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编号:2017-035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送了会议时间变更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高发科技园飞荣达大厦三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6 人,委托出席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赵亮先生因为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赖向东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马飞先生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以人民币 1,500 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格优碳
素新材料有限公司赖优萍持有的 15%股权,陈豪然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以人民币
1,000 万元收购苏州格优股东赖优萍持有的 10%股权,陈伟豪拟通过支付现金方
式以人民币 1,000 万元收购苏州格优股东赖优萍持有的 10%股权。交易完成后,
公司持有苏州格优股权由 55%增加至 70%,控股权不变。公司本次进一步收购行
为,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整合公司资源、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公司放弃本次交易中控股子公司苏州格优股东赖优萍分别转让给陈豪然的
10%股权及转让给陈伟豪的 1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
影响公司对苏州格优的实际控制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