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408 证券简称:金谷源 公告编号: 2017-55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部分股
票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公司股份共计 78,452,1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79%),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永鸿实业
有限公司、肖永明、林吉芳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利润补偿协议》)等相关
承诺,依据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实施方案,公司拟以总价 1.00 元
的价格定向回购注销西藏藏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应补偿股份数
45,986,558 股、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应补偿股份数 20,732,848
股、肖永明 2016 年度应补偿股份数 11,608,017 股、林吉芳 2016 年度应补偿股
份数 124,693 股,合计 78,452,116 股。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股份共计 78,452,116 股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由
2,072,231,638 元人民币变更为 1,993,779,522 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公司仍将根据相关
债权文件的约定偿还债务,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根据有关规定,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
回购和注销工作,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