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并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16 年
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
生发来的《关于增加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函》,何启强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何启强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
的资格,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
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召
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中增加: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相关披露索引。
二、在原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中的“一、网络投
票的程序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中增加:
9、《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编码为 9.00。
三、对原通知“附件二、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进行了相应修
改,
四、除上述修订外,原通知中的其它所有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4 日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增加临时提案后)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7年4月28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7日-2017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
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关于2017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公司董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8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
分 配 议 案》 具 体 内容 详 见 公司 于 2017年 3 月 30 日在 指 定 媒体 和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复牌暨<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更正公告》。其他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9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内容详见2017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
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17年4月23
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龚韫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韫、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
“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全部议案 100
1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00
4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 《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00
6 《关于2017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7 《公司董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7.00
8 《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8.00
9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 《关于2017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公司董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8 《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9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营业执照号码/
名称/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