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一: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 2017 年 3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 点开始
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 67 号实达大厦 12 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全体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签到;
二、由见证律师确认与会人员资格;
三、宣布会议开始;
四、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
1、《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进行讨论;
六、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情况;
七、现场与会股东与股东代表投票表决议案;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确认总表决结果,出法律意见书;
十一、通过会议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1
材料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公司股本已发生变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第二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350000100034048
修改为:
第二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500001581425518
二、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0,243,598 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3,515, 807 元。
三、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590,243,598 股。
修改为: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623,515,807 股。
四、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90,243,598 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23,515,807 股。
2
五、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4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