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 2017—059 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公司将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 号)核准,
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 239,936,691 股,每股发行价
格 为 人 民 币 9.3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2,233,810,593.21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用 等
33,507,158.9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00,303,434.3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律师、会
计 师 等 已 付 或 待 付 的 发 行 费 用 5,043,928.82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195,259,505.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020)。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6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1,246.28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2016 年 1-12 月收到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3.35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5,482.47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 39,560.70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95,921.77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90.71 万元。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7,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4 月 7 日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4 月 10 日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扣除实际使用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余
额为 44,534.1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 年 4 月 13 日,公
司及投资项目所属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与独立
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的签订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上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四 川 蓝 光 发展 股 份有 限
22920101040020250 463,721.93
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 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四 川 蓝 光 发展 股 份有 限
2001993916000118 266,224.98 公司
司成都武侯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成 都 双 流 和骏 置 业有 限
200199393500161 443,222,932.42 公司
司成都武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
地花园支行
22920201040008774 1,359,525.08 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
51050144643600000186 29,529.57
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 公司
合 计 445,341,933.9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9,560.7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报
告(XYZH/2015CDA10021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6.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
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6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 6.7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
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 4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四
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
查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
专项核查报告;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95,259,505.4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2,462,750.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54,824,714.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项目可
是否 截至期 截至期末
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承诺投 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是否达到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效益 否发生
资项目 更项 总额 投入金 金额(2) (%)(4) 预计效益
额的差额 态日期 重大变
目 额(1) =(2)(1)
(3)=(2) 化
-(1)
空港项 分期建设
未做分
目 7-12 否 63,166,857.53 340,987,934.73 不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 12 月 4,554,139.76 中,暂不适 否
1,081,016,210.77 1,081,016,210.77 期承诺
期 用
颐明园 分期建设
未做分
项目二 否 249,295,892.89 1,013,836,779.58 不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 12 月 287,560,363.14 中,暂不适 否
1,114,243,294.72 1,114,243,294.72 期承诺
期 用
合计 - 2,195,259,505.49 2,195,259,505.49 - 312,462,750.42 1,354,824,714.31 - - - 292,114,502.90 - -
未达计划进度原因(分项目说明)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5 年,公司以募集资金 39,560.70 万元置换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前已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空港项目 7-12 期 4259.69 万元、颐明园项目二期 35301.0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四
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报告》
(XYZH/2015CDA10021 号鉴证报告)。
1、2015 年 4 月使用 67,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4 月 7 日,已将上述 67,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16 年 4 月使用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 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4 月 10 日,已将上述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的节余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