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7-035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0511 号),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受理如下: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审核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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