) 向王伟修等 5 方非公开发行 36,189,068 股人民币普通股以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价格 13.5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89,999,980.72 元,扣除发行费用 38,592,983.7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1,406,996.98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对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7JNA20195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州旭创”)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
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如下:
(一)中际装备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
1. 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恒丰银行龙口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专户金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光模块自动化生产线改造
1 恒丰银行龙口支行 853543030122600917 468,999,980.72 项目、光模块研发及生产线
建设项目
合 计 - 468,999,980.72 上述项目由子公司苏州旭
创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中际装备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由其全资子公司苏州旭创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光模块自动化生产线改造项目、光模块研发及生产线建设项目,或中际装备
以增加苏州旭创注册资本的形式投入以上两个项目,公司负责督促并确保苏州旭创
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中际装备已在恒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17 年 8 月 10 日,
专户余额为 46,899.9981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光模块自动化生产线改造项目、光模
块研发及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中际装备及恒丰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
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广发证券作为中际装备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
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广发证券应当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中际装备制
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
使其监督权。中际装备和恒丰银行应当配合广发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广发证券对公
司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
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
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5)中际装备授权广发证券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李福善、王慧能、魏尚骅
可以随时到恒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恒丰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恒丰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广发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和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
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恒丰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广发证券。
恒丰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中际装备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
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恒丰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广发证券,同时提供
专户的支出清单。
(8)广发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广发证券更换
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恒丰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
的要求向公司、恒丰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
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恒丰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广发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广发证券通知专户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广发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
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
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广发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10)本协议自中际装备、恒丰银行、广发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广发证券督导期
结束后失效。
(二)中际装备及苏州旭创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
1. 中际装备及苏州旭创(甲方)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支行(乙方)及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
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
下: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专户金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光模块自动化生产线
1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 75010122001039277 0
改造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光模块研发及生产线
2 10551101040018805 0
司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支行 建设项目
合 计 - 0 -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苏州旭创为中际装备的全资子公司,中际装备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由苏
州旭创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模块自动化生产线改造项目、光模块研发及生产线
建设项目,中际装备负责督促并确保苏州旭创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2)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宁波银行的专户账号为
75010122001039277,截至 2017 年 8 月 3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农业银行专户账
号为 10551101040018805,截至 2017 年 8 月 10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上述专户
仅用于甲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甲方应当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
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情况。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
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
记账凭证等内容)。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李福善、王慧能、魏尚骅可以随时
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
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者募
集资金净额的 1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
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
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
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甲方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
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报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三、备查文件
1.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