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确认意见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注:本文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除特别说明外,本文所涉及金额均
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演变情况概览
时间 事项 股权结构
神宇有限设立 汤晓楠 58.00%
2003年8月
注册资本:100万元 任凤娟 42.00%
第一次增资扩股
汤晓楠 51.60%
2004年12月 汤晓楠和任凤娟对神宇有限各增资200万元
任凤娟 48.40%
注册资本:500万元
第二次增资扩股
汤晓楠以对神宇有限的债权400万元认购增
资400万元,汤建康以货币200万元和对神宇 汤晓楠 43.87%
2008年5月 有限的债权400万元认购增资600万元(经 任凤娟 16.13%
2009年12月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汤晓楠、 汤建康 40.00%
汤建康以现金方式变更该债权出资方式)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任凤娟 36.98%
第三次增资扩股 汤晓楠 30.39%
任凤娟和汤晓楠分别对神宇有限增资 汤建康 11.58%
1,673.40万元和916万元,同时,神宇有限 杨兴芬 10.00%
2010年1月
引进新股东杨兴芬、港汇投资、周琴凤、严 港汇投资 4.39%
凯、博宇投资 周琴凤 3.05%
注册资本:5,180万元 严凯 1.93%
博宇投资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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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任凤娟 36.98%
汤晓楠 30.39%
汤建康 11.58%
神宇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杨兴芬 10.00%
2010年4月
注册资本:5,180万元 港汇投资 4.39%
周琴凤 3.05%
严凯 1.93%
博宇投资 1.68%
任凤娟 36.98%
汤晓楠 30.39%
股权转让 汤建康 11.58%
2011年6月至 神宇股份股东周琴凤、杨兴芬先后将其所持 周芝华 10.00%
2011年12月 有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了蒋桂华、周芝华 港汇投资 4.39%
注册资本:5,180万元 蒋桂华 3.05%
严凯 1.93%
博宇投资 1.68%
任凤娟 31.92%
汤晓楠 26.23%
股权转让及第四次增资扩股
亚邦创投 13.67%
神宇股份股东严凯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
汤建康 10.00%
2012年6月至 给了蓝海投资
周芝华 8.63%
2012年7月 亚邦创投以4,001.60万元认购神宇股份新
港汇投资 3.79%
增股份820万股
蒋桂华 2.63%
注册资本:6,000万元
蓝海投资 1.67%
博宇投资 1.45%
二、公司股本演变的具体情况
(一) 2003 年 8 月,公司前身—神宇有限设立
公司前身神宇有限成立于2003年8月6日,由自然人汤晓楠、任凤娟以货币形
式出资,成立时注册资本100万元。神宇有限成立时,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汤晓楠 58.00 58.00
2 任凤娟 42.00 42.00
合计 100.00 100.00
江阴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诚信验(2003)
167 号《验资报告》,验明各股东的出资均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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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711114 号《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
公司股本验证的复核报告》。
2003 年 8 月 6 日,经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神宇有限领取
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汤晓楠、任凤娟用于出资资金来源系家庭积累。
(二) 2004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扩股
2004 年 11 月 26 日,神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400 万
元的决议,其中,汤晓楠以货币资金 200 万元认购增资 200 万元;任凤娟以货币
资金 200 万元认购增资 2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神宇有限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汤晓楠 258.00 51.60
2 任凤娟 242.00 48.40
合计 500.00 100.00
江阴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于 2004 年 11 月
22 日出具了澄天验字(2004)第 605 号《验资报告》,验明各股东的上述增资
均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
第 711114 号《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股本验证的复核报告》。
2004 年 12 月 2 日,神宇有限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汤晓楠、任凤娟用于增资资金来源系家庭积累。
截止至 2004 年 10 月 30 日,神宇有限总资产 830.09 万元,净资产 98.77
万元,营业收入 1.76 万元,净利润-1.23 万元,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 0.99
元。汤晓楠、任凤娟以每 1 元增资增加 1 元注册资本。
神宇有限此次增资经全体股东同意,相应地修订了《公司章程》。
(三)2008 年 5 月,第二次增资扩股
2008 年 4 月 22 日,神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
元的决议,其中,汤晓楠以对神宇有限的债权 400 万元认购增资 400 万元;汤建
康以现金 200 万元和对神宇有限的债权 400 万元,共计 600 万元认购增资 6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神宇有限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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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汤晓楠 658.00 43.87
2 汤建康 600.00 40.00
3 任凤娟 242.00 16.13
合计 1,500.00 100.00
汤晓楠和汤建康本次用以出资的债权共计 800 万元,该部分债权形成于神宇
有限设立至 2008 年 4 月期间,主要为实际控制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借予神宇有
限的款项和代神宇有限垫付的采购款项等,债权的形成真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无锡德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于 2008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锡德会验字(2008)第 071 号《验资报告》,验明各股东的上述
增资均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4)第 711114 号《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股本验证的复核报告》。
2009 年 12 月 15 日,神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股东汤晓楠和汤建
康以现金出资方式变更前次的债权出资方式。无锡德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对本次变更出资方式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出具了锡德会验字
(2009)第 397 号《验资报告》,验明神宇有限已收到股东汤晓楠和汤建康分别
投入的现金出资 40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4)第 711114 号《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股本验证的复核报告》。
本次变更出资完成后,神宇有限注册资本不变,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保持不
变。
就上述增资及变更出资方式事宜,神宇有限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汤晓楠、汤建康用于增资资金来源系家庭积累。
截止至 2008 年 3 月 31 日,神宇有限总资产 3,741.20 万元,净资产 448.09
万元,营业收入 402.42 万元,净利润 2.06 万元,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 0.90
元。汤晓楠、汤建康以每 1 元增资增加 1 元注册资本。
神宇有限此次增资经全体股东同意,相应地修订了《公司章程》。
(四)2010 年 1 月,第三次增资扩股
2010 年 1 月 9 日,神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增加注册资本 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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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决议,其中,任凤娟以货币资金 1,673.40 万元认购增资 1,673.40 万元;
汤晓楠以货币资金 916 万元认购增资 916 万元;杨兴芬以货币资金 518 万元认购
增资 518 万元;港汇投资以货币资金 227.50 万元认购增资 227.50 万元;周琴凤
以货币资金 158 万元认购增资 158 万元;严凯以货币资金 100 万元认购增资 100
万元;博宇投资以货币资金 87.10 万元认购增资 87.10 万元。
港汇投资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28 日,为任凤娟及其亲属等的持股公司;博
宇投资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18 日,为任凤娟及公司员工等的持股公司。港汇投
资、博宇投资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业务,截至本说明签署日,港汇投资、
博宇投资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本次增资完成后,神宇有限注册资本为 5,180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
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任凤娟 1,915.40 36.98
2 汤晓楠 1,574.00 30.39
3 汤建康 600.00 11.58
4 杨兴芬 518.00 10.00
5 港汇投资 227.50 4.39
6 周琴凤 158.00 3.05
7 严凯 100.00 1.93
8 博宇投资 87.10 1.68
合计 5,180.00 100.00
无锡德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于 2010 年 1 月
12 日出具了锡德会验字(2010)第 042 号《验资报告》,验明各股东的上述增
资均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
第 711114 号《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股本验证的复核报告》。
2010 年 1 月 29 日,神宇有限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周琴凤、严凯、杨兴芬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任凤娟朋友,港汇投资系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亲友持股的公司,博宇投资系发行人员工持股的公司。原股东任凤娟、
汤晓楠用于出资的资金系家庭积累。港汇投资和博宇投资用于向公司增资的资金
主要来源于各自的股东或合伙人的投资资金。周琴凤、严凯向公司增资的资金主
要来源于各自家庭积累。
截止至 2009 年 11 月 30 日,神宇有限总资产 5,572.22 万元,净资产 1,8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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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营业收入 10,662.03 万元,净利润 434.80 万元,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
产 1.24 元。周琴凤、严凯、杨兴芬、任凤娟、汤晓楠、港汇投资、博宇投资以
每 1 元增资增加 1 元注册资本。
神宇有限此次增资经全体股东同意,相应地修订了《公司章程》。
(五)2010 年 4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0 年 2 月 1 日,神宇有限的股东作为神宇股份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
协议》,同意以下整体变更方案: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2010)京会兴审字第 5-009 号《审计报告》,将神宇有限截
至 2010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53,139,650.43 元,按 1:0.9748 的比例折合
为 5,180 万股;折股后剩余净资产 1,339,650.43 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
原出资比例享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25 日,出具沪万隆评报字(2010)
第 35 号《江阴市神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
经评估,截至 2010 年 1 月 31 日神宇有限资产总额 102,595,456.95 元,负债总
额 33,446,032.79 元,净资产总额 69,149,424.16 元。公司未按评估值进行调整。
神宇股份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任凤娟 1,915.40 36.98
2 汤晓楠 1,574.00 30.39
3 汤建康 600.00 11.58
4 杨兴芬 518.00 10.00
5 港汇投资 227.50 4.39
6 周琴凤 158.00 3.05
7 严凯 100.00 1.93
8 博宇投资 87.10 1.68
合计 5,180.00 100.00%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25 日出具(2010)京会兴验
字第 5-003 号《验资报告》,验明各发起人出资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
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711114 号《关于神宇通信科
技股份公司股本验证的复核报告》。
2010 年 4 月 29 日,经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领取了新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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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神宇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方式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前后注册资本均为 5,180 万元,股东持有发
行人的权益未发生变化,因此未缴纳个人所得税。2015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全
体自然人发起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主管税务
部门的要求需缴纳整体变更过程中的个人所得税,由其本人承担。
(六)2011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1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神宇股份股东周琴凤、杨兴芬先后将其所持
有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了蒋桂华、周芝华,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 转让价格
序号 转让人 受让人 转让时间 转让原因
(万股) (万元)
1 周琴凤 蒋桂华 158.00 158.00 2011 年 6 月 23 日 协商自愿转让
2 杨兴芬 周芝华 518.00 518.00 2011 年 12 月 25 日 母女自愿转让
合计 - 676.00 - - -
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任凤娟 1,915.40 36.98
2 汤晓楠 1,574.00 30.39
3 汤建康 600.00 11.58
4 周芝华 518.00 10.00
5 港汇投资 227.50 4.39
6 蒋桂华 158.00 3.05
7 严凯 100.00 1.93
8 博宇投资 87.10 1.68
合计 5,180.00 100.00%
蒋桂华系周琴凤朋友,杨兴芬、周芝华系母女关系,自然人蒋桂华、周芝华
用于受让股权资金系家庭积累。
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神宇股份总资产 15,225.73 万元,净资产 6,957.92
万元,营业收入 4,970.45 万元,净利润 678.62 万元,每 1 元股本对应净资产
1.34 元。周琴凤出于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神宇股份 158 万股按照 158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蒋桂华。
截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神宇股份总资产 18,152.67 万元,净资产 7,717.05
万元,营业收入 13,005.47 万元,净利润 1,505.24 万元,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
资产 1.49 元。杨兴芬出于身体原因将其持有是神宇股份 518 万股按照 51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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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的价格转让给周芝华。
上述转让均签署了书面转让协议,系转让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神宇股份
相应地修改了《公司章程》,并经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6 月,周琴凤将其持有发行人的全部股份 158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3.05%)按照 15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蒋桂华,本次股权转让系经股东协商一致,
按照每股 1 元的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 1.34 元),未发生溢价,主管税务机关也
未要求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2015 年 8 月 26 日,周琴凤出具《承诺函》,如因
本次股权转让经主管税务部门认定为价格过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主管税务机关
要求根据核定公允价格计征本次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该等税负及由此给发行
人带来的相关处罚或其他损失由其个人承担。
2011 年 12 月,杨兴芬将其持有发行人的全部股份 518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10%)按照 51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其女儿周芝华。根据现行有效的《股权转让所
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以及股权
转让当时有效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
知》(国税函[2009]285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
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27 号)规定,本次股权
转让双方系近亲属,属个人股权转让计价依据即便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无需
核定计税依据的情形,因此不存在个人所得税补缴风险。
(七)2012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股权转让及第四次增资扩股
2012 年 6 月 1 日,严凯与蓝海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
100 万股以 4.88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蓝海投资。
同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神宇股份注册资
本增加至 6,000 万元的决议。本次新增股份 820 万股由亚邦创投以 4.88 元/股的
价格认购,合计以货币形式缴付入股款项 4,001.60 万元。
亚邦创投成立于 2012 年 1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上海亚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许小初)。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任凤娟 1,915.40 31.92
2 汤晓楠 1,574.00 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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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3 汤建康 600.00 10.00
4 亚邦创投 820.00 13.67
5 周芝华 518.00 8.63
6 港汇投资 227.50 3.79
7 蒋桂华 158.00 2.63
8 蓝海投资 100.00 1.68
9 博宇投资 87.10 1.45
合计 6,000.00 100.00
1、股东背景及转让原因
蓝海方舟、亚邦创投系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机构。严凯转让股权出于个
人资金需求。
① 亚邦创投的基本情况
亚邦创投增资入股金额系根据《增资协议》,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1
年度每股收益为 0.33 元、2012 年度为 0.54 元,亚邦创投增资对应的 PE 倍数为
14.78 倍、9.04 倍。
亚邦创投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投资总 委派董事
持股
序号 企业名称 额 或高管的 经营范围
比例
(万元) 情况
电子、电器产品及组装件的开发、制造;
金属装饰品的设计与制造;汽车零部件
的设计、开发、制造;通用工具的设计、
开发、制造;模具的设计与制造;金属
江苏精研 委派黄卫
零配件、陶瓷零部件及高分子复合材料
1 科技股份 4,620 7% 星担任董
零部件的设计、开发与制造;粉末冶金
有限公司 事
粉体材料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碳元科技
4,236.8 石墨材料、电子辅料的技术开发、技术
2 股份有限 4.24% —
521 咨询、技术转让;高导热石墨膜的生产。
公司
② 许小初、黄卫星的基本情况以及亚邦创投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许小初,男,1951 年 3 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 年 10 月至
1993 年 11 月历任武进县第五玻钢厂厂长、武进县麻塑厂副厂长、常州市玻钢厂
厂长、常州市合成材料厂厂长;1993 年 12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江苏亚邦集团
公司(亚邦集团前身)董事长、总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亚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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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团董事长、江苏亚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 年至今,任亚邦集团
董事长、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亚邦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长。
黄卫星,男,1957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9 月
任职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82)董事;2007 年 10 月
至 2013 年 10 月任职珠海威丝曼服饰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职江西杨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12 月至今在浙江闰
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40)独立董事;2012 年 5 月至今任职上海皓
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 年任职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依据亚邦创投《合伙协议》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系亚邦创投唯一有权对外
代表亚邦创投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确定具体投资计
划、制订投资工具选择方案;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受合伙人会议监
督,其不再履行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时,经占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合伙人
同意另选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对于变更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修
改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增加或减少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
担保等事项需由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执行。
截至 2014 年 12 月,亚邦创投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亚邦投资,
许小初为亚邦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且许小初为亚邦创投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代表,因此,皓纬投资变更为亚邦创投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前,许小初为亚邦创投的实际控制人。
2015 年 1 月,亚邦投资将其持有的亚邦创投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皓纬投
资,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以后,亚邦投资不再持有亚邦创投财产份额,亚邦创投的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皓纬投资。根据皓纬投资出具的《关于实际
控制人的说明》,黄卫星持有皓纬投资 40%的股权、担任执行董事,同时负责皓
纬投资的实际运营。因此,自皓纬投资变更为亚邦创投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
伙人后,至本招股书签署日,黄卫星为亚邦创投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许小初及黄卫星分别出具的《确认函》,由皓纬投资受让亚邦投资管理
所持有的亚邦创投的全部出资后,皓纬投资作为亚邦创投的普通合伙人承继亚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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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在亚邦创投的各项权利义务,履行基金管理人的各项职责;亚邦创投的
实际控制人由许小初变更为黄卫星,两人分别确认上述事实情况,并确认财产份
额转让事项不存在争议,不存在影响亚邦创投及其他合伙人的权益的情形。
(2)蓝海方舟的基本情况
蓝海方舟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15 日,现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注册号为 913205945884085676 的《营业执照》,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星海
街 188 号恒宇广场 1 幢 1203 室,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建新,
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咨
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营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4 日。
蓝海方舟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① 蓝海方舟设立
蓝海方舟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系由自然人赵建新、张国九、赵斌、陆钧以
货币资金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和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赵建新 45 45%
2 张国九 29 29%
3 赵 斌 20 20%
4 陆 钧 6 6%
合计 100 100%
上述出资经苏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出具的金鼎
会验字[2011]1098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经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准登记。
② 第一次股权转让(2013 年 7 月)
2013 年 6 月 24 日,张国九、赵斌分别与陆钧(赵建新之子)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张国九、赵斌分别将其持有的蓝海方舟 29%的股权(出资额 29 万元)、
20%的股权(出资额 20 万元)转让给陆钧。本次股权转让经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蓝海方舟的股东和股权结构具
体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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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建新 45 45%
2 陆 钧 55 55%
合计 100 100%
③ 第二次股权转让(2015 年 9 月)
2015 年 9 月 25 日,陆钧分别与陆丽英、赵建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陆
钧将持有的蓝海方舟 20%的股权(出资额 20 万元)转让给陆丽英(陆钧的母亲,
赵建新配偶),将持有的蓝海方舟 35%的股权(出资额 35 万元)转让给赵建新。
本次股权转让经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蓝海方舟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赵建新 80 80%
2 陆丽英 20 20%
合计 100 100%
2、定价依据
本次定价依据主要参考了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净资产,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神宇股份总资产 17,941.66 万元,净资产 7,906.52 万元,营业收
入 14,379.92 万元,净利润 1,712.21 万元,每 1 元股本对应净资产 1.53 元,经
协商确认转让及增资价格为 4.88 元/股。
3、股权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2012 年 6 月 1 日,严凯与蓝海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
司 100 万股以 488 万元的价款转让给蓝海投资,同时双方完成了股权款项缴付事
宜。严凯已于 2012 年 6 月 18 日全部缴纳本次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蓝海方舟
用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
2012 年 6 月,严凯将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 100 万股(占股份总数 1.93%)
按照每股 4.88 元的价格(高于每股净资产 1.74 元)转让给蓝海方舟,并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77.6 万元。
4、增资及验资情况
2012 年 6 月 1 日,亚邦创投与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认购 820 万股股
份,并于 2012 年 6 月 27 日缴付了入股款项 4,001.60 万元。亚邦创投用于增资
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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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2)第 210549 号《验资报告》,验明上述增资已到位。
2012 年 7 月 16 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选择外部投资者的原因
(1)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本次增资前,
公司三名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通过本次增资,引入外部股东亚邦创投,
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2)满足不断增加的流动资金需求。射频同轴电缆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
公司得益于市场需求扩增以及自身较强的竞争优势,近年来经营业绩有大幅提
升,预计 2012 年业绩依然保持良好势头。由于公司目前资本实力依然有限,因
此需要补充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持业务的扩张。
(八)股利分配相关纳税情况
2010 年 1 月 29 日,神宇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将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前产生的利润向增资前原股东(汤晓楠、汤建康、任凤娟)分红 2,986,260.18
元,并由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5 日代扣代缴本次利润分配个人所得税共计
597,252.04 元。当时的全体股东任凤娟、汤建康、汤晓楠已经就本次利润分配
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历次股权变更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业绩、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的影
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射频同轴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公司成立以来主营
业务未曾发生变化。历次股权变更后的实际控制人始终为任凤娟、汤晓楠和汤建
康,管理层稳定。股权变更未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和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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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
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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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的确认函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阅读《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关于
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任凤娟 汤晓楠 吴章龙
王 众 沙智慧
全体监事:
周芝华 刘 青 邓新军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汤晓楠 高国锋 殷刘碗
陈 宏 石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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