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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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1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发出书面

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李固旺、郭守

国、张鸿德、聂毅涛、陈爱珍、张玉周、王健共计7名。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固旺先生主持,审议并一

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2016年年度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1

三、《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通过,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083.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28,439.28万元。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68.90

万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23.38万元,资本公

积金180,145.72万元 。

东方能源自2005年起,因原材料上涨、计提资产减值等因素,

导致公司多年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考

虑到公司股东多年来对公司的大力支持,使得公司成功完成两次

非公开发行,成功实施了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产

生良好效益,公司经营成果显著提升。

结合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6 年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51,136,6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2

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5,113,661.3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

时,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51,136,613 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增加至 1,102,273,226 股。

董事会认为:为积极回报股东,董事会结合公司发展阶段、

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决定提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可以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且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体现了公司积极

回报股东的原则,同时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提升公司市场

形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时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对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表

示同意。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3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就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了预

计(详见《关于 2017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李固旺先生、郭守国先生、张鸿德先生、

聂毅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 4 名董事回避后,公司

3 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等交易均为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关于在中电投财

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关于在中电投财务

有限公司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李固旺先生、郭守国先生、张鸿德先生、

聂毅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 4 名董事回避后,公司

4

3 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公司制定的《关于在中电投财务有

限公司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

化解公司在中电投财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对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

险进行了评估,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关于中电投财务有

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李固旺先生、郭守国先生、张鸿德先生、

聂毅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 4 名董事回避后,公司

3 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公司根据中电投财务出具的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中电

投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出

具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

风险评估报告对中电投财务的分析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

了中电投财务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状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十、《关于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及贷款等

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保障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同

时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

及贷款等服务。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国家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

为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于

2017 年向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贷款不超过 10 亿元,期限 3 年以

内,借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

上不高于我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

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负责办理相关事

宜。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李固旺先生、郭守国先生、张鸿德先生、

聂毅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 4 名董事回避后,公司

3 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系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

于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其经营范围内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依法接受中

6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系遵循合法合

规、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

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

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在

2017 年度向金融机构(不包括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总额

不超过 38 亿元(含 38 亿元)的贷款,主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项

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资产收购等,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7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

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7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报酬合计为 73 万元人民币,食宿费用自理。同时聘请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报酬为 26

万元人民币,食宿费用自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见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

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

修改:

8

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增加第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

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

织的工作经费。

增加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

策过错认定等配套制度,细化各类经营投资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和履职程序,不断提高经营投资责任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第 13 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热 第 13 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热力供应;代收代缴热费;自有房屋

力供应;代收代缴热费;自有房屋 租赁;电力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设施及供热设施的安装、

租赁;国内劳务派遣;电力的生产 调试、检修、运行、维护;供热设备、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售电;

(限分支机构经营)。 电能的输送与分配活动。

增加第四章 党委

第三十二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

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

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

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三十三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

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一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

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

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

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员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

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

出意见建议。三是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四是承担全面从严

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

9

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

督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应当确 修改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 委的意见。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议,

公司超过壹亿元的交易行为,由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达如到股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另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超过五千万元的交易行

为,由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达如

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另需取得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 142 条:“公司设总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统一协

调处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充分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

管理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本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国家电投集团实际控制企

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达到独立,公司拟与

国家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续签《委托管理协议》(详见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李固旺先生、郭守国先生、张鸿德先生、

10

聂毅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 4 名董事回避后,公司

3 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与国

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可充分保

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充分整合公司资源,有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

稳定发展。公司收取的托管费用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关于公司与远达环保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国家环保排放规划及京津冀地区环保排放的相关要求,

公司所属单位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环保部新发布的烟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为此,需要对良村热电#1#2 机组脱硝系统进行改造,

拟将该系统由液氨制氨系统改造为尿素制氨系统。(详见《关于

公司与远达环保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李固旺先生、郭守国先生、张鸿德先生、

聂毅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 4 名董事回避后,公司

3 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国家政策实施的,定价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同意该项

11

关联交易事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此议案董事会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司 1005

会议室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4 月 13

日。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2

2017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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