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10-31 0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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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确认意见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注:本文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除特别说明外,本文所涉及金额均

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演变情况概览

时间 事项 股权结构

神宇有限设立 汤晓楠 58.00%

2003年8月

注册资本:100万元 任凤娟 42.00%

第一次增资扩股

汤晓楠 51.60%

2004年12月 汤晓楠和任凤娟对神宇有限各增资200万元

任凤娟 48.40%

注册资本:500万元

第二次增资扩股

汤晓楠以对神宇有限的债权400万元认购增

资400万元,汤建康以货币200万元和对神宇 汤晓楠 43.87%

2008年5月 有限的债权400万元认购增资600万元(经 任凤娟 16.13%

2009年12月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汤晓楠、 汤建康 40.00%

汤建康以现金方式变更该债权出资方式)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任凤娟 36.98%

第三次增资扩股 汤晓楠 30.39%

任凤娟和汤晓楠分别对神宇有限增资 汤建康 11.58%

1,673.40万元和916万元,同时,神宇有限 杨兴芬 10.00%

2010年1月

引进新股东杨兴芬、港汇投资、周琴凤、严 港汇投资 4.39%

凯、博宇投资 周琴凤 3.05%

注册资本:5,180万元 严凯 1.93%

博宇投资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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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任凤娟 36.98%

汤晓楠 30.39%

汤建康 11.58%

神宇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杨兴芬 10.00%

2010年4月

注册资本:5,180万元 港汇投资 4.39%

周琴凤 3.05%

严凯 1.93%

博宇投资 1.68%

任凤娟 36.98%

汤晓楠 30.39%

股权转让 汤建康 11.58%

2011年6月至 神宇股份股东周琴凤、杨兴芬先后将其所持 周芝华 10.00%

2011年12月 有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了蒋桂华、周芝华 港汇投资 4.39%

注册资本:5,180万元 蒋桂华 3.05%

严凯 1.93%

博宇投资 1.68%

任凤娟 31.92%

汤晓楠 26.23%

股权转让及第四次增资扩股

亚邦创投 13.67%

神宇股份股东严凯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

汤建康 10.00%

2012年6月至 给了蓝海投资

周芝华 8.63%

2012年7月 亚邦创投以4,001.60万元认购神宇股份新

港汇投资 3.79%

增股份820万股

蒋桂华 2.63%

注册资本:6,000万元

蓝海投资 1.67%

博宇投资 1.45%

二、公司股本演变的具体情况

(一) 2003 年 8 月,公司前身—神宇有限设立

公司前身神宇有限成立于2003年8月6日,由自然人汤晓楠、任凤娟以货币形

式出资,成立时注册资本100万元。神宇有限成立时,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汤晓楠 58.00 58.00

2 任凤娟 42.00 42.00

合计 100.00 100.00

江阴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诚信验(2003)

167 号《验资报告》,验明各股东的出资均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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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711114 号《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

公司股本验证的复核报告》。

2003 年 8 月 6 日,经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神宇有限领取

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汤晓楠、任凤娟用于出资资金来源系家庭积累。

(二) 2004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扩股

2004 年 11 月 26 日,神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400 万

元的决议,其中,汤晓楠以货币资金 200 万元认购增资 200 万元;任凤娟以货币

资金 200 万元认购增资 2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神宇有限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汤晓楠 258.00 51.60

2 任凤娟 242.00 48.40

合计 500.00 100.00

江阴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于 2004 年 11 月

22 日出具了澄天验字(2004)第 605 号《验资报告》,验明各股东的上述增资

均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

第 711114 号《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股本验证的复核报告》。

2004 年 12 月 2 日,神宇有限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汤晓楠、任凤娟用于增资资金来源系家庭积累。

截止至 2004 年 10 月 30 日,神宇有限总资产 830.09 万元,净资产 98.77

万元,营业收入 1.76 万元,净利润-1.23 万元,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 0.99

元。汤晓楠、任凤娟以每 1 元增资增加 1 元注册资本。

神宇有限此次增资经全体股东同意,相应地修订了《公司章程》。

(三)2008 年 5 月,第二次增资扩股

2008 年 4 月 22 日,神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

元的决议,其中,汤晓楠以对神宇有限的债权 400 万元认购增资 400 万元;汤建

康以现金 200 万元和对神宇有限的债权 400 万元,共计 600 万元认购增资 6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神宇有限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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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汤晓楠 658.00 43.87

2 汤建康 600.00 40.00

3 任凤娟 242.00 16.13

合计 1,500.00 100.00

汤晓楠和汤建康本次用以出资的债权共计 800 万元,该部分债权形成于神宇

有限设立至 2008 年 4 月期间,主要为实际控制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借予神宇有

限的款项和代神宇有限垫付的采购款项等,债权的形成真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无锡德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于 2008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锡德会验字(2008)第 071 号《验资报告》,验明各股东的上述

增资均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4)第 711114 号《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股本验证的复核报告》。

2009 年 12 月 15 日,神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股东汤晓楠和汤建

康以现金出资方式变更前次的债权出资方式。无锡德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对本次变更出资方式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出具了锡德会验字

(2009)第 397 号《验资报告》,验明神宇有限已收到股东汤晓楠和汤建康分别

投入的现金出资 40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4)第 711114 号《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股本验证的复核报告》。

本次变更出资完成后,神宇有限注册资本不变,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保持不

变。

就上述增资及变更出资方式事宜,神宇有限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汤晓楠、汤建康用于增资资金来源系家庭积累。

截止至 2008 年 3 月 31 日,神宇有限总资产 3,741.20 万元,净资产 448.09

万元,营业收入 402.42 万元,净利润 2.06 万元,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 0.90

元。汤晓楠、汤建康以每 1 元增资增加 1 元注册资本。

神宇有限此次增资经全体股东同意,相应地修订了《公司章程》。

(四)2010 年 1 月,第三次增资扩股

2010 年 1 月 9 日,神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增加注册资本 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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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决议,其中,任凤娟以货币资金 1,673.40 万元认购增资 1,673.40 万元;

汤晓楠以货币资金 916 万元认购增资 916 万元;杨兴芬以货币资金 518 万元认购

增资 518 万元;港汇投资以货币资金 227.50 万元认购增资 227.50 万元;周琴凤

以货币资金 158 万元认购增资 158 万元;严凯以货币资金 100 万元认购增资 100

万元;博宇投资以货币资金 87.10 万元认购增资 87.10 万元。

港汇投资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28 日,为任凤娟及其亲属等的持股公司;博

宇投资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18 日,为任凤娟及公司员工等的持股公司。港汇投

资、博宇投资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业务,截至本说明签署日,港汇投资、

博宇投资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本次增资完成后,神宇有限注册资本为 5,180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

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任凤娟 1,915.40 36.98

2 汤晓楠 1,574.00 30.39

3 汤建康 600.00 11.58

4 杨兴芬 518.00 10.00

5 港汇投资 227.50 4.39

6 周琴凤 158.00 3.05

7 严凯 100.00 1.93

8 博宇投资 87.10 1.68

合计 5,180.00 100.00

无锡德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于 2010 年 1 月

12 日出具了锡德会验字(2010)第 042 号《验资报告》,验明各股东的上述增

资均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

第 711114 号《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股本验证的复核报告》。

2010 年 1 月 29 日,神宇有限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周琴凤、严凯、杨兴芬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任凤娟朋友,港汇投资系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亲友持股的公司,博宇投资系发行人员工持股的公司。原股东任凤娟、

汤晓楠用于出资的资金系家庭积累。港汇投资和博宇投资用于向公司增资的资金

主要来源于各自的股东或合伙人的投资资金。周琴凤、严凯向公司增资的资金主

要来源于各自家庭积累。

截止至 2009 年 11 月 30 日,神宇有限总资产 5,572.22 万元,净资产 1,8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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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万元,营业收入 10,662.03 万元,净利润 434.80 万元,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

产 1.24 元。周琴凤、严凯、杨兴芬、任凤娟、汤晓楠、港汇投资、博宇投资以

每 1 元增资增加 1 元注册资本。

神宇有限此次增资经全体股东同意,相应地修订了《公司章程》。

(五)2010 年 4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0 年 2 月 1 日,神宇有限的股东作为神宇股份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

协议》,同意以下整体变更方案: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2010)京会兴审字第 5-009 号《审计报告》,将神宇有限截

至 2010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53,139,650.43 元,按 1:0.9748 的比例折合

为 5,180 万股;折股后剩余净资产 1,339,650.43 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

原出资比例享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25 日,出具沪万隆评报字(2010)

第 35 号《江阴市神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

经评估,截至 2010 年 1 月 31 日神宇有限资产总额 102,595,456.95 元,负债总

额 33,446,032.79 元,净资产总额 69,149,424.16 元。公司未按评估值进行调整。

神宇股份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任凤娟 1,915.40 36.98

2 汤晓楠 1,574.00 30.39

3 汤建康 600.00 11.58

4 杨兴芬 518.00 10.00

5 港汇投资 227.50 4.39

6 周琴凤 158.00 3.05

7 严凯 100.00 1.93

8 博宇投资 87.10 1.68

合计 5,180.00 100.00%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25 日出具(2010)京会兴验

字第 5-003 号《验资报告》,验明各发起人出资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

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711114 号《关于神宇通信科

技股份公司股本验证的复核报告》。

2010 年 4 月 29 日,经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领取了新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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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神宇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方式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前后注册资本均为 5,180 万元,股东持有发

行人的权益未发生变化,因此未缴纳个人所得税。2015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全

体自然人发起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主管税务

部门的要求需缴纳整体变更过程中的个人所得税,由其本人承担。

(六)2011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1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神宇股份股东周琴凤、杨兴芬先后将其所持

有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了蒋桂华、周芝华,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 转让价格

序号 转让人 受让人 转让时间 转让原因

(万股) (万元)

1 周琴凤 蒋桂华 158.00 158.00 2011 年 6 月 23 日 协商自愿转让

2 杨兴芬 周芝华 518.00 518.00 2011 年 12 月 25 日 母女自愿转让

合计 - 676.00 - - -

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任凤娟 1,915.40 36.98

2 汤晓楠 1,574.00 30.39

3 汤建康 600.00 11.58

4 周芝华 518.00 10.00

5 港汇投资 227.50 4.39

6 蒋桂华 158.00 3.05

7 严凯 100.00 1.93

8 博宇投资 87.10 1.68

合计 5,180.00 100.00%

蒋桂华系周琴凤朋友,杨兴芬、周芝华系母女关系,自然人蒋桂华、周芝华

用于受让股权资金系家庭积累。

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神宇股份总资产 15,225.73 万元,净资产 6,957.92

万元,营业收入 4,970.45 万元,净利润 678.62 万元,每 1 元股本对应净资产

1.34 元。周琴凤出于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神宇股份 158 万股按照 158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蒋桂华。

截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神宇股份总资产 18,152.67 万元,净资产 7,717.05

万元,营业收入 13,005.47 万元,净利润 1,505.24 万元,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

资产 1.49 元。杨兴芬出于身体原因将其持有是神宇股份 518 万股按照 51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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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格转让给周芝华。

上述转让均签署了书面转让协议,系转让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神宇股份

相应地修改了《公司章程》,并经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6 月,周琴凤将其持有发行人的全部股份 158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3.05%)按照 15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蒋桂华,本次股权转让系经股东协商一致,

按照每股 1 元的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 1.34 元),未发生溢价,主管税务机关也

未要求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2015 年 8 月 26 日,周琴凤出具《承诺函》,如因

本次股权转让经主管税务部门认定为价格过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主管税务机关

要求根据核定公允价格计征本次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该等税负及由此给发行

人带来的相关处罚或其他损失由其个人承担。

2011 年 12 月,杨兴芬将其持有发行人的全部股份 518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10%)按照 51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其女儿周芝华。根据现行有效的《股权转让所

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以及股权

转让当时有效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

知》(国税函[2009]285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

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27 号)规定,本次股权

转让双方系近亲属,属个人股权转让计价依据即便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无需

核定计税依据的情形,因此不存在个人所得税补缴风险。

(七)2012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股权转让及第四次增资扩股

2012 年 6 月 1 日,严凯与蓝海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

100 万股以 4.88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蓝海投资。

同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神宇股份注册资

本增加至 6,000 万元的决议。本次新增股份 820 万股由亚邦创投以 4.88 元/股的

价格认购,合计以货币形式缴付入股款项 4,001.60 万元。

亚邦创投成立于 2012 年 1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上海亚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许小初)。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任凤娟 1,915.40 31.92

2 汤晓楠 1,574.00 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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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3 汤建康 600.00 10.00

4 亚邦创投 820.00 13.67

5 周芝华 518.00 8.63

6 港汇投资 227.50 3.79

7 蒋桂华 158.00 2.63

8 蓝海投资 100.00 1.68

9 博宇投资 87.10 1.45

合计 6,000.00 100.00

1、股东背景及转让原因

蓝海方舟、亚邦创投系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机构。严凯转让股权出于个

人资金需求。

① 亚邦创投的基本情况

亚邦创投增资入股金额系根据《增资协议》,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1

年度每股收益为 0.33 元、2012 年度为 0.54 元,亚邦创投增资对应的 PE 倍数为

14.78 倍、9.04 倍。

亚邦创投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投资总 委派董事

持股

序号 企业名称 额 或高管的 经营范围

比例

(万元) 情况

电子、电器产品及组装件的开发、制造;

金属装饰品的设计与制造;汽车零部件

的设计、开发、制造;通用工具的设计、

开发、制造;模具的设计与制造;金属

江苏精研 委派黄卫

零配件、陶瓷零部件及高分子复合材料

1 科技股份 4,620 7% 星担任董

零部件的设计、开发与制造;粉末冶金

有限公司 事

粉体材料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碳元科技

4,236.8 石墨材料、电子辅料的技术开发、技术

2 股份有限 4.24% —

521 咨询、技术转让;高导热石墨膜的生产。

公司

② 许小初、黄卫星的基本情况以及亚邦创投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许小初,男,1951 年 3 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 年 10 月至

1993 年 11 月历任武进县第五玻钢厂厂长、武进县麻塑厂副厂长、常州市玻钢厂

厂长、常州市合成材料厂厂长;1993 年 12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江苏亚邦集团

公司(亚邦集团前身)董事长、总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亚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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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团董事长、江苏亚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 年至今,任亚邦集团

董事长、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亚邦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长。

黄卫星,男,1957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9 月

任职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82)董事;2007 年 10 月

至 2013 年 10 月任职珠海威丝曼服饰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职江西杨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12 月至今在浙江闰

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40)独立董事;2012 年 5 月至今任职上海皓

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 年任职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依据亚邦创投《合伙协议》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系亚邦创投唯一有权对外

代表亚邦创投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确定具体投资计

划、制订投资工具选择方案;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受合伙人会议监

督,其不再履行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时,经占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合伙人

同意另选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对于变更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修

改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增加或减少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

担保等事项需由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执行。

截至 2014 年 12 月,亚邦创投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亚邦投资,

许小初为亚邦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且许小初为亚邦创投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代表,因此,皓纬投资变更为亚邦创投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前,许小初为亚邦创投的实际控制人。

2015 年 1 月,亚邦投资将其持有的亚邦创投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皓纬投

资,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以后,亚邦投资不再持有亚邦创投财产份额,亚邦创投的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皓纬投资。根据皓纬投资出具的《关于实际

控制人的说明》,黄卫星持有皓纬投资 40%的股权、担任执行董事,同时负责皓

纬投资的实际运营。因此,自皓纬投资变更为亚邦创投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

伙人后,至本招股书签署日,黄卫星为亚邦创投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许小初及黄卫星分别出具的《确认函》,由皓纬投资受让亚邦投资管理

所持有的亚邦创投的全部出资后,皓纬投资作为亚邦创投的普通合伙人承继亚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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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投资管理在亚邦创投的各项权利义务,履行基金管理人的各项职责;亚邦创投的

实际控制人由许小初变更为黄卫星,两人分别确认上述事实情况,并确认财产份

额转让事项不存在争议,不存在影响亚邦创投及其他合伙人的权益的情形。

(2)蓝海方舟的基本情况

蓝海方舟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15 日,现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注册号为 913205945884085676 的《营业执照》,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星海

街 188 号恒宇广场 1 幢 1203 室,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建新,

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咨

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营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4 日。

蓝海方舟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① 蓝海方舟设立

蓝海方舟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系由自然人赵建新、张国九、赵斌、陆钧以

货币资金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和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赵建新 45 45%

2 张国九 29 29%

3 赵 斌 20 20%

4 陆 钧 6 6%

合计 100 100%

上述出资经苏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出具的金鼎

会验字[2011]1098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经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准登记。

② 第一次股权转让(2013 年 7 月)

2013 年 6 月 24 日,张国九、赵斌分别与陆钧(赵建新之子)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张国九、赵斌分别将其持有的蓝海方舟 29%的股权(出资额 29 万元)、

20%的股权(出资额 20 万元)转让给陆钧。本次股权转让经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蓝海方舟的股东和股权结构具

体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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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1 赵建新 45 45%

2 陆 钧 55 55%

合计 100 100%

③ 第二次股权转让(2015 年 9 月)

2015 年 9 月 25 日,陆钧分别与陆丽英、赵建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陆

钧将持有的蓝海方舟 20%的股权(出资额 20 万元)转让给陆丽英(陆钧的母亲,

赵建新配偶),将持有的蓝海方舟 35%的股权(出资额 35 万元)转让给赵建新。

本次股权转让经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蓝海方舟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赵建新 80 80%

2 陆丽英 20 20%

合计 100 100%

2、定价依据

本次定价依据主要参考了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净资产,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神宇股份总资产 17,941.66 万元,净资产 7,906.52 万元,营业收

入 14,379.92 万元,净利润 1,712.21 万元,每 1 元股本对应净资产 1.53 元,经

协商确认转让及增资价格为 4.88 元/股。

3、股权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2012 年 6 月 1 日,严凯与蓝海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

司 100 万股以 488 万元的价款转让给蓝海投资,同时双方完成了股权款项缴付事

宜。严凯已于 2012 年 6 月 18 日全部缴纳本次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蓝海方舟

用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

2012 年 6 月,严凯将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 100 万股(占股份总数 1.93%)

按照每股 4.88 元的价格(高于每股净资产 1.74 元)转让给蓝海方舟,并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77.6 万元。

4、增资及验资情况

2012 年 6 月 1 日,亚邦创投与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认购 820 万股股

份,并于 2012 年 6 月 27 日缴付了入股款项 4,001.60 万元。亚邦创投用于增资

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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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2)第 210549 号《验资报告》,验明上述增资已到位。

2012 年 7 月 16 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选择外部投资者的原因

(1)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本次增资前,

公司三名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通过本次增资,引入外部股东亚邦创投,

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2)满足不断增加的流动资金需求。射频同轴电缆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

公司得益于市场需求扩增以及自身较强的竞争优势,近年来经营业绩有大幅提

升,预计 2012 年业绩依然保持良好势头。由于公司目前资本实力依然有限,因

此需要补充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持业务的扩张。

(八)股利分配相关纳税情况

2010 年 1 月 29 日,神宇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将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前产生的利润向增资前原股东(汤晓楠、汤建康、任凤娟)分红 2,986,260.18

元,并由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5 日代扣代缴本次利润分配个人所得税共计

597,252.04 元。当时的全体股东任凤娟、汤建康、汤晓楠已经就本次利润分配

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历次股权变更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业绩、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的影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射频同轴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公司成立以来主营

业务未曾发生变化。历次股权变更后的实际控制人始终为任凤娟、汤晓楠和汤建

康,管理层稳定。股权变更未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和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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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

明》之盖章页)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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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的确认函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阅读《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关于

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任凤娟 汤晓楠 吴章龙

王 众 沙智慧

全体监事:

周芝华 刘 青 邓新军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汤晓楠 高国锋 殷刘碗

陈 宏 石晓宇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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