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9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2017年3月8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3
月18日下午4:00在无锡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德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16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09,445,019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5 元(含
税),共计 5,236,125.47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监事会认为:公
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的
2016 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程的要求,并且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
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
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5、审议《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议《关于<2016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7、审议《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
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
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6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8、审议《关于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
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
9、审议《关于 2017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 2017 年度每位独立董事
津贴为人民币 5 万元/年(税前);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
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有助于完善公司产品线,有利
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2、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节省财务成本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1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
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
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14、审议《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17-2019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制订的《未来三年(2017-2019 年度)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完善和健全了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体制,增加
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并且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
1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推选陈洪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监事 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2)推选李建囡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监事 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
届选举。经提名人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洪先生、李建囡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6、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海安县慈善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的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
对。
17、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海安县人民医院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的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
对。
18、审议《关于取得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的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
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取得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51%股权,可以
补齐电梯部件的产业链,通过客户资源互补优势,扩大市场份额,为后维保市场
赢得发展空间,符合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洪先生: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师,大专学历。陈
洪先生曾在华宏集团工作;2004 年起在华宏科技工作,现任华宏科技监事、质量管理部部
长。
陈洪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0.98%的
股权。陈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李建囡女士: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李建囡女
士 1996 年 7 月至 2005 年 1 月在江苏申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助理一职、2005
年 2 月至 2011 年 6 月在江阴市东发管件制造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长一职;2011.7-至今在江
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一职。
李建囡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建囡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