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学大: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深交所 2017-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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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7-01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紫光学大 股票代码 00052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银润投资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刁月霞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D 座 5

办公地址

传真 010-82158922

电话 010-82151909

电子信箱 zg000526@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收购学大教育集团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主营业务由设备采购、租赁及物业租赁变更

为教育培训服务,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07亿元,其中存量游乐设备综合服务和物业租赁业务实现收入0.25亿元,以6月初

为并表日,教育培训服务业务实现收入12.71亿元。

(一)教育培训服务业务情况

公司秉承“为每个孩子提供最适合的教育”的使命,率先开创了一对一个性化辅导模式,经过多年的持续提供优质服务,在业

内树立了广泛的知名度和良好的美誉度,成为了课外辅导行业的领军品牌。报告期内,继续以“抓基础、稳团队、促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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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运营管理的指导方针,不断加强和提升运营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在业务运营上,公司通过独创的PPTS个性化教育辅导系

统进行跨境管理,并持续对这一系统进行了升级,结合2014年上线的探索互联网技术对于教学效率及结果进行改进的“e学大

教育”,以及2015年推出的全方位推进教师教研体系的完善建设的“教研+”战略,2016年度学大教育培训各项业务开展顺利,

全年营业收入突破了25.56亿人民币,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860.97万元,用户续费率、留存率等教学相关的经营指标也

明显提升,但受到行业周期因素影响,自合并日至报告期末,其净利润为-2,191.90万元。

(二)存量游乐设备综合服务和物业租赁业务开展情况

1、游乐设备综合服务业务。公司子公司上海瑞聚实业有限公司自2012年起,开始采购游乐设备,于2014年度完成所有

11项游乐设备的采购并分批次全部租赁给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装于由其开发运营的“安吉天使乐园休闲旅游

度假园区”中的Helli Kitty家园项目,租赁期限为三年。(关于上述事项的具体信息,请详见公司2014-017、020号公告),

报告期内,该设备租赁业务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本年度共计实现营业收入1855.4万元。

2、物业租赁业务开展情况。海发大厦二期建筑面积24107.80㎡,土地使用权面积3738.52㎡,为公司子公司厦门旭飞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自2011年10月起,公司将该大厦的部分物业(建筑面积共计14549.49㎡)租赁给厦门志诚行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即现“厦门桐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期至2023年。报告期内,厦门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租赁业务

获得租赁收入629.3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6 年 2015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4 年

营业收入 1,306,853,303.01 25,065,353.44 5,113.78% 18,805,62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683,177.38 -13,562,518.58 -627.62% 1,966,548.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4,222,509.46 -13,258,205.34 -686.10% 1,939,830.0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247,694.85 3,098,888.06 2,683.18% 12,630,358.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259 -0.1410 -627.59% 0.02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259 -0.1410 -627.59% 0.02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41% -9.06% -94.35% 1.29%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4 年末

总资产 3,441,386,745.78 335,359,009.87 926.18% 200,798,24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8,018,558.42 142,848,118.73 -66.38% 156,411,495.29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266,338.36 213,687,851.47 599,139,059.15 487,760,054.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9,550.06 -10,896,678.23 -24,071,848.83 -63,105,10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09,550.06 -10,415,869.95 -23,073,747.44 -70,123,342.0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7,515.84 -115,057,478.98 265,778,301.77 -65,800,643.7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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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报告期末普通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14,786 前一个月末普通 15,913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0

股股东总数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西藏紫光卓远

股权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15.59% 15,000,000 0

公司

深圳椰林湾投

境内非国有

资策划有限公 12.93% 12,438,544 0

法人

厦门市鑫鼎盛 境内非国有

7.00% 6,730,314 0 冻结 5,770,000

控股有限公司 法人

北京紫光通信

科技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5.02% 4,830,438 0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

其他 2.00% 1,924,403 0

四一八组合

紫光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1.88% 1,804,998 0

公司

华润深国投信

托有限公司-

润之信 20 期集 其他 1.48% 1,423,007 0

合资金信托计

谌建平 境内自然人 0.95% 910,100 0

于佳栋 境内自然人 0.71% 680,000 0

方正中期期货

有限公司-方

正中期期货- 其他 0.48% 460,910 0

博赢稳赢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为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动的说明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股票并非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报告期内,前十大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

东情况如下:截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存放于信用账户的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股票数量 8,800,000 股,期初存放于信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 7,300,000 股;谌建平存放于信用

说明(如有)

账户的股票数量 153,900 股,期初存放于信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 80,000 股;于佳栋存放于信

用账户的股票数量 680,000 股,期初存放于信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 500,000 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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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 利率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同期变动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收购学大教育集团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的主营业务转型为教育服务业。报告期内,

公司在 2016 年 6 月完成对学大教育集团和学大信息的合并,实现营业收入 13.07 亿元,同比增长 5113.78%。但是由于公司

在报告期内发生并确认了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中介机构费用,且计提了向控股股东借款而产生的利息

支出,导致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868.32 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 8512.07 万元,降幅为 627.62%。

(一)教育培训业务平稳增长

2016 年度学大教育各项业务开展顺利,全年营业收入突破了 25.56 亿人民币,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860.97 万元,

用户续费率、留存率等教学相关的经营指标也明显提升。截止到报告期末共有 585 家校区,市场份额处于细分行业领先地位。

(二)实际控制人变更

2016 年 1 月 25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原称“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转让给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 1500 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9%)完成股权过户登记。转让完成后,公司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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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变更为紫光卓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教育部。

(三) 完成对学大教育集团 100%股份及其通过 VIE 结构控制的学大信息 100%股份的收购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XUEDA EDUCATION GROUP 作出不具

有法律约束力的收购提议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7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合并协议>、

议>、<支持协议>的议案》,与学大教育及其相关方就公司收购学大教育集团(XUEDA EDUCATION GROUP)签署了《合

并协议》、《VIE 终止协议》和《支持协议》,拟收购学大教育集团。

鉴于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境外上市的学大教育之 100%股份及其 VIE 协议控制下的境内公司学大信息的 100%股权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学大教育 100%的股权暨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2015 年 12 月 16 日,公

司召开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学大教育 100%的股权暨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等与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学大教育集团 100%股份及其通过 VIE 结构控制的学大信息 100%股份的收购,完成公司主营业

务向教育服务产业的转型。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卓远”)签署《借款合同》。合

同借款金额为不超过 3.7 亿美元等额人民币,期限 12 个月,借款利率 4.35%/年。公司实际向紫光卓远借款(本金)共计

2,350,000,000(贰拾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该交易已经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笔资金用于支付

收购学大教育及其 VIE 控制的学大信息的收购对价。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核发的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23412949),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就投资人、企业类型、法定代表

人、董监高、经营范围等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

北京时间 2016 年 6 月 4 日(开曼时间 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收到开曼企业监管局(Registrar of Companies, Cayman Island)

发出的合并确认书(Certificate of Merger),确认公司在开曼的全资子公司 Xueda Acquisition Limited 已完成对 Xueda Education

Group(学大教育集团)的合并。

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完成关于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交易对价 1400 万元人民币的支付。

2016 年 7 月 6 日,公司编制并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

关于收购学大教育集团暨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刊载的相关公告。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即公司拟向西藏紫光育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西藏健坤长青通信投资有限公司、舟山学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乐金兄弟投资有限公司、西藏

乐耘投资有限公司、西藏谷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科劲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研宝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与学大教育签

约及领酬员工为参与对象设立的银润投资首期 1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非公开发行股票 287,506,530 股,募集金额不超过 55 亿元

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收购学大教育 100%股份、建立国际学校投资服务管理公司、建设在线教育平台等项

目。

公司自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做了大量工作,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会同保

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到经营情况、融资环境、监管政策要求和认购对

象意愿等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与保荐机构反复沟通、审慎研究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具体审议及进展公告如下:

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与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与《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附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

2016 年 9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接收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材料,并出具

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162674 号)。

2016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674 号)。中国证监会依

法对公司提交的《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

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674 号), 中国

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

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综合考虑到经营情况、融资环境、监管政策要求和认购对象

意愿等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

请文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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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7】

18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的审查。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刊载的相关公告。

(五)完成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换届的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姬浩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任命金鑫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以及选举金鑫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林进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姬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长职务,选举林进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以及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李刚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滕畅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17 年 3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王寅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报告,王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时生效。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金鑫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的书面报告,金鑫先生的辞职不会

导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金鑫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时生效。

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乔志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刁月霞女士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其中关于增选乔志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公司的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林进挺先生;

副董事长:姬浩先生;

非独立董事:林进挺先生、姬浩先生、廖春荣先生、郑铂先生;

独立董事:刘兰玉女士、傅继军先生、李元旭先生;

2、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林进挺先生

成 员:林进挺先生、姬浩先生、李元旭先生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傅继军先生(独立董事)

成 员:傅继军先生、李元旭先生、郑铂先生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刘兰玉女士(独立董事)

成 员:刘兰玉女士、傅继军先生、林进挺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李元旭先生(独立董事)

成 员:李元旭先生、刘兰玉女士、林进挺先生

3、 第八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何俊梅女士;

职工监事:滕畅女士;

监事:韩锋先生。

4、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刁月霞女士;财务负责人:王烨女士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刊载的相关公告。

(六)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办公地址、联系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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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1、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将公司全称变更为“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2 日,公司领取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和《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公

司全称正式变更为“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时完成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

2016 年 7 月 12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办理完成公司全称变更备案、证券简称变更核准相关事宜,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核准,自 2016 年 7 月 13 日起,公司启用新的证券简称“紫光学大”,证券英文简称“UNIGROUP XUE”。公司证券

代码不变,仍为“000526”。

2、变更办公地址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厦门办公室地址、增设北京办公室,同时,上海办公室不再保留,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变更厦门办公室

厦门办公室新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东路 11 号厦门创业园诚业楼 4 层;邮编:361015;

原位于厦门湖滨北路 57 号 Bingo 城际商务中心 309、310 室的办公室不再保留;

(2)增设北京办公室:

北京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D 座 5 层;邮编:100084;

(3)上海办公室不再保留;

(4)公司的投资者专线仍为 021-54222877;传真仍为 021-64019890。

3、变更联系信息

2017 年 3 月 17 日,因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员变更,公司的联系信息变更如下:

联系电话:010-82151909 传真:010-82158922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D 座 5 层

电子信箱:zg000526@163.com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刊载的相关公告。

(七)设立子公司

为实施公司向教育服务产业进行战略转型,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

三家全资子公司,即厦门紫光学大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厦门紫光学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安吉紫光学大

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紫光天芯微电

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西藏紫光

育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西藏紫光育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紫荆育才

教育有限公司(暂定名)。关于上述事项,请详见披露的公司 2016-031、037、092 号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已完成厦门紫光学大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厦门紫光学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即原拟定名为厦门紫光学大

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安吉紫光学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紫光天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紫荆育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即原拟定名为北京紫荆育才教育有限公司)的设立。关于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具体进展,请详见公司 2016-066、067、093、

112 号公告。

(八)关联借款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紫光卓远签署《借款合同》。合同借款金额为不超过 3.7 亿美元等额人民币,期

限 12 个月,贷款利率 4.35%/年。公司实际向紫光卓远借款(本金)共计 23.5 亿元人民币,并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到账。报

告期内,公司向紫光卓远提前偿还本金 5 亿元人民币。关于上述关联借款的进展情况,请详见公司 2016-029、059、069 号

公告。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贵诚信托”)签署《信托贷款合同》。合同贷款金额

为 1.4 亿元人民币期限 12 个月,贷款利率 4.35%/年。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向华能贵诚信托提前还款 1 亿元人民币,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已向华能贵诚信托归还余下 4 千万元人民币,公司已偿还完毕对华能贵诚的上述信托借款。关于信托借

款的情况,请详见公司 2016-044、113 号公告。

公司的子(孙)公司苏州学大教育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阳光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签订《可

转股债权融资协议》。根据协议规定,苏州学大教育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借阳光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0 万元,年

利率 8%,借款期限 1 年。由于苏州学大教育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转股权具有不确定性,该款项被认定为借款。2016 年

度公司计提应收阳光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利息 348,888.89 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7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房屋租赁 6,293,111.17 4,376,036.13 69.54% -3.35% 3.36% -1.02%

设备租赁 18,554,000.00 11,534,456.49 62.17% 0.00% -7.73% 0.27%

教育培训服务费 1,270,730,125.54 301,011,923.67 23.69% 0.00% 0.00% 0.0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本报告期发生并确认了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

中介机构费用;并且公司在本报告期内计提了对于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此外,

根据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业务特点,其下半年为其业务淡季,以致其自合并入上市公司之后的会计

期间内业绩亏损。上述因素导致公司本报告期亏损。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收入确认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①变更前收入确认原则

(a)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

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b)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i)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ii)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本公司出租物业及提供相关服务时,已经订立具有承租人认可的租赁合同、协议或其他结算通知单;履行了合同中规

8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定的义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c)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

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

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

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i)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

务成本。

(ii)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②变更后收入确认原则

(a)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

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b)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i)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ii)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本公司出租物业及提供相关服务时,已经订立具有承租人认可的租赁合同、协议或其他结算通知单;履行了合同中规

定的义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c)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

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

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

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i)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

务成本。

(ii)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d)学员注册费、学员的一对一辅导服务费和小班组辅导服务费收入确认方法

(i)学员注册费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收取每个新学员一个不可退回的综合服务费,即注册费。该费用主要是公司根据学员个人情况进行咨询评估时一

次性收取,按照学员的平均生命周期分期确认收入。

学员的平均生命周期是基于公司的历史数据进行预计的,并随相关的条件或因素的改变而改变。

(ii)学员的一对一辅导服务费和小班组辅导服务费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一次性收取学员的一对一辅导服务费和小班组辅导服务费后确认为预收款,按照学员已消耗课时分次确认收入。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的时点 备注

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届会议 2016年06月01日

形资产摊销

①坏帐准备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a)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

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i)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金额大于或者等于500万元的款项。

9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ii)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依据

账龄组合 除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其余应

收款项按账龄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2

1 - 2年 10

2 - 3年 50

3年以上 100

(iii)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时间较长且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

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

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a)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金额大于或者等于500万元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依据

账龄组合 除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其余应

收款项按账龄划分组合。

性质分类组合 根据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划分组合,包含押金、备用金、关

联方往来款等。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性质分类组合 不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2

1 - 2年 10

2 - 3年 50

3年以上 100

(c)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时间较长且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

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②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a)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10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4% 30 3.20%

机器设备(经营类) 4% 12 8.00%

机器设备(管理类) 4% 8 12.00%

运输工具 4% 10 9.60%

办公设备及其他 4% 8 12.00%

(b)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4%-5% 20-40年 2.375%-4.8%

机器设备(经营类) 4% 12年 8.00%

机器设备(管理类) 4%-5% 3-8年 11.875%-32%

运输工具 4%-5% 5-10年 9.50%-19.2%

办公设备及其他 4%-5% 3-8年 11.875%-32%

③无形资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a)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i)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者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按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者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ii)合同性权利或者其他法定权利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延续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一并记入

使用寿命;

(iii)合同或者法律没有使用寿命的,综合各方面情况判断,如与同行业情况进行比较、参考历史经验、聘请专家论

证等,以无形资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iv)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b)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无形资产为使用寿命有限的,其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各项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

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合同、法律均未规定年限的,而且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预计使用寿命的,按不超过

10年确认。

无形资产摊销的相关会计估计:

无形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竞业禁止协议 5年

商标 10年

软件 3-5年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i)有第

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ii)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

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如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

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

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

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

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i)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ii)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iii)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iv)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v)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1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新增厦门紫光学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紫光学大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安吉紫光学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北京

紫光天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Xueda Education Group 和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 家二级子公司,因吸收合并减少 1 家子

公司 Xueda Acquisition Limited,将学大教育下属 5 家子公司和学大信息下属 74 家子公司及 128 家学校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8 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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