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来源:上交所 2016-12-19 18: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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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3号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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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 特别风险提示

(一)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工电器和消费电子等领域,主要客户为该等领

域内的大型跨国企业,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向第一大

客户博泽集团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50%、39.95%、36.38%和

33.66%,公司向前五名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84%、

67.53%、61.84%和63.13%,向前十名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80.74%、83.62%、81.74%和81.95%。

公司相对集中的客户结构可能给本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如果主要客户生

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例如汽车、电工电器或消费电子领域内终端产品

的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本公司生产经营,对公

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如果主要客户出于分散供应商供货集中度等原因减少

对公司的产品订单,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降;如果整车厂出于分散供应

商供货集中度等原因减少对公司主要汽车类客户的订单,将可能间接影响公司主

要汽车类客户对公司的订单,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如果主要客

户要求公司延长现有的应收账款信用期,将可能造成公司营运资金紧张,降低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博泽集团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50%、39.95%、36.38%和33.66%,比例较高,如果公司因产品质量等原因不

能持续与博泽集团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或者如果客户博泽集团自身出现重大不

利变化,将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二)租赁生产厂房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模具开发制造和塑料零部件的注塑生产,基于塑料零件行业的

特点,公司如需取得发展就必须跟随客户新的生产基地就近开辟新的生产基地,

公司一般在开设生产基地的时候会尽量降低房产、土地等长期资产对资金的占

用,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实际运作之中。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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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为注塑机、模具加工机床、测量仪器等机器设备,即使厂房搬迁,相关机器

设备也较易搬迁;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所需厂房为一般工业厂房,如需搬迁,相对

较易找到新的场所。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母公司及子公司天龙模具

所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的生产经营场所为自有房产之外,公司下属生产型子公司东

莞天龙、福州天隆、三河天龙、上海天海、江苏意航、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长

春天龙、成都天龙及廊坊天龙的生产经营场所均为租赁取得,共涉及租赁建筑面

积70,223.40平方米。根据公司下属各生产型子公司与厂房出租方签署的租赁合

同,相关租赁合同中均约定了公司下属各生产型子公司在租赁到期时相同情况下

具有优先续租权。

福州天隆现有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9年7月31日,上海天海现有租赁合同到

期日为2019年12月31日,东莞天龙现有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1年10月19日,江苏

意航现有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1年12月31日,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现有用于生产

经营的4处厂房租赁合同到期日分别为2021年4月30日、2023年5月31日、2024年

11月19日和2024年11月19日,长春天龙现有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1年9月14日,

成都天龙生产经营的2处场所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6月30日和2022年11月18

日,廊坊天龙生产经营的场所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6月14日,三河天龙生产

经营的场所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7年10月23日。

如果上述经营场所租赁到期不能续租,相关子公司将需搬迁经营场所,将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胡建立夫妇合计间接控制公司73.42%的股权,为本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胡建立夫妇合计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

依旧会保持在50%以上,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虽然公司目前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得到有效运

行,但胡建立夫妇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

安排等重大事项决策实施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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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经济效益预测的基本假设主要包括:宏观经济情

况、行业政策、行业形势及产品市场情况无异常变化;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和主要

成本价格无重大变化;国家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国家现有

的通货膨胀率和外汇汇率无重大变化;公司目前执行的税赋、税率政策不变;公

司能够与现有主要客户持续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并获得新增订单;公司能够成功进

一步开拓市场获得新的订单等。由于募投项目投入至项目完工及完全释放产能需

要一定时间,募投项目达产后,上述募投项目经济效益预测的基本假设可能会发

生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甚至大幅低于预期。

二、 其他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建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安泰

控股的股权以及其通过安泰控股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安泰控股公开发售的部分发行人股份除外),也不要求安泰控股或发行

人回购前述股权或股份。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胡建立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

直接持有安泰控股的股权以及通过安泰控股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若发

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

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此外,胡建立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遵守

前述承诺的前提下,其在任职期间内(于前述禁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

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其出于

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其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五十。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胡建立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

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持有的安泰控股股权或通过安泰控股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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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若在胡建立减持前述安泰控股股权或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胡建立在发

行人处的职务发生变化或者其从发行人处离职而终止。另,在其担任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将向发行人申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

变动情况;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秀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安泰

控股的股权、发行人股东均瑞投资的份额以及其通过安泰控股和均瑞投资间接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安泰控股公开发售的部分发行

人股份除外),也不要求安泰控股、均瑞投资或发行人回购前述股权、份额或股

份。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张秀君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持有安泰控股的

股权、均瑞投资的份额以及通过安泰控股和均瑞投资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若发

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

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张秀君试图通

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持有的安泰控股股权、均瑞

投资份额或通过安泰控股和均瑞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张秀君减持前述安泰控股股权、均

瑞投资份额或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

后的价格。

公司控股股东安泰控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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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除外),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

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安泰控股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

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

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安泰

控股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安泰控股减持

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公司第三大股东均瑞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均瑞投资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

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

四个月内,若均瑞投资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

均瑞投资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

后的价格。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益华、张宇昕、沈朝晖、于忠

灿、虞建锋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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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

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

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此外,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其在任职

期间内(于前述禁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其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

其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其试图通过

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应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其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

诺不因其在发行人处的职务发生变化或者其从发行人处离职而终止。另,在其担

任本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将向发行人申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及

相应变动情况;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公司其他股东张海东、陈慧、全尔骏、陈明、陈怡、魏惠、许国文、毕川、

杨颖、胡小平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本公司提示各位投资者,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事宜如下:

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

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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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比例享有。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2014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定的稳定

股价预案具体如下:

1、预案的触发条件

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即合并财务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情形时,发行人、

控股股东及发行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不具有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2、公司稳定股价的主要措施与程序

当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条件成就后,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票;

(2)要求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时间;

(3)在上述(1)、(2)项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仍低于上一

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应要求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5)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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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稳定股

价的方式。

公司应保证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始终符

合上市条件。

公司应在预案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通

过具体的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实施。

公司决定采取回购股票的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应当遵守预案中关于公司回

购股票的具体规定。公司决定采取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削减开

支、限制高管薪酬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决策程序、具体的方案应当符合

法律、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措施

公司回购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等规定。具体回购方案应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后

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10%,回

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

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预案触发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

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公司实施

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

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额的 2%和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

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额的 8%。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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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增持)与程序

在不影响公司股权分布始终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应在预案

触发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的数量、

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在方案获得必要的审批

及授权后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

公司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将依照方案进行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发行人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 110%,增持的方式为集中竞价、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控股股

东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现

金分红的 20%,和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

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时,以前年度已经

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与控股股东可同时执行稳定股价的措施,亦可分别执行。若公司实施回

购的措施后或者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在实施前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预案

触发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5、发行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不影响公司股权分布始终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预案触发条件成就,且公司、控股股东均已依照预案

的规定采取了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但该等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后发行人的股

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发生后 3 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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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通知公司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包括拟买入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在

公司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计划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方式买入

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10%。

但如果在稳定股价的措施实施前公司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预案触发条件的,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公司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

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

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

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过去十二

个月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和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

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发行人处

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

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

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更换或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在该等人员就任前,公司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依照预案的规定履行

稳定股价的义务,并要求其依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提出未履行预案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四)关于申报文件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本公司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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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

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

之阶段内,则本公司将基于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

下配售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

本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格和上述情形发生

之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格孰高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3)若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出现前述第 2 点所述之情形,则本公司承诺在

按照前述安排实施新股回购的同时将极力促使本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购回其已转

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

(4)若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

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

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本公司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

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

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

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安泰控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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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其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其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购

回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

阶段内,则其将基于发售原限售股份所获之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

售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其

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格和上述情形发生之日的

二级市场收盘价格孰高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其公开发售的全部原限售

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3)若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出现前述第 2 点所述之情形,则其承诺在按照

前述安排实施原限售股份购回的同时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

(4)若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其因此承担责任的,其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

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其将积极与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

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

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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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实际控制人胡建立、张秀君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其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其承诺将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促使发行人控股股东依法购回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全部原限售股份。

(3)若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其因此承担责任的,其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

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其将积极与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

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

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

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如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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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

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

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

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

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

之日起 6 个月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

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4)在本公司未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

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

造成本公司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

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的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

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公司应

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建立承诺:

(1)其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

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其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

各项义务或责任,则其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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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

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金额依据其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其直接持有安泰控股的股权以及通过安泰控股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

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

之日;

4)在其完全消除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其

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其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

行人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

5)如其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

人所有,并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如其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

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其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

成其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其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

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其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

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其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张秀君承诺:

(1)其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

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其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

各项义务或责任,则其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

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2-1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金额依据其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其直接持有安泰控股的股权、均瑞投资的份额以及通过安泰控股和均瑞

投资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

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其未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如其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

人所有,并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如其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

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其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

成其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其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

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其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

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其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安泰控股、股东均瑞投资承诺:

(1)其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

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其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

义务或责任,则其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

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金额依据其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

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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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利影响完全消除之日;

4)如其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

人所有,并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如其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

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其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

成其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其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

理方案,并提交其权力机构决策,尽可能的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

其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其应根

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张海东、陈慧、

全尔骏、陈明、陈怡、魏惠、许国文、毕川、杨颖和胡小平承诺:

(1)其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

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其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

义务或责任,则其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

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

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其未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其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其及其在发行人或

发行人子公司任职的配偶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增加薪

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

津贴(如适用);

4)如其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

人所有,并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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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其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

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其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

成其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其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

理方案,尽可能的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其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

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其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六)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安泰控股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为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其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之意向。

(2)在其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其自身发展需要,其存

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其预计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

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总额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总额的 1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若在其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若其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

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2、公司其余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瑞投资和张益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

下:

(1)为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其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之意向。

(2)在其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其自身发展需要/自身需

要,其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其预计在锁定期届满后

第一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总额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总额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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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其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若其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

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

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

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的利润分配总体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

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总体而言,倘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

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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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前文所述之“重大投资计

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或者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摊

薄的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

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

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

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

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

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

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6、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

发事项。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

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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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

果变更股利分配政策,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将根据自身实

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但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得违反以下原

则: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关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四章 股利分

配政策”。

(八)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1、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500 万股增至 10,000 万股,

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期,且产生效

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效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公司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将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

即期回报被摊薄。

2、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1)巩固现有优势,积极开拓市场

一方面,公司将凭借多年的与众多跨国企业的合作经验,依靠精密模具开发

设计技术和注塑工艺,深入挖掘现有客户的潜力,为主要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和

服务。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精密模具开发设计水平,加强

产品同步开发能力和系统开发能力,缩短产品开发周期,优化产品工序步骤,增

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开拓新客户和产品新的应用领域。

(2)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合理控制成本

公司将持续致力于成本的精细化管理,持续完善全面成本核算和预算体系,

借助 ERP 系统,强化成本控制,实施限额领料,严格控制材料损耗率和不良品

率;提高生产组织管理水平,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尽量提高设备利用率;提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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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产设备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有效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尽快产生

效益

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格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

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前期

投入。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产生效益回报投资者。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的精神,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并修改了《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

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

投资者回报水平。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发行人上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

润做出保证。

3、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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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将视为未履行承诺,将接受相关约束措施,且,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

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安泰控股承诺:

“(1)在任何情形下,本公司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3)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要求公司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5)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6)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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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视为未履行承诺,将接受相

关约束措施,且,本公司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建立、张秀君承诺:

“(1)在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将切实履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3)本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要求公司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5)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视为未履行承诺,将接受相关

约束措施,且,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

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

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中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

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公司 2016 年第 3 季度财务报表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

但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16〕7765 号)。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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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68,048.63 万元,负债总额 25,737.88

万元,所有者权益 42,310.75 万元。2016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525.6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38.43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43.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78.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9.41%。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

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商品及原材料的采购规

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

成、税收政策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

事项。

公司预计 2016 年全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约 72,000 万元至 79,000 万元,较上

年增长 2.37%至 12.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7,600 万元至 8,500

万元,较上年增长 13.03%至 26.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约为 7,400 万元至 8,300 万元,较上年增长 16.29%至 30.44%。(前述 2016

年全年经营情况预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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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本次公开

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老股东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定价方式: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区间将根据发行时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

状况,通过市场询价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确

定。发行价格将在发行人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进行讨论后根据当时的市

场情况予以确定

发行市盈率: 【 】倍(每股收益按【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倍(每股收益按【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18元(根据公司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根据公司【 】年【 】月【 】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数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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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 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二)其

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他重大事项提示”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4,782万元,其中包括保荐及承销

费用2,960万元,审计费用900万元,律师费用477万元,用

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用4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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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1、 发行人中文名称: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人英文名称:Ningbo Tianlong Electronics Co., Ltd.

3、 法定代表人:胡建立

4、 注册资本:7,500 万元

5、 实收资本:7,500 万元

6、 成立日期:2000 年 7 月 3 日

7、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2 日

8、 住所: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 116 号 3 号楼(邮编:315336)

9、 电话号码:0574-5899 9899

10、 传真号码:0574-5899 9800

11、 互联网网址:www.ptianlong.com

12、 电子信箱:tlinfo@ptianlong.com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天龙有限于2012年10月12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8日,天龙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201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

将天龙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30日,天龙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16,742,864.84元折合股份75,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的部分41,742,864.84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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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龙有限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折股。

2012年8月30日,天龙有限的全体股东安泰控股、均瑞投资以及张益华、张

海东、张宇昕等15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签署《关于整体变更设立宁波天龙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2012年9月2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2]319号”的

《验资报告》,审验天龙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9月20日,发行人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

的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天龙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116,742,864.84元,根据《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7,500万元,

资本公积41,742,864.84元。”

2012年10月12日,发行人取得宁波市工商局核发的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

公司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0400033457)。发行人整体变

更设立后的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出资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安泰控股、均瑞投资以及张益华、张海东、张宇昕等15

名自然人。

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天龙有限原股东安泰控股、均瑞投资以

及张益华、张海东、张宇昕等15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以其各自在天龙有限中的

出资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发行人的股份。整体变更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安泰控股 4,906.50 65.42%

2) 均瑞投资 600.00 8.00%

3) 张益华 1,134.00 15.12%

4) 张海东 187.50 2.50%

5) 张宇昕 135.75 1.81%

6) 陈 慧 63.75 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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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7) 全尔骏 60.00 0.80%

8) 陈 明 52.50 0.70%

9) 沈朝晖 52.50 0.70%

10) 于忠灿 48.75 0.65%

11) 虞建锋 48.75 0.65%

12) 陈 怡 41.25 0.55%

13) 魏 惠 37.50 0.50%

14) 许国文 37.50 0.50%

15) 毕 川 33.75 0.45%

16) 杨 颖 30.00 0.40%

17) 胡小平 30.00 0.40%

合计 7,500.00 100.00%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东及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老股东发售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安泰控股 4,906.50 65.42% 4,906.50 49.0650%

张益华 1,134.00 15.12% 1,134.00 11.3400%

均瑞投资 600.00 8.00% 600.00 6.0000%

张海东 187.50 2.50% 187.50 1.8750%

张宇昕 135.75 1.81% 135.75 1.3575%

陈 慧 63.75 0.85% 63.75 0.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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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全尔骏 60.00 0.80% 60.00 0.6000%

陈 明 52.50 0.70% 52.50 0.5250%

沈朝晖 52.50 0.70% 52.50 0.5250%

于忠灿 48.75 0.65% 48.75 0.4875%

虞建锋 48.75 0.65% 48.75 0.4875%

陈 怡 41.25 0.55% 41.25 0.4125%

魏 惠 37.50 0.50% 37.50 0.3750%

许国文 37.50 0.50% 37.50 0.3750%

毕 川 33.75 0.45% 33.75 0.3375%

杨 颖 30.00 0.40% 30.00 0.3000%

胡小平 30.00 0.40% 30.00 0.3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社会公众股股东 — — 2,500.00 25.00%

合计 7,5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图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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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父子关系

夫妻关系

胡正达 张秀君 胡建立

姐弟关系

10% 90% 65% 35%

均瑞投资 安泰控股 张海东 14名自然人股东

8% 65.42% 2.5% 24.08%

天龙股份

注:胡正达与胡建立之间为父子关系,胡建立与张秀君之间为夫妻关系,张秀君与张海东之间为姐弟关系。

除上述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外,其他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一家基于精密模具开发和制造,专注于生产和销售精密注塑产品的

专业塑料零件生产企业。发行人生产的精密注塑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工电器

和消费电子三大领域。发行人主要为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大型国

际电工电器和消费电子厂商提供包括精密模具研发制造、塑料零件注塑成型等在

内的产品及服务。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

本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精密模具开发和制造以及精密塑料零件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生产的塑料零件按用途分为:汽车类塑料零件、电工电器类塑料零件和消费

电子类塑料零件。

1、汽车类塑料零件

公司主要为国际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制造功能性塑料零部件,代表性客户

有博泽集团、东洋电装、大陆汽车、博世集团和马勒集团,主要产品包括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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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系统零部件、摇窗系统零部件、座椅系统零部件、仪表系统零部件和空调系统零

部件等。

2、电工电器类塑料零件

公司主要为国际电工电器厂商制造塑料零部件,代表性客户有施耐德、库柏

电气和合宝集团等,主要产品包括断路器结构件及面板、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外壳

等。

3、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

公司主要为国际消费电子厂商制造塑料零部件,代表性客户有凸版印刷、爱

普生等,主要产品包括打印机支架及齿轮、手机模型、手机外壳、手机保护壳、

照相机外壳等。

4、精密模具

模具开发是精密注塑的基础,公司直接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模具开发和销

售,并使用自产的模具进行注塑生产。公司的模具产品包括精密汽车类塑料零件

注塑模具、精密电工电器类塑料零件注塑模具、精密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注塑模

具等,广泛应用于仪表盘、摇窗,低压电器面板、断路器面板,手机外壳、打印

机内部结构等塑料零件的生产。

(三)产品销售模式

本公司的销售直接面向客户,不经过中间销售渠道,对国内外客户的销售均

主要通过各子公司销售部门进行。

(四)主要原材料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和包括标准件在内的模具材料。

(五)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的竞争情况

(1)市场潜力大,竞争层次分明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扩大内需成为一项基本战略,这将有力推动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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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也为塑料零件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十二五”期间

中国企业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随着交通运输业、传统制造业、信息产业、

新能源产业、物流业等传统与新兴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为其提供基础组件的塑料

零件行业将迎来新的机遇。产业升级同时也对塑料零件的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竞争层次将进一步分化。具备完善的模具开发能力,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转化

能力的塑料零件生产企业将在未来更具竞争优势。

由于大部分塑料零件需要依靠模具成型,使得模具开发成为了塑料零件生产

的基础,而模具开发又需要依照产品设计进行,根据塑料零件行业这一特点,可

以从产品设计、模具开发和注塑生产三个层次划分行业的竞争层次。具有较强的

产品设计能力并能够进行模具开发且拥有足够规模的注塑生产能力的企业处于

较高层次的竞争中。相应地,只有模具开发能力而不具备产品设计能力的企业处

于行业竞争的中端,仅具有注塑生产能力的企业则处于行业竞争的低端。

目前国内塑料零件生产企业竞争层次较为分明:处于较高层次竞争的企业自

身拥有较强的模具开发实力,能够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零件设计并进行量产,且

主要为以全球五百强为主的国内外知名客户供应塑料零件。这一层次的竞争集中

体现为在产品同步设计及精密模具开发能力上的竞争,公司在塑料零件行业的竞

争来源于较高层次。

中端层次塑料零件生产企业不具备产品设计能力,主要为消费电子、家电等

行业的二线品牌供应以外观件为主的塑料零部件。低端层次塑料零件生产企业的

规模较小,工艺水平较低,主要凭借低价格参与市场竞争,通常为低端品牌供应

外观件且没有固定合作客户。上述两类企业被排除于国际知名品牌的供应链体系

之外,无法直接与较高层次的塑料零件生产企业形成竞争。

(2)生产企业数目众多、定位不一

塑料零件产品种类繁多,应用广泛。通常塑料零件生产企业专注于特定行业

的塑料零件制造(如专注于汽车塑料零配件与外观件、家电塑料零件与外观件、

消费电子塑料零件及外观件等),集中投入资源,形成细分市场竞争优势。另外,

由于不同的塑料材质运用的技术与工艺存在一定的差别,塑料零件生产企业通常

也专注于某类塑料材质(如工程塑料、电工塑料等)的运用。这就造成了塑料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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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件行业的生产企业数目众多而定位不一。

(3)市场占有率情况

根据《中国塑料工业年鉴2015》,2014年塑料加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塑料制品

产量7,387.87万吨,企业数量达14,062家;根据中国塑协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2

年《中国塑料制品行业发展报告》对行业内产值前10名的企业统计,塑料加工业

产业集中度仅为5%,中小企业众多,产业十分分散。

鉴于塑料零件种类繁多,应用领域广泛,产业集中度低,在塑料零件的市场

容量以及市场占有率情况方面,缺乏权威的统计数据。

(4)市场进入障碍

进入塑料零件行业较高层次竞争的市场障碍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a) 系统化的塑料零件研发与生产实力

b) 模具开发设计和制造能力

c) 长期的经验积累和技术储备

d) 严格的供应商认证

e) 规模生产能力

2、本公司的竞争优势

a) 技术与研发优势

b) 模具开发设计与制造优势

c) 区域布局优势

d) 管理经验优势

e) 丰富的产品线优势

f) 客户资源优势

五、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和包括电子设备在内的其他

设备等。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31,337.60 万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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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计折旧为15,600.69万元,账面净值为15,736.91万元,总体成新率为50.22%。该等

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类别 成新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房屋建筑物 3,465.50 1,383.68 2,081.82 60.07%

机器设备 22,004.58 10,913.12 11,091.46 50.41%

运输设备 1,150.02 766.43 383.60 33.36%

办公设备 1,030.00 779.95 250.05 24.28%

其他设备 3,687.50 1,757.52 1,929.99 52.34%

合计 31,337.60 15,600.69 15,736.91 50.22%

1、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数控机床和加工中心等,截至2016年6月30日,

发行人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产原值 账面净值

设备名称 数量 成新率

(万元) (万元)

注塑机 225 11,990.17 6,475.71 54.01%

数控机床 32 2,586.65 1,173.10 45.35%

加工中心 16 2,363.78 1,249.99 52.88%

测量设备 33 959.18 465.30 48.51%

2、房屋建筑物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拥有11处物业的产权。该等

自有物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建筑面积

证载权利人 房地产权证编号 坐落 取得方式

(平方米)

杭州湾新区房权证 慈溪经济开发区

发行人 19,435.92 购买

H2012字第000037号 (崇寿镇海南村)

杭州湾新区房权证H2014字第

018789/018790/018791/ 宁波杭州湾新区世

发行人 630.56 购买

018792/018793/018794/018795 纪城

号,共7套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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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慈溪经济开发区

天龙模具 慈房权证(2008)字第006234号 14,254.27 自建

(崇寿镇海南村)

慈溪经济开发区

天龙模具 慈房权证(2008)字第006235号 14,254.27 自建

(崇寿镇海南村)

古美路1188号(现地

上海天海 沪房地市字(2002)第000005号 址已更新为“古美路 4,603.15 购买

1658号”)

(二)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为856.32 万元,累计摊销

为311.72万元,账面净值为544.61万元。该等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账面原值(万元) 累计摊销(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土地使用权 476.42 84.87 391.56

软件 302.07 149.02 153.05

专利权 77.83 77.83 0.00

合计 856.32 311.72 544.61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11宗土地使用权。有关该等土地使用权的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载 土地使用 面积 取得

位置 用途 使用权期限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平方米) 方式

慈溪经济开发

慈国用(2012)第 工业用 16,158.0 2006.09.04

发行人 区(崇寿镇海南 购买

240187号 地 0 -2053.09.01

村)C#

慈新国用(2014)

000052/000053/

杭州湾新区世

000054/000055/ 城镇住 终止日期

发行人 000056/000057/ 纪城白鹭园6号 23.73 购买

宅用地 2081.03.09

000058号,系7套 楼

商品房对应土地

使用权

天龙 慈国用(2012)第 杭州湾新区八 工业用 17,057.0 2006.07.17

出让

模具 240113号 塘路116号(A#) 地 0 -205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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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证载 土地使用 面积 取得

位置 用途 使用权期限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平方米) 方式

天龙 慈国用(2012)第 杭州湾新区八 工业用 18,727.0 2006.07.17

出让

模具 240114号 塘路116号(B#) 地 0 -2056.07.16

古美路1188号

沪房地市字

上海 (现地址已更 工业用 2001.11.23

(2002)第000005 3,812.53 购买

天海 新为“古美路 地 -2054.12.15

1658号”)

2、商标

(1)已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商标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商

标共6项,详见下表:

序号 注册人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限

1. 发行人 4878124 9 2008.08.28-2018.08.27

2. 发行人 4878125 11 2008.08.28-2018.08.27

3. 东莞天龙 7691735 11 2011.03.14-2021.03.13

4. 东莞天龙 7652432 9 2011.03.07-2021.03.06

5. 东莞天龙 7652450 11 2011.03.07-2021.03.06

6. 东莞天龙 11800650 9 2014.05.07-2024.05.06

3、专利

(1)发明专利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发

明专利共20项,详见下表:

序 专利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授权日

号 权人 类型

一种可实现动、定模脱模的横向抽

1. 发行人 ZL200810063178.5 发明 2011.05.04

芯机构

2. 发行人 两次开模两次抽芯机构 ZL201110046753.2 发明 2013.03.27

3. 发行人 具有两次抽芯的滑块脱模机构 ZL201110068233.1 发明 20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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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专利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授权日

号 权人 类型

4. 发行人 一次开模两个方向抽芯机构 ZL201110081869.X 发明 2013.05.29

5. 发行人 一种带嵌件成型的滑块机构 ZL200910095807.7 发明 2013.07.31

一种同时实现顶出和交叉抽芯的

6. 发行人 ZL200910095809.6 发明 2013.10.09

机构

7. 发行人 塑料模具螺纹套轴向定位结构 ZL201310056979.X 发明 2015.02.18

8. 发行人 内凹孔的两级滑块内抽芯机构 ZL201310112249.7 发明 2015.03.18

一种能自动打开锁扣搬运产品机

9. 发行人 ZL201310089085.0 发明 2015.10.21

械手臂机构

10. 发行人 一种自动检测零件是否漏装装置 ZL201310142962.6 发明 2015.11.18

11. 发行人 产品与流道分离的模具顶出机构 ZL201310602991.6 发明 2015.08.19

一种带多个嵌件一次放入模具的

12. 发行人 ZL201310706621.7 发明 2015.10.21

装置

13. 发行人 一种多工位组合工装 ZL201310711068.6 发明 2015.10.21

14. 发行人 一种能分解转台压力的装置 ZL201310706649.0 发明 2015.11.11

定模定位钉锁定的滑块分步开模

15. 发行人 201410105387.7 发明 2016.3.30

机构

16. 发行人 一种物料漏放检测装置 201310710993.7 发明 2016.5.11

上海天 一种便于电火花加工打表分中的

17. ZL201010596167.0 发明 2012.05.23

海 方法

东莞天

18. 一种便携式取暖器 ZL200910170001.X 发明 2012.11.14

东莞天

19. 一种自动螺钉压入设备 ZL201110075310.6 发明 2015.03.25

江苏意

20. 一种风力机叶片 ZL 201010554905.5 发明 2012.07.18

(2)实用新型专利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的实用新型专利共54项,详见下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权日

顺序顶出产品与流道

1. 发行人 ZL201320096589.0 实用新型 2013.10.16

的模具顶出机构

一次开模两个方向抽

2. 发行人 ZL201320577867.4 实用新型 2014.06.11

芯机构

1-2-4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权日

一种一次冲压二次成

3. 发行人 ZL201320178436.0 实用新型 2013.10.16

型机构

一种夹具自动抓取端

4. 发行人 ZL201320178447.9 实用新型 2013.10.02

子放入模具装置

5. 发行人 动模侧两次合模机构 ZL201420213436.4 实用新型 2014.11.05

6. 发行人 一种斜齿轮模具 ZL201420291529.9 实用新型 2014.11.12

一种带有可自动分离

7. 发行人 的溢料结构的塑料模 ZL201420621481.3 实用新型 2015.04.01

8. 发行人 分步开模机构 ZL201420241577.7 实用新型 2015.04.08

一种具有跳动检测功

9. 发行人 ZL201520346366.4 实用新型 2015.10.21

能的动平衡测试仪

可做工位选择的模具

10. 发行人 ZL201520369949.9 实用新型 2015.11.04

结构

一种翻斗式机械手卸

11. 发行人 201520962145X 实用新型 2016.5.11

料治具

一种具有强行脱模功

12. 发行人 201520876048.9 实用新型 2016.5.11

能的模具回位结构

一种模具动作控制机

13. 上海天海 ZL200920076466.4 实用新型 2010.3.10

14. 上海天海 模具型心冷却装置 ZL200920072700.6 实用新型 2010.3.10

15. 上海天海 一种模具顶出装置 ZL201220569155.3 实用新型 2013.04.17

16. 上海天海 一种废气处理装置 ZL201220569893.8 实用新型 2013.04.17

17. 上海天海 低能耗送风箱 ZL201320209134.5 实用新型 2013.09.11

加强滑块擦破位贴合

18. 上海天海 ZL201320209148.7 实用新型 2013.09.11

稳定性的扣机机构

精密注塑件自动整形

19. 上海天海 ZL201320209171.6 实用新型 2013.09.11

夹具

模具热流道头部冷却

20. 上海天海 ZL201320209130.7 实用新型 2013.09.11

结构

一种嵌件端子模内注

21. 上海天海 ZL201320209098.2 实用新型 2013.09.11

塑结构

中空形产品无痕顶出

22. 上海天海 ZL201420538354.7 实用新型 2015.06.10

机构

控制GH产品中心距

23. 上海天海 ZL201420706587.3 实用新型 2015.04.01

稳定性检具

24. 上海天海 一种模具结构 ZL201520138244.6 实用新型 2015.08.19

1-2-41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权日

25. 上海天海 模具注塑水冷却系统 ZL201520237262.X 实用新型 2015.08.05

摇窗电机齿轮箱嵌件

26. 上海天海 注塑成型的生产自动 ZL201520237408.0 实用新型 2015.08.05

化设备

一种产品结构和尺寸

27. 上海天海 ZL201520237278.0 实用新型 2015.08.05

的检测设备

28. 上海天海 一种水温流量监测器 ZL201520386325.8 实用新型 2015.09.30

前模抽芯油缸防退结

29. 上海天海 ZL201520386329.6 实用新型 2015.11.11

30. 上海天海 一种测量夹具结构 ZL201520385900.2 实用新型 2016.01.20

31. 江苏意航 塑料轴流冷却风扇 ZL200820036358.X 实用新型 2009.04.22

32. 江苏意航 塑料轴流冷却风扇 ZL200820036359.4 实用新型 2009.04.22

33. 江苏意航 塑料轴流冷却风扇 ZL200820036360.7 实用新型 2009.04.22

34. 江苏意航 塑料轴流冷却风扇 ZL200820036361.1 实用新型 2009.04.22

一种低耗高效汽车轴

35. 江苏意航 ZL200920307818.2 实用新型 2010.06.02

流冷却风扇

36. 江苏意航 汽车轴流冷却风扇 ZL200920307819.7 实用新型 2010.06.02

一种低噪音汽车轴流

37. 江苏意航 ZL200920307845.X 实用新型 2010.05.19

冷却风扇

一种安装角度可变的

38. 江苏意航 ZL201320090597.4 实用新型 2013.08.28

轴流风扇

一种叶轮跳动检测加

39. 江苏意航 ZL201320089955.X 实用新型 2013.08.28

工装置

一种高效平衡调节叶

40. 江苏意航 ZL201320099777.9 实用新型 2013.08.28

41. 江苏意航 加速进气道叶轮 ZL201320100015.6 实用新型 2013.08.28

一种可嵌置水壶的护

42. 江苏意航 ZL201420277679.4 实用新型 2014.10.08

风罩

43. 江苏意航 一种气动平衡轴结构 ZL201420281094.X 实用新型 2014.10.08

分体式自由组合轴流

44. 江苏意航 ZL201420277720.8 实用新型 2014.10.08

风扇

45. 江苏意航 一种超转速试验装置 ZL201420281095.4 实用新型 2014.10.08

一种注塑生产中五金

46. 东莞天龙 ZL201120123369.3 实用新型 2011.12.28

嵌件的自动装入治具

一种注塑产品冷却定

47. 东莞天龙 ZL201120450185.8 实用新型 2012.07.11

型装置

1-2-42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权日

一种电熨斗把手盖的

48. 东莞天龙 ZL201320424718.4 实用新型 2013.12.25

脱模抓取装置

49. 东莞天龙 水口料取出装置 ZL201320429356.8 实用新型 2013.12.25

50. 东莞天龙 一种搬运车 ZL201320024410.0 实用新型 2013.08.07

51. 东莞天龙 一种机械手工装夹具 ZL201320433007.3 实用新型 2014.02.12

一种注塑机产品取放

52. 东莞天龙 ZL201420762862.3 实用新型 2015.04.29

装置

一种鼓风机外壳定位

53. 东莞天龙 ZL201520702367.8 实用新型 2016.03.02

轴套的压入装置

一种非接触式圆工件

54. 东莞天龙 ZL201520703538.9 实用新型 2016.03.02

端面跳动测试装置

(三)物业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承租如下各处物

业:

租赁

租赁物业 租赁物业的 租赁物业 协议

承租方 出租方 面积 用途 租赁期限

所有权人 房屋产权证号 地址 签署日

(平方米)

浙江省杭

州湾新区 1,630 食堂

杭州湾新区房 八塘路厂

安泰 2013.01.01

发行人 同左 权证H2013字 区6号楼一 2012.12.31

控股 -2022.01.01

第000043号 层以及7号

楼部分宿

4,146.86 宿舍

闵行区 上海市闵

梅陇城 沪房地闵字 行区梅陇 2013.07.26

上海 生产 2013.09.01

乡建设 同左 (2008)第 镇景联路 7,838 和

天海 经营 -2019.12.31

发展公 037437号 188弄3、7 2015.01.07

司 号

东莞市石

东莞市

东莞市石碣 碣镇新风 2011.10.10

东莞 华粤职 生产 2011.10.20

镇刘屋股份 — 路刘屋村 10,920 和

天龙 业技术 经营 -2021.10.19

经济联合社 委会工业 2014.03.05

学校

福州市 马尾区马

福州市马尾

马尾区 尾镇胐头

区马尾镇朏

福州 马尾镇 榕房权证M字 村工业小 生产 2016.08.01

头经济合作 2,422.5 2016.07.05

天隆 朏头村 第0500413号 区仙芝路 经营 -2019.07.31

社管理委员

民委员 42号D座

会 厂房

1-2-43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租赁

租赁物业 租赁物业的 租赁物业 协议

承租方 出租方 面积 用途 租赁期限

所有权人 房屋产权证号 地址 签署日

(平方米)

福州开

发区汇

榕房权证M字 马尾区胐 2016.09.01

江实业 同左 550 宿舍 2016.09.27

第0200979号 头村 -2017.08.31

有限公

兴远高 燕郊开发

科(三 河北兴远有 三河市房权证 区留山大 2015.10.26

三河 2015.10.24

河)孵化 色金属材料 燕字第198174 街10号兴 66 办公 和

天龙 -2017.10.23

器有限 有限公司 号 远科技园 2016.06.21

公司 21B厂房

南京意

宁房权证江初

航(现已

字第 南京市江

更名为

JN00184201 宁区江宁

江苏 “南京锦 生产 2012.01.01

同左 号、宁房权证 经济开发 14,847.19 2011.12.31

意航 铂机电 经营 -2021.12.31

江初字第 区锦文路9

科技有

JN00184202号 号1-3幢

限责任

公司”)

武汉市汉

生产 2012.05.01

同左 —② 南经济开 4,611 2012.04.30

经营 -2021.04.30

发区

赵明亮

武汉市汉

生产 2013.06.01

同左 —③ 南经济开 3,059 2013.05.31

经营 -2023.05.31

发区

东风博 武汉市经

武汉中鼎汽

泽汽车 济开发区 2015.07.01

车零部件有 —④ 750 仓储 2015.07.21

系统有 枫树南路 -2016.06.30

限公司

限公司 67号

武汉经 武汉经济

济技术 技术开发

江苏意

开发区 区军山组

航武汉 武汉市军山

军山街 团103M1 生产 2014.11.20

分公司 开发建设有 —⑥ 4,320 2014.08.25

科技产 地块的军 经营 - 2024.11.19

限公司

业园服 山街科技

务中心 产业园6#

⑤ 厂房

武汉经济

武汉开

技术开发

发区军

区军山组

山科技 武汉市军山

团103M1 生产 2016.01.01

产业园 开发建设有 —⑦ 2,056.2 2015.12.28

地块的军 经营 -2024.11.19

投资管 限公司

山街科技

理有限

产业园15#

公司

厂房

长春市经

吉林省

长房权字第 济技术开

长春 亚丰线 生产 2013.09.15

同左 4120001803、 发区兴隆 6,190.91 2013.08.28

天龙 缆有限 经营 -2021.09.14

4120001804号 山镇潍坊

公司

街4668号

不动产番号: 东大阪市

日本 株式会 2014.12.15

川畑八重子 122000016555 长田西4丁 约33 办公 2014.11.18

天海 社昌園 -2016.12.14

0⑧ 目3番29号

1-2-44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租赁

租赁物业 租赁物业的 租赁物业 协议

承租方 出租方 面积 用途 租赁期限

所有权人 房屋产权证号 地址 签署日

(平方米)

廊坊多

廊坊市房权证 廊坊开发

廊坊天 元数码 生产 2015.06.15-

同左 廊开字第 区耀华大 4,437 2015.08.28

龙 技术有 经营 2023.06.14

H5187号 道12号6幢

限公司

四川鑫 成都市龙

龙房权证监证

兰特实 泉驿区经 生产 2015.07.01-20

同左 字第0774632 2,780 2015.08.26

业有限 开区南二 经营 25.06.30

公司 路

成都天

重庆市渝

龙 重庆新

201房地证 北区双凤

渝齿轮 生产 2016.11.19-20

同左 2013字第 桥街道茂 5,925.6 2016.11.04

制造有 经营 22.11.18

056751号 林路14号1

限公司

幢车间

注①:江苏意航向南京意航承租了3幢物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南京意航已取得2幢物业的

房屋产权证(总面积为8,666.18平方米),剩余1幢物业的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

注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所承租的此项物业的房屋产权证仍在办理之

中。

注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所承租的此项物业的房屋产权证仍在办理之

中。

注④: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所承租的此项物业的房屋产权证仍在办理之

中。该租赁合同已到期,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实际仍继续租赁使用该仓库,续签合同仍在签署过程中。

注⑤: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科技产业园服务中心来函,自2015年2月起,由武汉开发区军山科技产

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注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所承租的此项物业的房屋产权证仍在办理之

中。

注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所承租的此项物业的房屋产权证仍在办理之

中。

注⑧:该项租赁房产已被抵押,根据日本法律,如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并要求日本天海停止使用,日本天

海需在6个月后交付房产。该项房产所有权人与出租方不一致,根据日本律师事务所KITAHAMA PARTNERS于

2015年6月15日出具的专项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出租方并非房产所有权人的情况在日本较为常见,该项房产

的出租方出租房产获得了房产所有权人的授权。

2014年10月27日,赵明亮、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上海俊驰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武汉分公司三方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2014年10月27日赵明亮、江苏意

航武汉分公司、上海恺杰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

通过该两份厂房租赁合同赵明亮将原出租给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的建筑面积为

4,611平方米的厂房(对应上表中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承租房产的第一项)于2015

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出租给了上海俊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分

公司和上海恺杰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该两家企业各承租2,305.50

平方米;在该两份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后,如该两家企业不继续承租,原赵明亮与

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将有效至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止;在该两份

厂房租赁合同中,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与赵明亮均需对承租方连带承担出租人的

义务和责任。2015年1月,经赵明亮、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上海恺杰汽车塑料

1-2-45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零部件有限公司三方协商一致,由上海恺杰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承接上海恺杰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于三方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中的权利

与义务。2015年12月31日,赵明亮、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上海延康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三方签署《厂房租赁合同》,赵明亮将原出租给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的

建筑面积为1,529.73平方米的厂房(对应上表中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承租房产的

第二项的部分面积)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租给了上海延康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在该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后,如上海延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不继

续承租,原赵明亮与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将有效至原租赁合同到

期日为止。

除上述承租物业以外,发行人及子公司还于上海、南京、武汉、长春、廊坊

和宁波等地共承租31间房屋,用做职工宿舍。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同业竞

争关系。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主要包括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含接受劳务)、关联销售、关联租赁、出租

物业、关联担保、向关联方支付电费和收取水电费、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等。

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名称 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交易比 交易比 交易比 交易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例(%) 例(%) 例(%) 例(%)

天禾供应链 采购低值易耗品 19.61 1.98

模具设计及配件

美国博泰克 54.01 2.47

采购

1-2-4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名称 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 易 易 易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美国博泰克 销售模具 840.67 32.01 1,309.58 19.26 974.43 22.56 831.10 16.76

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出租物业:

出租 承租 出租面 租赁价格

年度确认的租赁收益

方 方 出租物业 积 租赁期间 (元/ m2/ 备注

(万元)

名称 名称 (m2) 月)

左列租赁

2013年 112.14 9.63

价格与安

泰控股向

浙江省杭 2014年 119.94 10.30 第三方同

发行 汇衡 州湾新区 2010.01.01

9,704 期出租的

人 电子 八塘路厂 -2019.12.31

2015年 119.94 10.30 同地区同

区5号楼

类物业租

赁价格基

2016年1-6月 59.97 10.30

本相符。

承租物业:

年度

承 出

确认

租 租

租赁面积 的租 租赁价

方 方 租赁物业 租赁期间 备注

(m2) 赁费 格

名 名

(万

称 称

元)

2016年1-6月

浙江省杭州

安 经查询安泰控股向第三方出租

发 湾新区八塘 10.30元/

泰 2013.01.01 同地区同类物业的租赁合同,

行 路厂区内一 5,776.86 35.70 平方米/

控 -2022.01.01 10.30元/平方米/月的租赁价格

人 层食堂以及 月

股 与其基本相符。

部分宿舍

2015年

浙江省杭州

安 经查询安泰控股向第三方出租

发 湾新区八塘 10.30元/

泰 2013.01.01 同地区同类物业的租赁合同,

行 路厂区内一 5,776.86 71.40 平方米/

控 -2022.01.01 10.30元/平方米/月的租赁价格

人 层食堂以及 月

股 与其基本相符。

部分宿舍

2014年

浙江省杭州

安 经查询安泰控股向第三方出租

发 湾新区八塘 9.63元/

泰 2013.01.01 同地区同类物业的租赁合同,

行 路厂区内一 5,776.86 66.76 平方米/

控 -2022.01.01 9.63元/平方米/月的租赁价格与

人 层食堂以及 月

股 其基本相符。

部分宿舍

1-2-47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按

发 张 慈溪市浒山

2014.01.01 1,000元/ 照1,000元/套/月计算,经查询,

行 秀 街道鸣山新 718.05 6.00

-2014.6.30 套/月 该租赁价格与同地区同类物业

人 君 村10套房屋

租赁价格基本相符。

2013年

浙江省杭州 经查询,9元/平方米/月的租赁

发 湾新区八塘 9.00元/ 价格与安泰控股向第三方宁波

泰 2013.01.01

行 路厂区内一 5,776.86 62.39 平方米/ 冠隆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出租的

控 -2022.01.01

人 层食堂以及 月 同地区同类物业9元/平方米/月

部分宿舍 的租赁价格一致。

根据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按

照1,000元/套/月计算,该等租赁

物业的租赁费总额为20.4万元,

发 张 慈溪市浒山 但张秀君须承担由发行人先行

2013.01.01 1,000元/

行 秀 街道鸣山新 1,235.36 19.83 垫付的5,700元修理费,鉴于此,

-2013.12.31 套/月

人 君 村17套房屋 发行人实际承担的租赁费总额

为19.83万元。经查询,1,000元

/套/月的租赁价格与同地区同

类物业租赁价格基本相符。

江 南 南京市江宁

12.00元/ 经查询,12元/平方米/月的厂房

苏 京 区江宁经济 2012.01.01

14,847.19 213.80 平方米/ 租赁价格与同地区同类物业租

意 意 开发区锦文 -2021.12.31

月 赁价格基本相符。

航 航 路9号1-3幢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上海天海作为被担保方与实际控制人胡建

立、张秀君夫妇之间存在如下关联担保情形:

担保金额 债务 债务

担保方

(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600.00 2015/12/08 2016/12/07

100.00 2016/01/08 2017/01/06

300.00 2016/01/12 2017/01/10

600.00 2016/01/12 2017/01/11

400.00 2016/01/19 2017/01/18

100.00 2016/02/01 2017/01/30

胡建立 900.00 2016/02/17 2017/02/14

张秀君

800.00 2016/03/08 2017/03/07

600.00 2016/03/22 2016/09/14

700.00 2016/03/30 2017/03/28

500.00 2016/04/12 2017/04/11

600.00 2016/05/31 2017/05/30

600.00 2016/01/19 2016/07/18

1-2-48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担保金额 债务 债务

担保方

(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1,000.00 2016/03/02 2016/08/29

向关联方支付电费和收取水电费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汇衡电子一直向发行人承租浙江省杭州湾新区八塘路厂区5号

楼,而八塘路厂区内设置了两个供电变压器,其中一个供电变压器主要由5号楼

使用,基于供电局要求,该供电变压器所产生的电费均由汇衡电子统一向当地供

电局支付,发行人生产过程中也使用了该变压器输出的部分电量,需要向汇衡电

子支付电费,因此发行人2013年需向汇衡电子支付47.05万元的电费。为减少关

联交易,发行人购置了更大容量的自用变压器,自2013年9月起不再使用由汇衡

电子统一结算的变压器的电量,不再需要向汇衡电子支付电费。

报告期内,汇衡电子承租的杭州湾新区八塘路厂区 5 号楼及宿舍涉及的水费

统一由发行人向自来水公司支付,汇衡电子租赁厂房和宿舍所使用水量需要向发

行人支付水费;汇衡电子承租的杭州湾新区八塘路厂区宿舍用电的变压器系发行

人名下,相关电费由发行人统一跟电力公司结算,汇衡电子承租宿舍所使用电量

需要向发行人支付电费;鉴于此,发行人分别于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需向汇衡电子收取 10.21 万元、13.61 万元、10.87 万元和 4.10 万元

水电费。

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发行人支付薪酬总额(万元) 129.31 292.89 277.88 236.63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无偶发性关联交易。

2、独立董事对发行人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2013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对《2013 年度关于与关联方 Burteck

LLC 进行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确认:1)关联方美国博泰克因

业务拓展需要,拟在 2013 年度向发行人采购模具产品,发行人(含下属子公司)

预计 2013 年度内向美国博泰克销售模具产品的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

1-2-49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元;2)发行人与美国博泰克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偱平等、自愿的原则,双

方之间已签署的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均是合理的;2013 年度内,发行

人与美国博泰克之间的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在实际销售发生时另行签署。总体

上,发行人与美国博泰克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

的情况。

2014 年 3 月 21 日,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对《2014 年度关于与关联方 Burteck

LLC 进行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确认:1)关联方美国博泰克因

业务拓展需要,拟在 2014 年度向发行人采购模具产品,发行人(含下属子公司)

预计 2014 年度内向美国博泰克销售模具产品的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

2)发行人与美国博泰克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偱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

双方之间已签署的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均是合理的;2014 年度内,发

行人与美国博泰克之间的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在实际销售发生时另行签署。总体

上,发行人与美国博泰克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

的情况。

2015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对《2015 年度关于与关联方 Burteck

LLC 进行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确认:1)关联方美国博泰克因

业务拓展需要,拟在 2015 年度向发行人采购模具产品,发行人(含下属子公司)

预计 2015 年度内向美国博泰克销售模具产品的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2)发行人与美国博泰克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偱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

双方之间已签署的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均是合理的;2015 年度内,发

行人与美国博泰克之间的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在实际销售发生时另行签署。总体

上,发行人与美国博泰克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

的情况。

2016 年 1 月 25 日,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 2016 年度与关联方

Burteck LLC 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确认:1)关联方美国博泰克

因业务拓展需要,拟在 2016 年度向发行人采购模具产品,发行人(含下属子公

司)预计 2016 年度内向美国博泰克销售模具产品的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2)发行人与美国博泰克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偱公平、公允、合理的

原则,双方之间已签署的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均是合理的;2016 年度

1-2-5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内,发行人与美国博泰克之间的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在实际销售发生时另行签

署。总体上,发行人与美国博泰克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2015 年薪

性 出生年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简历 兼职情况 酬

别 份

(万元)

现主要兼任上海天海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州天

于1994年参与创办慈溪市天龙塑料

董事 隆董事长、东莞天龙董事

实业公司(即安泰控股前身)。于

长、总 长、三河天龙董事长、江

经理、 2015.10.12- 2000年创办天龙有限,并开始担任

胡建立 男 1967 苏意航执行董事、天龙模 34.70

核心 2018.10.11 天龙有限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兼

技术 具总经理、长春天龙执行

总经理。2012年10月起任发行人董

人员 董事、北京天龙执行董

事长兼总经理。

事、廊坊天龙执行董事和

成都天龙执行董事。

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院,硕士研究生

学历,现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 现主要兼任三河天龙董

董事、

核心 2015.10.12- 授。曾任香港理工大学研究助理, 事、福州天隆董事、东莞

张益华 男 1964 42.99

技术 2018.10.11 南京航空学院(现为航空航天大学) 天龙董事、昂德光电副董

人员

讲师,南京意航总经理。2012年10 事长、航大股份董事。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毕业于复旦大学-挪威BI工商管理学

院,MBA学位。曾任上海二纺机股

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库柏中国有限

董事、 2015.10.12- 公司研发总监,New Product

沈朝晖 副总 男 1968 44.80

经理 2018.10.11 Innovations China Ltd工程总监。

2009年10月起任天龙有限工厂总经

理,2012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兼副总经理。

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成都

国光电子总管厂教师,广东彩色显

2015.10.12- 像管有限公司科长,成都福地科技

张宇昕 董事 男 1962 东莞天龙董事兼总经理。 39.64

2018.10.11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月

起任东莞天龙总经理,2012年12月

起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1-2-51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 年薪

性 出生年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简历 兼职情况 酬

别 份

(万元)

毕业于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为同济大学教授。曾任复旦大学

副教授,国家物资部(内贸部)国

防军工物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独立 2015.10.12- 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院

任 浩 男 1959 复旦大学经济管理研究所、东方管 8.00

董事 2018.10.11 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济大学发展

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同济大学发展

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2012年

10月起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毕业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

究生学历,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

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曾任杭州电

学院教授,中国会计学会

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财务与

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中国

财税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现任中

独立 2016.10.26- 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

江乾坤 男 1974 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中 0.00

董事 2018.10.11 分会副秘书长,创业软件

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秘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书长,以及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

和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独

立董事。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和浙江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杭州师范大

学教授。曾任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 杭州师范大学教授、浙江

学院系主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 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学

独立 2015.10.12-

王建东 男 1963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任 研究会会长,杭州仲裁委 8.00

董事 2018.10.11

浙江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学研究会 员会仲裁员,浙江东辰律

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 师事务所律师。

江东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10

月起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毕业于日本山口大学工业大学部。

曾任FDK株式会社技术部科长。

监事 2002年3月起任天龙模具工厂总经

滨田修 2015.10.12-

会主 男 1963 理,2008年5月起任上海天海首席运 25.16

一 席 2018.10.11

营官。2012年10月起至今任发行人

监事会主席,现兼任发行人高级销

售经理。

1-2-52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 年薪

性 出生年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简历 兼职情况 酬

别 份

(万元)

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历。

曾于1996年获得中国农业部授予高

级工程师资格。曾任中国铁道科学 三河天龙监事、福州天隆

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中国国际企业 监事、江苏意航监事、天

2015.10.12-

夏 雷 监事 男 1959 合作公司首席工程师、中国中天创 龙模具监事、安徽和威农 0.00

2018.10.11

业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雷士 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

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非执行 事。

董事。2012年10月起至今任发行人

监事。

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

历。2001年10月起任天龙有限物流

职工 2015.10.12-

胡建萍 女 1977 部计划主管,2004年5月起至今任发 20.86

监事 2018.10.11

行人物流部经理。2012年10月起至

今任发行人监事。

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慈溪

第一棉纺织厂财务部主办会计,宁

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

财务 2015.10.12-

于忠灿 男 1970 管。2002年10月起任天龙模具财务 30.37

总监 2018.10.11

主管,2004年5月起任天龙有限财务

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财

务总监。

毕业于宁波高等专科学校,大专学

历。曾任慈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副总

经理、 会计。2003年10月起任天龙有限财

2015.10.12-

虞建锋 董事 男 1977 务经理,2004年5月起任安泰控股财 30.37

会秘 2018.10.11

务经理,2012年1月起任天龙有限总

经理助理。2012年10月至今任发行

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毕业于上海第二轻工业学校,中专

学历。曾任新加坡赫比精密电子有

核心 2015.10.12- 限公司设计工程组长。2000年9月加

陈 明 技术 男 1976 29.23

人员 2018.10.11 入上海天海,历任项目部主管、设

计主管、技术部经理。2007年9月起

至今任上海天海模具部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1、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

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2-53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在发行人中担任的职务 持股数量(万股) 直接持股比例

张益华 董事 1,134.00 15.12%

张宇昕 董事 135.75 1.81%

沈朝晖 董事兼副总经理 52.50 0.70%

于忠灿 财务总监 48.75 0.65%

虞建锋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48.75 0.65%

陈 明 上海天海模具部经理 52.50 0.70%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亲属的直接持股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近亲属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与发行人董事、监事以及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直接持股比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张海东 胡建立配偶的弟弟 187.50 2.50%

陈 慧 滨田修一的配偶 63.75 0.85%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通过发行人控股股

东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在直接持股的 在直接持股的 间接持有发

在发行人中 直接持股的

姓名 公司中的出资 公司中的出资 行人的股份

担任的职务 公司名称

额 比例 比例

董事长兼

胡建立 安泰控股 1,750万元 35% 22.897%

总经理

注:间接持股比例系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得到。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亲属的间接持股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近亲属通过发行人

控股股东和第三大股东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2-54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与发行人董事、监事、 直接持股 在直接持股的 在直接持股的 间接持有发

姓名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关 的公司名 公司中的出资 公司中的出资 行人的股份

系 称 额 比例 比例

安泰控股 3,250万元 65% 42.523%

张秀君 胡建立的配偶

均瑞投资 1,035万元 90% 7.20%

胡正达 胡建立的父亲 均瑞投资 115万元 10% 0.80%

注:间接持股比例系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得到。

除上述人员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

近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

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安泰控股持有发行人股份4,906.5万股,占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65.42%,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起人之一。

安泰控股成立于1994年5月11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000万元,注册

地为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4号楼,法定代表人为张秀君。

安泰控股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塑

料原料、建筑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安泰控股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安泰控股的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张秀君 3,250.00 65.00

2) 胡建立 1,750.00 35.00

合计 5,000.00 100.00

经慈溪正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安泰控

股合并报表总资产为76,207.80万元,净资产为46,253.40万元,2015年安泰控股合

1-2-55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并报表净利润为6,805.99万元。经慈溪正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截

至2016年6月30日,安泰控股合并报表总资产为80,294.51万元,净资产为49,954.72

万元,2016年1-6月安泰控股合并报表净利润为3,963.79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胡建立、张秀君夫妇

报告期内,胡建立、张秀君夫妇一直共同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安泰控股的

100%股权,且安泰控股报告期内一直是发行人及其前身的控股股东。目前,胡

建立、张秀君夫妇通过安泰控股间接控制发行人65.42%的股份。除此以外,张秀

君还单独持有均瑞投资的90%合伙份额,并通过均瑞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8%的

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胡建立、张秀君夫妇通过安泰控股和均瑞

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73.42%的股份。

胡建立身份证号码为33022219671014****,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为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阳光花园北区。

张秀君身份证号码为33022219670421****,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城路99弄。

1-2-5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6,394,278.88 59,945,512.86 24,492,209.37 41,168,662.6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16,163,446.42 10,790,000.00 25,459,262.98 23,483,101.20

应收账款 207,116,226.33 211,832,706.96 173,110,424.22 186,860,480.07

预付款项 4,390,437.53 7,728,397.41 3,732,018.90 4,463,923.34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7,662,246.19 7,929,983.68 6,739,728.40 4,629,819.93

存货 120,996,987.47 101,327,853.94 94,706,629.88 74,543,421.5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11,333,147.63 10,808,444.16 2,537,782.87 171,716.19

流动资产合计 434,056,770.45 410,362,899.01 330,778,056.62 335,321,124.8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000,000.00 15,000,00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4,487,596.70 3,478,766.87 1,673,175.25 1,529,077.91

投资性房地产 10,313,811.23 10,936,750.31 12,182,628.47 13,428,506.63

固定资产 157,369,110.69 141,722,731.31 106,347,969.45 79,278,184.56

在建工程 6,542,978.48 7,325,163.32 9,893,816.31 42,999.81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102,085.72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5,446,063.32 4,457,752.04 4,640,408.51 5,049,437.86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1-2-57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长期待摊费用 9,874,710.11 10,606,253.19 10,713,684.06 5,568,084.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58,796.24 5,264,125.29 4,370,563.27 3,374,205.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3,916,530.85 2,274,472.66 5,906,320.06 1,794,65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9,111,683.34 201,066,014.99 155,728,565.38 110,065,151.90

资产总计 653,168,453.79 611,428,914.00 486,506,622.00 445,386,276.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8,000,000.00 86,000,000.00 57,900,000.00 77,867,324.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18,795,800.00 10,143,462.88 5,684,000.00 6,812,000.00

应付账款 125,224,847.20 116,700,241.14 96,201,923.93 91,707,700.62

预收款项 1,492,601.72 840,354.53 3,539,298.85 953,588.38

应付职工薪酬 15,552,415.70 21,644,218.72 17,649,087.57 15,492,048.23

应交税费 6,594,221.50 6,742,399.39 7,246,093.46 6,668,922.76

应付利息 230,594.69 599,422.25 460,607.82 335,045.38

应付股利 1,499,270.08 0.00 1,317,061.88 1,171,188.58

其他应付款 2,163,687.45 2,911,457.73 2,521,768.39 4,118,457.2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49,553,438.34 245,581,556.64 192,519,841.90 205,126,275.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2,071,612.10 2,289,613.90 451,980.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71,612.10 2,289,613.90 451,980.05 -

负债合计 251,625,050.44 247,871,170.54 192,971,821.95 205,126,275.3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2-58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实收资本(或股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42,565,082.04 42,565,082.04 42,565,082.04 42,565,082.04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407,509.35 -599,025.53 -643,411.59 -323,192.80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19,125,336.62 19,125,336.62 12,970,900.21 5,977,676.59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253,291,678.61 214,966,037.44 153,883,975.92 108,095,409.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88,574,587.92 351,057,430.57 283,776,546.58 231,314,975.22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2,968,815.43 12,500,312.89 9,758,253.47 8,945,026.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1,543,403.35 363,557,743.46 293,534,800.05 240,260,001.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53,168,453.79 611,428,914.00 486,506,622.00 445,386,276.7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一、营业收入 370,002,033.52 703,313,116.54 642,598,694.82 643,861,356.41

减:营业成本 259,717,786.27 499,677,128.84 441,599,440.61 443,710,199.1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83,240.11 4,387,055.53 3,779,824.68 3,939,563.56

销售费用 15,663,332.18 28,002,957.93 28,883,466.69 25,913,975.90

管理费用 46,216,965.42 88,025,560.48 80,257,675.92 74,217,454.71

财务费用 874,815.88 2,671,444.80 3,949,365.84 6,572,547.45

资产减值损失 420,274.99 3,965,470.32 1,349,848.19 2,548,349.2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08,829.83 1,805,591.62 180,566.89 -585,541.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1,008,829.83 1,805,591.62 180,566.89 -597,607.50

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46,734,448.50 78,389,090.26 82,959,639.78 86,373,725.15

加:营业外收入 1,704,305.37 6,606,292.23 6,837,911.97 4,587,941.9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65,095.87 222,939.52 321,259.47 157,043.40

减:营业外支出 342,928.11 2,393,836.57 3,678,385.39 3,522,019.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78,188.84 1,908,391.02 2,759,607.00 3,099,770.10

1-2-59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利润总额 48,095,825.76 82,601,545.92 86,119,166.36 87,439,647.84

减:所得税费用 7,802,411.97 12,622,988.57 16,207,087.08 16,982,444.68

四、净利润 40,293,413.79 69,978,557.35 69,912,079.28 70,457,203.16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

- - - -

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325,641.17 67,236,497.93 67,781,790.15 68,804,397.72

少数股东损益 1,967,772.62 2,742,059.42 2,130,289.13 1,652,805.4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08,483.82 44,386.06 -320,218.79 -326,814.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808,483.82 44,386.06 -320,218.79 -326,814.80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

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 - - - -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808,483.82 44,386.06 -320,218.79 -326,814.80

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 - -

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

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

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08,483.82 44,386.06 -320,218.79 -326,814.8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 - - -

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9,484,929.97 70,022,943.41 69,591,860.49 70,130,388.3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37,517,157.35 67,280,883.99 67,461,571.36 68,477,582.92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967,772.62 2,742,059.42 2,130,289.13 1,652,805.4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1 0.90 0.90 0.9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1 0.90 0.90 0.92

3、合并现金流量表

1-2-6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94,652,793.09 693,664,797.76 681,842,197.38 610,250,277.16

收到的税费返还 2,326,097.67 3,249,561.19 3,044,893.57 2,935,027.8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86,298.93 16,980,687.30 14,316,384.64 14,643,249.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5,065,189.69 713,895,046.25 699,203,475.59 627,828,554.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1,479,901.78 386,709,569.70 399,112,096.98 357,202,502.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0,539,506.86 136,276,196.53 114,934,392.81 109,644,655.3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936,765.97 55,832,265.41 48,915,857.74 47,092,815.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491,719.37 55,461,731.37 51,783,146.65 48,395,292.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7,447,893.98 634,279,763.01 614,745,494.18 562,335,265.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617,295.71 79,615,283.24 84,457,981.41 65,493,288.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2,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36,469.55 12,066.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76,754.42 764,037.66 832,746.33 276,231.06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6,432.59 49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6,754.42 2,790,470.25 1,359,215.88 12,788,297.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6,082,680.64 57,205,515.06 62,665,229.90 22,276,100.45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8,013,392.83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082,680.64 72,205,515.06 62,665,229.90 30,289,493.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05,926.22 -69,415,044.81 -61,306,014.02 -17,501,195.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 - - -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4,000,000.00 130,000,000.00 106,900,000.00 151,336,670.1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000,000.00 130,000,000.00 106,900,000.00 151,336,670.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2,000,000.00 101,900,000.00 126,869,673.15 165,911,175.7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2,481,153.96 5,612,222.35 19,435,022.40 26,096,840.75

1-2-61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1,317,061.88 1,171,188.58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00 800,000.00 2,2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481,153.96 108,312,222.35 147,104,695.55 194,258,016.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81,153.96 21,687,777.65 -40,204,695.55 -42,921,346.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8,224.92 1,447,123.46 -684,261.58 -2,395,289.26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61,559.55 33,335,139.54 -17,736,989.74 2,675,457.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766,812.41 23,431,672.87 41,168,662.61 38,493,205.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405,252.86 56,766,812.41 23,431,672.87 41,168,662.61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1.31 -168.55 -243.83 -294.27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5.88 5.21 15.05 16.07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106.65 607.72 600.49 368.87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62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1.21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38.34 9.56 -31.19 31.00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小计 149.55 453.95 340.52 122.88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

26.93 95.00 60.84 16.75

少以“-” 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8.74 -1.48 2.00 -0.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

113.88 360.43 277.68 106.51

损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32.56 6,723.65 6,778.18 6,88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3,718.69 6,363.22 6,500.50 6,773.93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1.74 1.67 1.72 1.63

速动比率(倍) 1.25 1.26 1.23 1.27

1-2-63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2.14 34.24 34.48 40.30

资产负债率(合并)% 38.52 40.54 39.66 46.06

每股净资产(元) 5.18 4.68 3.78 3.08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

用权)占净资产比率 0.38 0.14 0.20 0.37

(%)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77 3.65 3.57 3.71

存货周转率(次) 2.34 5.10 5.22 5.7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6,476.35 11,379.43 10,835.59 11,038.63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3.77 19.37 25.18 19.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全面摊薄, 0.37 1.06 1.13 0.87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全面

-0.11 0.44 -0.24 0.04

摊薄,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0.51 0.90 0.90 0.92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0.50 0.85 0.87 0.90

基本每股收益(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加权平均净 10.36 21.18 26.07 34.91

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0.06 20.05 25.00 34.37

利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4,538.63 万元、48,650.66 万元、61,142.89 万元和 65,316.85 万元。公司 2014 年

末、2015 年末的资产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9.23%、25.68%,主要系随着公司

经营规模扩大,与经营相关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相应增加。201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5 年末增长 6.83%,主要是与经营相关的存货和固定资

产增加所致。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5.29%、67.99 %、 67.12%和 66.45%;2014 年末流动资产占

1-2-64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资产总额的比例较 2013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和部

分设备更新,购置了生产设备等长期资产,2015 年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

例与 2014 年末基本相当。2016 年 6 月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与 2015 年

末基本相当。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20,512.63 万元、19,251.98 万元、24,558.16 万元和 24,955.34 万元,占各期末负

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00%、99.77%、99.08%和 99.18%。其中,2014 年末公

司负债较 2013 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所致。2015 年末公司

负债较 2014 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和应付账款增加所致。2016 年 6 月

末公司负债较 2015 年末增加,主要是公司应付帐款和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4,386.14 万元、64,259.87 万元和

70,331.31 万元,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分别增长-0.20%和 9.45%。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3,615.53

万元、63,388.69 万元、69,381.51 万元和 36,468.80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98.80%、98.64%、98.65%和 98.56%,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了公司营业收入

的主要部分。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包括租金和材料销售收入。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始终在 99%以上,报告期内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61.73 7,961.53 8,445.80 6,549.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0.59 -6,941.50 -6,130.60 -1,750.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8.12 2,168.78 -4,020.47 -4,292.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6.16 3,333.51 -1,773.70 267.55

1-2-65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净利润 4,029.34 6,997.86 6,991.21 7,045.72

总体来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收益质量较好。

其中 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体现了公

司良好的收益质量。

2013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系 2013

末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较 2012 年末增加所致。

2016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是

2016 年 6 月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较 2015 年末增加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充足,现金支付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负,主要系为满足市场需求,

扩大产能,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投资所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出分别为 2,227.61 万元、6,266.52 万元和 5,720.55 万元和 2,608.27 万元。

2014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支出较 2013 年增加,主要是公司为实

施募投项目和更新部分设备而购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现金支出增加。

2015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支出较 2014 年增加,主要是公司 2015

年投资 1,500.00 万元认购武汉飞恩 10%股权的增资所致。

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负,主要原因系偿

还借款和股东现金分红所致。2015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正,主

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2016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

负,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有如下规定:

(1)利润分配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

1-2-6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份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顺序

a) 以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b) 提取税后利润的 10%作为法定公积金;

c)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d) 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的需要确定

上述第(c)、(d)项所述利润分配的具体比例,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得分配利润。

4、利润分配说明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2、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 8 月 16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拟以公

司总股本 7,500 万股为基础,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2 元,合计 1,500 万元,以上

利润分配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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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

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公司的

股份比例享有。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

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

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

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

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的利润分配总体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润分配。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

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的范围;总体而言,倘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

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前文所述之“重大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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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或者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

摊薄的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

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

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

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

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

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6)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

派发事项。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

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

划。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如果变更股利分配政策,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将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或调

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但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得违反以下

原则: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六)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直接控股天龙模具、上海天海等10

家子公司,并通过上海天海间接持有日本天海100%的股权;另外,天龙模具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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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家参股公司美国博泰克,发行人有一家参股公司武汉飞恩,江苏意航有一家分公

司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具体情况

如下:

1、上海天海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天海设立于2000年12月,主要从事精密模具的设计、制造与包括消费电

子和汽车类在内的精密注塑零件的生产、喷漆、组装和销售业务,其目前基本情

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 胡建立

成立日期 2000.12.27

注册资本 3,293.3633万元

实收资本 3,293.3633万元

住 所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景联路188弄3号、7号

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机电设备的销售。模具、注塑

件、喷漆移印装配件的生产及销售,从事机电科技、电子科技领域

经营范围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天龙股份 3,293.3633 100%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

财务状况

总 资 产 12,767.49 12,304.85

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净 资 产 7,224.18 7,576.85

净 利 润 1,200.72 1,732.86

2、慈溪市天龙模具有限公司

天龙模具设立于2002年3月,主要从事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业务,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 张秀君

成立日期 2002.03.25

1-2-7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600万元

实收资本 600万元

住 所 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1号楼

模具设计制造、加工;塑料制品制造;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

经营范围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无进

口商品分销业务。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天龙股份 600 100%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

财务状况

总 资 产 2,229.21 2,237.31

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净 资 产 1,165.05 1,051.91

净 利 润 113.14 189.51

3、江苏意航汽车部件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意航设立于2011年12月,主要从事包括汽车轴流冷却风扇和护风圈在内

的汽车塑料零部件的生产、制造、销售和服务业务,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 胡建立

成立日期 2011.12.13

注册资本 2,500万元

实收资本 2,500万元

住 所 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锦文路9号1幢

汽车部件技术的研究、生产、销售、服务;机电产品生产、销售、

安装、调试;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设计、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模具加工、制造、销售;飞机模型、电子设备研究、

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天龙股份 2,500 100%

财务状况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

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总 资 产 10,201.71 11,201.13

1-2-71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净 资 产 6,978.38 5,811.61

净 利 润 1,166.77 2,482.68

4、东莞天龙阿克达电子有限公司

东莞天龙设立于2004年11月,主要从事包括电工电器和消费电子类在内的精

密塑料零件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 胡建立

成立日期 2004.11.30

注册资本 145万美元

实收资本 145万美元

住 所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新风西路282号

生产和销售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仪用功能材料、接插件等)、

数字照相机关键件、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非金属

经营范围

制品模具、便携式取暖器、激光模组,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和

售后服务。

股东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天龙股份 108.75 75.00%

股权结构

Xi Erick Lin 18.125 12.50%

Ping Helen Chen 18.125 12.50%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

财务状况

总 资 产 6,450.69 6,176.66

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净 资 产 2,782.74 2,239.75

净 利 润 542.99 620.64

5、福州天隆电子有限公司

福州天隆设立于2003年5月,主要从事包括打印机结构件与外壳在内的消费

电子类塑料零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 胡建立

成立日期 200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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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660万元

实收资本 660万元

住 所 福州市马尾区朏头村工业小区标准厂房D座(自贸试验区内)

生产精密仪用接插件,精密微型开关等新型仪表元器件,电子用

经营范围 塑料制品以及塑料、塑胶精密模具。(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

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天龙股份 495.00 75.00%

股权结构

Xi Erick Lin 82.50 12.50%

Ping Helen Chen 82.50 12.50%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

财务状况

总 资 产 1,449.93 1,589.98

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净 资 产 940.36 1,289.04

净 利 润 251.03 294.49

6、三河天龙阿克达电子有限公司

三河天龙设立于2004年12月,主要从事各类塑料零件的生产及销售,其目前

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 胡建立

成立日期 2004.12.15

注册资本 100万美元

实收资本 100万美元

住 所 三河市燕郊开发区迎宾路东留山大街10号21B号厂房

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传感件、新型机电元件、塑

料制品(除饮水桶)、五金工具、电器配件、模具加工、制造;

经营范围

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法律、法规、规章限制、禁止类不得经

营,需经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天龙股份 75.00 75.00%

Xi Erick Lin 12.50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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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Ping Helen Chen 12.50 12.50%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

财务状况

总 资 产 1,469.65 1,621.40

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净 资 产 1,464.43 1,471.34

净 利 润 -6.91 181.69

7、长春天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长春天龙设立于2014年1月,主要从事各类汽车类塑料零件的生产及销售,

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 胡建立

成立日期 2014.01.13

注册资本 3,500万元

住 所 经济开发区兴隆山镇潍坊街4668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塑料制品、模具、电机、开关的研发、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技术服务,对外贸易经营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天龙股份 3,500.00 100.00%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

财务状况

总 资 产 2,907.47 2,397.11

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净 资 产 1,212.15 1,341.34

净 利 润 -129.19 -340.69

8、北京天龙意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北京天龙设立于2015年1月,主要从事各类塑料零件的销售,其目前基本情

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 胡建立

成立日期 2015年1月8日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住 所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英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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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零售汽车零配件、塑料制品、五金、金属制品;委托加工汽车零配

件、塑料制品、五金、金属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天龙股份 1,500万元 100.00%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

财务状况

总 资 产 5.12 2.60

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净 资 产 5.12 -5.53

净 利 润 -2.35 -394.54

9、成都天龙意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都天龙设立于2015年7月,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冷却风扇和护风圈等塑料

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 胡建立

成立日期 2015.07.09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住 所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201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塑料零件、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其他专

业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

经营活动)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天龙股份 1,500.00 100.00%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

财务状况

总 资 产 683.53 591.54

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净 资 产 650.71 579.27

净 利 润 -118.56 -95.73

10、廊坊天龙意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廊坊天龙设立于2015年7月,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冷却风扇和护风圈等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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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 胡建立

成立日期 2015.07.21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住 所 廊坊开发区耀华道12号

生产:汽车零配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塑料制品、电器配件,模具

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天龙股份 1,500.00 100.00%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

财务状况

总 资 产 4,044.46 2,745.53

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净 资 产 1,726.91 1,253.58

净 利 润 153.33 73.58

11、天海株式会社

日本天海设立于2008年8月,主要从事各类塑料零件在日本的销售和售后服

务业务,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08年8月12日

注册资本 1,000万日元

已发行股数 200股(每股50,000日元)

住 所 日本大阪府东大阪市长田西四丁目3番29号

经营范围 各种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制造及买卖。

股东 出资额(万日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上海天海 1,000 100%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万日元)

财务状况 2016年1-6月 2015年

业经天健会计师 总 资 产 2,425.15 3,868.68

事务所审计

净 资 产 -8,251.73 -6,714.39

1-2-7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净 利 润 -1,537.34 -1,305.16

12、美国博泰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通过天龙模具间接持有美国博泰克

30%的股权。目前,美国博泰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10年3月9日

注册资本 35万美元

实收资本 35万美元

住 所 863 MARSHALL PHELPS RD, WINDSOR, CT, 06095

经营范围 塑料注塑件、模具产品生产及销售。

股东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天龙模具 10.50 30.00%

Peter Burgess 24.50 70.00%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万美元)

2016年1-6月 2015年

财务状况

总 资 产 546.85 425.61

业经美国Saslow Lufkin &

Buggy LLP审计 净 资 产 195.61 156.28

净 利 润 51.87 93.70

13、武汉飞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持有武汉飞恩的10%的股权。目前,

武汉飞恩的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 CHEN BIN

成立日期 2011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 1639.8305万元

住 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海外人才大楼A座14楼

压力传感器、轮胎压力监测系统、微机电产品(MEMS)、电子、

光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设计开发服务;房

经营范围 地产开发咨询;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

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

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1-2-77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胜 338.5056 20.6427%

侯斌 4.41 0.2689%

王彦芬 26.2373 1.6%

广东昭信企业集团有

118.0678 7.2%

限公司

股权结构 武汉慧思顿微传感技

275.4915 16.8%

术有限公司

海纳华(上海)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457.6268 27.907%

(有限合伙)

ABACI III,LLC. 91.5254 5.5814%

慈溪合宏投资合伙企

163.98305 10%

业(有限合伙)

天龙股份 163.98305 10%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

财务状况 总 资 产 6,838.24 7,042.40

未经审计 净 资 产 6,004.23 6,378.23

净 利 润 -368.37 -440.90

14、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江苏意航在武汉地区有

一家分支机构,即江苏意航汽车部件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意航武汉分公司”)。目前,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负责人 胡建立

成立日期 2012.05.30

住 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凤亭南路1号

汽车部件技术的研究、生产、销售、服务;机电产品生产、销

售、安装、调试;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金属制品、塑料制品

的设计、制造、销售;模具加工、制造、销售;电子设备研究、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

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1-2-78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

地位,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根据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顺序列示如下:1)

年产 2634 万件精密注塑件技术改造项目;(2)年产 1130 万件汽车精密注塑零部

件建设项目;(3)年产 160 付精密模具技术改造项目;(4)精密注塑件、精密模

具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 3.44 亿元,其中建设投资 3.13

亿元,铺底流动资金 0.31 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1,793 万元。

单位:万元

分期投入情况

项目 投资总额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年产2634万件精密注

17,722 8,435 6,901 1,909 477

塑件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1130万件汽车精

密注塑零部件建设项 6,800 3,100 3,100 480 120

年产160付精密模具技

6,130 3,290 2,696 101 43

术改造项目

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

3,724 2,048 1,676 - -

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 34,376 16,873 14,373 2,490 640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发行人将根据项

目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最终金额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如果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发行人将通过银行借款等自筹资金方式解

决资金缺口;如果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发行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公司发展所需资金

金额,将募集资金余额部分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

1-2-79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为确保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

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具体事宜

待募集资金到账后,由公司依法另行审议。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扩大产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以后,公司生产能力将大幅提高,规模经济

效益将更加显著,营运资金实力也更为雄厚;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为公司

优势产品,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公司产品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竞争力

也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因此,公司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扩大公司规模,是适应

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在市场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较高

的投资回报率;随着投资项目达产,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提高。

2、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提高,这将进一步壮大公司整体实力,

为公司继续贯彻“持续改进、稳健成长”这一发展战略提供有力保障并增强公司

抗风险能力。另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而大幅降低,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未达产的短期内公司净资

产收益率会因为财务摊薄而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4、固定资产占比上升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较大,投资项目完成后,公

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将有较大幅度上升。

1-2-8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业务风险

1、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2、租赁生产厂房的风险

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3、东莞天龙租赁瑕疵物业的风险

东莞天龙承租的位于“东莞市石碣镇新风路刘屋村委会工业区”的建筑面积

为10,920平方米的物业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前述租赁物业尚未取得房

屋所有权证书的原因系该物业所有权人(即东莞市石碣镇刘屋股份经济联合社

(以下简称“石碣镇经联社”))未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前置审批

手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与

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目前无效,待出租人就相关租赁物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后,其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方才可被认定为自始有效。

报告期内,东莞天龙的经营业绩如下: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营业收入(万元) 5,458.86 9,569.03 5,690.03 5,325.60

营业收入占比 14.75% 13.61% 8.85% 8.27%

净利润(万元) 542.99 620.64 145.57 102.88

净利润占比 13.48% 8.87% 2.08% 1.46%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东莞天龙承租物业建筑面积占公司自有及承

租的生产经营物业面积的比例为9.24%,占比较低。

1-2-81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对于东莞天龙租赁的瑕疵物业,如果该处物业被依法责令拆除将对东莞天龙

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关性高,对宏观经济周期变

化较为敏感。一旦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4,386.14万

元、64,259.87万元、70,331.31万元和37,000.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045.72万元、

6,991.21万元、6,997.86万元和4,029.34万元,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较2013年略有

下降。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67%、

30.87%、28.59%和29.46%;2015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

由于下游汽车行业竞争加剧,使得公司汽车类塑料零件产品承受了较大的降价压

力,新客户、新项目的毛利空间受到挤压,使得公司汽车类塑料零件毛利率下降;

另外由于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多变,部分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外观尺寸要求较高,

损耗率较高,生产效率较低,使得公司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毛利率下降。

此外,2014年公司主动减少了电工电器类塑料零件中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特

点的低毛利率产品的生产,部分影响了该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

如公司未来没有新的并购,短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可能无法实现大幅增长,甚

至可能因为宏观经济的波动出现经营业绩下降;如果下游汽车行业竞争进一步加

剧,公司将承受更大的降价压力,可能进一步挤压公司汽车类塑料零件产品的利

润空间;如果公司不能尽快适应消费电子行业的需求变化,公司消费电子类产品

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空间可能进一步下降;如果公司未来进一步减少部分电工电器

类塑料零件的生产,公司电工电器类塑料零件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可能进一步下

降。一般而言公司配套客户新产品的塑料零件的售价和毛利率相对较高,随着客

户后续更新产品的推出,客户往往要求公司配套其老产品的塑料零件售价每年下

降一定的幅度,并且配套其老产品的塑料零件的订单也可能有所减少。如果公司

不能通过持续跟踪客户新产品开发和配套客户更新产品来抵消老产品售价下降

1-2-82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和老产品订单减少的不利影响,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另外,为适应客

户就近供货的要求,发行人报告期内逐步开辟了新的生产基地,但新的生产基地

前期投入较大,客户认证时间较长,短期内无法量产,长春天龙和成都天龙在2015

年均处于亏损状态;发行人新设生产基地短期内会增加发行人的成本费用,对发

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发行人新的生产基地无法如期量产,长期来

看也会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下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5、质量责任风险

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汽车制造商(进

口商)将承担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义务。整车制造企业对为其

配套的零部件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其每个零件均进行了标识,具

有可追溯性,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零部件,汽车制造商可以要求汽车零部件企业进

行赔偿。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一方面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

方面也使得整车厂选择零部件供应商时更加谨慎,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要求更为严

格。如果因公司产品的缺陷导致整车召回,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赔偿风险。

6、境外经营的风险

公司在日本拥有全资子公司日本天海,主要负责公司在日本市场的塑料零件

销售和售后服务。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对日本出口占

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89%、0.98%、0.59%和0.45%。由于日本天海所在地

日本在法律环境、经济政策、市场环境以及文化、语言、习俗等方面与中国存在

差异,公司管理的难度相对较大,可能会给本公司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7、外销收入下降的风险

公司外销以美国、日本和欧洲市场为主,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

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外销收入8,802.85万元、7,148.56万元、8,931.37万元和

5,074.20万元。2014年公司外销收入较2013年下降,主要由于公司模型手机类和

iphone手机塑料保护壳等产品海外需求下降,公司对日本市场的销售减少所致。

未来,如果海外相关国家的宏观政策、行业政策发生变化、经济情况及相关行业

需求衰退,将会影响公司产品的海外销售。另外,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不

同,与我国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公司难以全面掌握各目标海外市场的相关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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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定和程序,如果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出现产品责任纠纷、法律诉讼及面临处罚,

该等事件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减少公司产品的需求,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

成果、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外销收入下降的风险。

8、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曾经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

比例的情形,并已经制定了劳务派遣调整用工方案,需要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降低劳务派遣人数以满足《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

截至2016年2月29日,通过整改措施,发行人及子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比例

已经降至10%以下,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比例。但鉴于制定的相关

调整用工方案涉及增加直接雇佣员工人数、加大自动化设施投入和增加外协比例

等措施,相关措施可能增加公司的成本费用,可能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二)市场和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要提供包括精密模具研发制造、塑料零件注塑成型等在内的产品及服

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工电器和消费电子三大领域。在上述公司产品主要

应用的三大领域内,从零部件供应市场到终端产品销售市场均属于完全竞争市

场。并且塑料零部件行业具有进入门槛较低,但后期研发投入较大的特点,即一

般厂商能够较为容易的通过购买模具实现塑料零件的生产,但掌握模具开发的技

术和更为复杂的注塑工艺则需要较长的时间。

随着中国制造业的进一步产业升级和发展,作为主要配套行业的精密塑料零

件制造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方面,公司凭借较强的精密模具开发设计能力

通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塑料零件制造商,但在技术、人

才、设备、研发投入等方面与国际知名塑料零件生产厂商及境内合资企业相比尚

存在差距。另一方面,国内的精密塑料零件生产企业也成长较快,因此公司处于

竞争可能加剧的市场环境。

如果公司发生经营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不能保持技术、生产水平的先

进性,或者市场供求状况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被市场淘汰或被竞争

对手替代等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

1-2-84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下游行业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工电器和消费电子等下游行业,经营业绩受下

游行业波动影响。

汽车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虽然我国汽车产量由2006年的727.97

万辆增长至2012年的1,927.18万辆且保持了逐年增长的态势,但2009年间,受金

融危机影响,世界汽车产量下滑12.49%;2011年,中国汽车产量增长率仅为

0.83%,为近5年来最低值。2009年,中国除整车外汽车产品出口金额为331.61亿

美元,同比下降12.72%,汽车零部件企业受整车市场影响明显。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中国汽车产量分别达到2,211.68万辆、2,372.29万辆

和2,450.33万辆,中国汽车市场整体保持增长态势。但受整车市场竞争加剧影响,

公司面临更加强烈的汽车类产品降价要求、更长的结算周期、更高的票据结算比

例以及更长的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等诸多挑战。此外,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消费

结构变化等情况影响,根据汽车工业协会公布数据,我国2015年汽车产销量增速

较2014年放缓,如果未来汽车终端市场产销量增长乏力甚至下降,公司的生产和

销售将面临下降压力。另外,由于公司发动机系统零部件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发动机系统零部件销售收入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90%、32.11%、33.13%和32.53%,随着新能源汽车的

蓬勃发展,将对公司发动机系统零部件的需求形成直接冲击,进而可能导致公司

经营业绩的大幅下滑。

2015年9月2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

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如果该项优惠政策到期后没有后续优惠政策颁布,可能导致汽车产销量的下滑,

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

在消费电子行业方面,尽管近年来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在内的新产品

不断涌现,消费电子产业快速增长,但影响消费电子类产品市场需求变动趋势的

因素较多,如经济周期、消费偏好、市场热点和流行趋势等,受其影响,消费电

子类产品市场需求也会呈现非常规的波动和多变。消费电子类产品市场需求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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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动和多变可能会影响公司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产品的需求,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

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动,将影响公司下游行业

的产品生产和销售,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资产周转率下降和资金压力

增大,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塑料零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包括PA、PP、PC和PBT等在内的多

种塑料粒子。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塑料粒子采购成本

占原材料采购成本比例分别为69.28%、67.19%、67.56%和65.59%,公司原材料

消耗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70.38%、69.56%、68.18%和67.41%。塑料

粒子系石油化工行业的下游产品,其价格受上游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报告期

内中国塑料价格指数变化如下: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由于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

动,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波动,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9,671.68万元、18,223.13万元、22,300.50万元和21,803.24万元。其中2015年末公

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4,077.37万元,增幅为22.37%,增幅较大。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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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未来公司客户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公司存在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2、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71、3.57和3.65,2014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13年有所下降,主要由于(1)公司对博泽集团的销售收

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2013年和2014年公司对博泽集团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50%和39.95%,而公司对博泽集团的应收账款信用期相

对较长;(2)2014年公司对大陆汽车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2013年增

加较多,2013年和2014年公司对大陆汽车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5.17%和7.38%,而公司对大陆汽车的应收账款信用期相对较长;(3)2013年

末和2014年末公司部分客户逾期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3年末和2014年末应收

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813.48万元和621.86万元,而2012年末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仅

为178.76万元,对于2014年末的621.86万元逾期应收账款,经公司催收,客户于

2015年1月将逾期款项445.19万元支付给了公司。

未来若公司对博泽集团和大陆汽车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进一步增

加,公司客户应收账款逾期情况不能持续得到有效控制,客户要求延长实际付款

周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可能会进一步下降,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

风险。

3、存货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77、5.22 和 5.10,2014

年存货周转率较 2013 年有所下降,主要由于 2014 年末存货较 2013 年增加

2,016.32 万元,增幅为 27.05%,而 2014 年营业成本较 2013 年下降 0.48%。2014

年末存货较 2013 年末增加,主要由于(1)公司 2014 年塑料零件产品新项目增

多以及子公司长春天龙 2015 年即将量产,前期准备的模具相关存货增加;(2)

天龙股份母公司 2014 年冷却风扇项目逐步量产,相关冷却风扇库存商品增加;

(3)公司应博泽集团要求增加了刷板电容备货;(4)江苏意航应客户要求适当

增加了部分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备库。2015 年存货周转率较 2014 年有所下降,主

要由于 2015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4 年末增加 662.12 万元,增幅为 6.99%。2015

年末存货较 2014 年末增加主要是 2015 年末在产品较 2014 年末增加 1,065.23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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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元,2015 年公司为新客户和新项目开发的模具增多,以及部分客户现有产品模

具寿命即将到期,公司为其生产备用模具增多,而模具开发周期较长,使得在产

品增加。

未来如果公司新项目进一步增加或者现有新项目不能如期量产,那么相关模

具存货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冷却风扇项目业务规模进行一步扩大,相关冷

却风扇库存可能相应增加;如果公司客户进一步要求增加存货备库,相关原材料

和产成品存货可能相应增加;公司存货周转率可能进一步下降,从而使公司可能

面临存货积压和存货跌价等风险。

4、短期偿债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为满足日益增长的订单生产需求,公司不断扩大

经营规模,但公司目前仍以短期债务融资为主,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负债中

99.18%为流动负债。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流动

比率分别为1.63、1.72、1.67和1.74,速动比率分别为1.27、1.23、1.26和1.25,资

产负债率为分别为46.06%、39.66%、40.54%和38.52%。

如果未来公司因扩大产能或增加生产基地需要增加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

购置,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可能有所下降,将可能提高公司的短期偿债风

险。

5、汇率风险

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跨国企业集团,客户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决定了公司产品

的国外销售比例较大。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外销收入

为8,802.85万元、7,148.56万元、8,931.37万元和5,074.20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

务收入的13.84%、11.28%、12.87%和13.91%,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和日元。

近年来,随着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深化以及受世界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人民

币对美元、人民币对日元汇率波动较大。汇率的波动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一

定的汇率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1-2-88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汇兑损益(收益为负) -128.84 -210.46 17.42 151.96

汇兑损益占净利润比例 -3.20% -3.01% 0.25% 2.16%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4年第5号公告规定自2014年3月17日起,银行间即期外

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1%扩大至2%;2015年8月11日,中国人

民银行发表关于完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的声明,当日人民币兑美元贬

值近2%,未来随着人民币汇率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汇率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风险

2015年7月,公司出资1,500万元认购武汉飞恩增资,占武汉飞恩增资后的股

权比例为10%。2016年6月末武汉飞恩净资产为6,004.23万元(未经审计),2016

年1-6月净利润为-368.37万元(未经审计),如果未来武汉飞恩经营状况得不到

改善,则公司对其的投资存在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2、核心技术与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对塑料零件的精密度和生产稳定性要求较高,注塑零件的生产

主要基于模具开发和制造,模具的开发制造能力是保证公司注塑零件高精密度和

高质量的关键因素,也是公司能够获得主要客户塑料零件订单的基础。富有经验

的生产管理团队、优秀的模具开发团队和长期的模具开发技术积累是公司持续发

展的保障。如果未来行业人才竞争加剧,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人才团队,

如果未来公司对核心技术的管理不当,公司可能面临核心技术和核心技术人员的

流失,进而对公司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3、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1-2-89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总部位于宁波市杭州湾新区,下设子分公司分别位于上海市、广东省东

莞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苏省南京市、河北省三河市、湖北省武汉市、吉林省长

春市、北京市、河北省廊坊市和四川省成都市,这一布局虽然兼顾了公司在长三

角、珠三角、京津、华中、东北地区和西南地区等主要经济区的发展,能够快速

响应客户的需求,但未来随着公司总部及各地子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发展,公

司存在着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人才和管理手段不能同步适应的风险,进而可能

影响公司的整体效益和发展速度。

4、内部管理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对公司交付的产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如果由于公司不能持续

保持良好的内部管理,导致公司交付给客户的产品存在较大质量问题,无法获得

客户谅解或无法继续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可能会导致客户流失,进而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另外,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良好的内部管理,可能导

致公司成本和费用提高,亦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选择结合了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计划,主要是原有优势产

品的产能扩张,并在决策过程中经过了详细认真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了产品结构

定位以及产能消化措施。但若建设期间下游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

面临调整项目产品定位的风险。

同时,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厂房改造、新设备调试以

及新员工培训等,组织工作量大,建设与培训周期长,因此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

2、募投项目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1年9月27日,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133100109),

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2011年至2013年,公司企业所得税税

1-2-9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率按照15%执行。公司于201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4年至2016年,公司

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执行。

2009年10月29日,上海天海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

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上

海天海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2009年至2011年,上海天海企业所得税

税率按照15%执行。上海天海2012年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上海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

年内(2012年至2014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海天海2015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5年至2017

年,上海天海企业所得税率按15%执行。

2015年7月6日,江苏意航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

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江苏意航自获得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15年至2017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

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

复审申请,仍符合条件的将获取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但如果出现政策变动或

上述主体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不再满足相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将统一

按照25%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其他重大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银行贸易融资

合同 1 份;银行贷款合同 9 份;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 1 份,抵押合同 3 份;保证

合同 2 份;质押合同 1 份,采购协议 10 份;销售协议 27 份;销售辅助协议 8 份;

保险协议 13 份。

(二)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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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上海天海的银行融资进行了担保。

(二)2014 年 10 月 27 日,赵明亮、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上海俊驰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三方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2014 年 10 月 27 日

赵明亮、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上海恺杰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厂

房租赁合同》,在该两份厂房租赁合同中,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与赵明亮均需对

承租方连带承担出租人的义务和责任,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章 业务

和技术”/“六、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三)物业租

赁及出租情况”。

(三)201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向客户博泽集团出具《担保函》,保证公司

控股子公司全面适当履行公司与博泽集团签署的《全球采购条款及条件》、《质量

保证协议》及附属订单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若公司控股子公司违反了任何合同义

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交付货物,货物质量不合格,未履行质量保证义务及其

他所有的应尽责任和义务,公司将连带补偿博泽集团因上述违约、事件和情况遭

受的损失。

(四)为了东莞天龙向供应商本田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争取有利的付款账

期,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出具《担保函》,就东莞天龙与本田贸易(中国)

有限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支付货款等事宜,向本田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作出连

带责任担保。

(五)为了廊坊天龙向供应商拜尔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争取有利的付

款账期,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出具《担保书》,就廊坊天龙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期间向拜尔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购买的所有产品

的所有货款、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因担保人欠款引起的拜尔材料科技(中国)

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及律师费等,承担最

高金额为人民币 3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六)为了上海天海、江苏意航、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福州天隆、廊坊天

龙、长春天龙、成都天龙、东莞天龙(合称“被担保人”)争取有利的付款账期,

2015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出具《担保函》,就被担保人向杜邦贸易(上海)有

1-2-92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限公司(“债权人”)签订的供货合同支付货款等事宜,向债权人作出如下不可

撤销、不可变更的连带责任担保:(1)被担保人如未按照债权人指定的结算条

件付款的,担保人应在收到债权人的请款书后 7 个工作日内代被担保人向债权人

全额支付各种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货款利息等),承担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及其他违约责任。此外,担保人的担保范围还包括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2)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

供货合同每笔货款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内(担保应付款余额预测为 1000 万)。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争

议标的在 50 万元以上或未达 50 万元但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

尚未了结及可预见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如下:

2015 年 7 月 12 日,北京天龙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因

北京天龙承租厂房的出租方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未能按《厂房租赁合

同》的约定及时提供租赁厂房的房产证,按当地规定,造成北京天龙无法领取生

产型营业执照,无法从事生产性活动。北京天龙认为因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

限公司未按约定提供相关租赁房屋的各类文件资料,租赁合同关系应属无效,北

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应赔偿北京天龙因租赁合同无效产生的装饰装修

损失及生产设备搬迁损失等合计损失 300 万元。2015 年 9 月 14 日,北京中海兴

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状,请求判令北京天龙支

付其租赁费及其他费用 15.79 万元,请求判令北京天龙支付其违约金 86.82 万元,

请求判令北京天龙对其租赁房屋恢复原状。2016 年 11 月 23 日,北京市大兴区

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给付北京天龙装

饰装修损失 62.57 万元;判决北京天龙给付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租赁

费用及其他费用 6.47 万元,并由北京天龙将在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所挖地沟填平,恢复原状;驳回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预计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

璃有限公司可能会就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目前北京天龙为销售子公司,鉴于北京天龙无法从事生产性经营,公司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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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就近于 2015 年 7 月在河北廊坊设立生产型子公司廊坊天龙,并已经开始生产,

原计划由北京天龙从事的生产经营任务由廊坊天龙替代。因此上述诉讼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014 年 9 月 1 日,发行人与宁波大爱机械有限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

约定发行人向宁波大爱机械有限公司购买直立式转盘机一台,价格 62.80 万元;

在合同签订后发行人按约定支付了 18.84 万元预付款;2014 年 10 月 25 日宁波大

爱机械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交付了转盘机,但转盘机自交付后一直未调试合格,未

能实现合同目的。发行人以此为理由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

解除《设备购销合同》,要求判令宁波大爱机械有限公司返还预付款 18.84 万元

并将直立式转盘机提回。2016 年 1 月,余姚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之后,宁波

大爱机械有限公司以《设备购销合同》实为定作合同为由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反诉状,反诉发行人要求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判令发行人向其支付

定作设备货款 43.96 万元。2016 年 10 月 28 日,余姚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

决书,判决解除发行人与被告宁波大爱机械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设备购销合

同》,判决被告返还设备款 188,400 元及提取其生产的直立式转盘机,并驳回被

告提出的反诉诉讼请求。2016 年 11 月,宁波大爱机械有限公司就该一审民事判

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针对上述转盘机未能调试合格的情况,发行人已经购置了其他品牌的替代设

备,上述诉讼情况未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除上述诉讼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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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 住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宁波天龙电子股 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 虞建锋、于忠

0574-5899 9899 0574-5899 9800

份有限公司 八塘路116号3号楼 灿、诸幼南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崔伟、杨继萍、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010-5832 8888 010-5832 8764 章志诚、管辰

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层、15层 阳、沈正月

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浙江 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8 朱亚元、李昊、

0571-8505 5613 0571-8505 5877

六和律师事务所 号公元大厦北楼20层 孙芸

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北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

021-2208 6200 021-5298 5492 王毅、蒋文俊

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叶喜撑、韦军、

0571-8972 2519 0571-8972 2978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366号华润大厦B座 林权

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8

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

号世贸丽晶城A座欧美 0571-8821 6950 0571-8817 8826 吕跃明、黄明

评估有限公司

中心C区11楼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021-5870 8888 021-5889 9400 -

东路166号

海分公司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021-6880 8888 021-6880 4868 -

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大厦

收款银行 北京银行营业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 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2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6年12月27日

网下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6年12月28日和2016年12月30日

网上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6年12月28日和2016年12月30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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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也可到本

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

每日 9:30 - 11:30,13:30 - 16:30。

1-2-9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

要》的盖章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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