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05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83,659,609.80 元,根据《公司法》和《合
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 10%计提法定公积金
8,365,960.98 元;截止 2016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6,994,486.54 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的支出,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7,59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1,519.2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3,038.4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634.4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金额调整为
10,634.40 万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实施后,就上述股本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负责办理相关
工商变更等事宜。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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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
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
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
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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