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发行限制性股票后,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
条款进行了修改,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事项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15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19.15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015 万股,每 公司股份总数为 9,119.15 万股,每
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公司发行的 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公司发行的所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无修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