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来源:上交所 2016-10-31 08: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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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BOMESC Offshore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 14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暨主承销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1 号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号)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

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

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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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1、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应当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公开发行

新股募集资金额(扣除对应的发行承销费用后)不超过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

额。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5,87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3、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各中介机构的承诺事项

(一)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股东博迈科控股、海洋工程(香港)、成泰工贸承诺:自博迈科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持有的

博迈科的股份,也不由博迈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博大投资、光大金控、松禾成长、燕园名博、海胜腾飞、汇力兴业、天

津博发承诺:自博迈科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持有的博迈科的股份,也不由博迈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彭文成及其关联人孙民、彭文革承诺:自博迈科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已间接持有的博迈

科的股份,也不由博迈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吴章华、邱攀峰、华兰珍、王新、代春阳、

王永伟、刘鸿雁、方小兵承诺:自博迈科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已间接持有的博迈科的股份,也不由博迈科

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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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彭文革、吴章华、邱攀峰、华兰珍、王新、

代春阳、王永伟、刘鸿雁、方小兵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博迈科的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博迈科的股份。

公司董事彭文成及其关联人孙民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彭文成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博迈科的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博迈科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博迈科控股承诺: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

持博迈科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彭文成、彭文革、吴章华、邱攀峰、华兰珍、王新、

代春阳承诺: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博迈科的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该承诺不因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

间,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

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其他承诺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

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所作出的

有关承诺,包括: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关于招股意向书真实性的承诺等,请投资者在作出投

资决策前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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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

定,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

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3、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

(2)提取任意公积金;

(3)支付股东股利。

4、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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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

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

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存在股东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

的资金。

(2)公司利润分配条件及比例为:1、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时,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百分之二十;2、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可以不进行现金分

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

超过一亿元;3、若公司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

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3)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

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

司经营业务。同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

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

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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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

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调整政策的议案应由董事

会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特别风险提示

(一)行业周期性风险

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和天然气液化等能源、资源行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

业,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大。当全球经济下行时,能源和资源需求减少,进

而影响能源、资源开发装备行业市场需求。行业周期性对能源、资源相关开发装

备行业的影响具有一定的时滞性,通常出现在经济大幅下行之后的一至两年。

2014 年以来,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从 2014 年中期的 111 美元/桶下降至 2016 年

1 月的最低值 27 美元/桶,又反弹到 2016 年 6 月底的 50 美元/桶。若油价在长时

间内处于低位或出现全球化的经济危机时,部分客户短期内的投资需求减少或推

迟投资将会影响公司的项目承接和业绩增长;若出现客户订单严重不足的情况,

则可能会出现公司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情形。2015 年下半年、2016 年上半年,

随着石油价格逐步触底回升,大型油气开发企业的投资意愿已经开始恢复,公司

参与了大量海洋油气开发项目的前期方案设计和投标工作,参与投标的项目数量

和金额均基本恢复到正常年份的水平,但最终合同的签署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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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订单不足的风险

近年来,在油价低迷的背景下,公司 2015 年新增项目较少,分别是 Petronas

FLNG2 Project(2,403.37 万美元)、FPSO Cidade de Campos dos Goytacazes MV29

(2,627.80 万美元)和 MV29 SRU(172.45 万美元);2016 年 1-9 月中标的新项

目一个,为 Lower Fars(1,876 万美元),如果公司在 2016 年 4 季度至 2017 年不

能中标新的项目,或新项目中标过少,则公司 2017 年会出现订单严重不足的情

况,进而导致公司 2017 年面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三)主要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承接和实施的项目具有个数较少、金额较大的特征,各期收入

主要来源于若干个金额较大项目,致使各期主要客户收入占当期总收入比例较

高。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公

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27%、86.64%、94.10%和 94.39%。虽然报告期

公司各期的前五大客户占收入比重较高,但每期前五大客户均有较大变动,并未

出现报告期对单一客户有重大依赖的情形。但长期来看,公司客户主要为全球知

名的油气开发公司、矿业开采公司以及为其提供开发装备设计和配套设施的总包

商和专业承包商,客户的行业集中度较高,如果行业客户的需求随着经济发展的

周期性、地区政治的不稳定性、行业技术的创新性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会给公

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项目预算风险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常会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造方面的合同

变更。当项目规模较大、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时,业主可能要求的变更次数较多。

此外,发行人在实际执行项目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

分包工作量的变动、预计的出口退税率和实际不一致等因素,实际成本的支出可

能超出预算成本。尤其在承接新领域的项目时,由于公司实施该类项目的经验较

少,项目预算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如果公司无法根据项目变更情况和实际

执行情况及时、合理地调整成本预算,将会出现项目成本预算不足或工程量超出

预期的情况,进而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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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主要业务来自于国际市场,竞争对手来自世界各地,既有欧美地区行

业技术领先的企业,也有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建造经验丰富的企业,竞争对手行

业经验丰富、具有先发优势。公司虽已建立了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并获得市场

的认可,但受到人民币汇率波动、人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

作为中国企业相对世界其他地区的竞争力会受到影响。因此,公司面临较大的市

场竞争压力,如果不能保持较强的竞争实力,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抢占市场的风

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一二期改扩建工程

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

研发中心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大大提

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研发能力,相应产生的折旧和摊销将增加公司费用水

平,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的经营规模未能如预期相应增加,或因

管理与组织方面的原因,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

都可能给募集资金运用的预期效益带来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6 年 6 月 30 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公司

所处行业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

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

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面不存在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会阅字

[2016]4814 号),发行人 2016 年 1-9 月实现收入 239,598.10 万元,2015 年同期为

160,381.60 万元。发行人 2016 年 1-9 月实现营业利润 23,595.72 万元,2015 年同

期为 19,987.60 万元。发行人 2016 年 1-9 月实现净利润 20,856.84 万元,2015 年

同期为 17,854.01 万元。发行人 2016 年 1-9 月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上升,

主要系公司项目收入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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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 260,000.00 万元至 280,000 万元,同比增幅为

13.36%至 22.08%;预计净利润为 23,000.00 万元至 26,000.00 万元,同比增幅为

4.92%至 18.61%。2016 年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

公司项目收入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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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5,870 万股,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通过询价或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市盈率: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33 元(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发行前总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标明计量基础和口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径的市净率: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

发行方式:

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

发行对象: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

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 6,163.43 万元

审计验资费 720.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 350.0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715.70 万元

发行手续费 29.9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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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况

中文名称: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OMESC Offshore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 17,544.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彭文成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6 年 6 月 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 14 号

邮政编码: 300457

电 话: 022-66219991

传 真: 022- 66299900-6615

互联网网址: www.bomesc.com

电子信箱: securities@bomesc.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由渤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经天

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津开批[2012]547 号”文批准。

2012 年 9 月 21 日,渤油有限董事会决议,渤油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博迈科

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变更基准日 2012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37,750.29

万元(不含专项储备)折为 1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9 月 28 日,华普天健出具“会验字[2012]2172 号”《验资报告》,对公

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2012 年 10 月 17 日,发行人取得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2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在天津市滨海新

区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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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博迈科控股、海洋工程(香港)、成泰工贸、博大投资。上述

发起人投入的资产为其在审计基准日(2012 年 8 月 31 日)持有的渤油有限的权

益。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7,544.50 万股。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5,870 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情况参见“第一

节 重大事项提示”。

(二)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

1、发起人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总股本为 15,000 万股,发起人为原渤油有限 4 名股

东:博迈科控股、海洋工程(香港)、成泰工贸、博大投资。发起人在股份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博迈科控股 8,752.50 58.35%

2 海洋工程(香港) 3,750.00 25.00%

3 成泰工贸 1,425.00 9.50%

4 博大投资 1,072.50 7.15%

合 计 15,000.00 1.00%

发行人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发起人股东中海洋工程(香港)所持股

份为外资股。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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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公司目前共有十名股东,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元) 股权比例

1 博迈科控股 8,752.50 49.89%

2 海洋工程(香港) 3,750.00 21.37%

3 成泰工贸 1,425.00 8.12%

4 光大金控 1,250.00 7.12%

5 博大投资 1,072.50 6.11%

6 海胜腾飞 375.00 2.14%

7 天津博发 294.50 1.68%

8 松禾成长 250.00 1.43%

9 燕园名博 250.00 1.43%

10 汇力兴业 125.00 0.71%

合计 17,544.50 100.00%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为: 1)控股股东博迈科控股为彭文成、

孙民分别持股 80%和 20%的公司,彭文成和孙民系夫妻关系。(2)股东海洋工

程(香港)为彭文成、彭文革分别持股 99%和 1%的公司,成泰工贸为彭文成、

彭文革分别持股 5%和 95%的公司,彭文成和彭文革系兄弟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面向国内和国际市场,专注于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天然气液化等

行业的高端客户,为其提供专用模块集成设计与建造服务。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全

球知名的油气开发公司、矿业开采公司以及为其提供开发装备设计和配套设施的

总包商和专业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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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主要通过老客户的维护和新客户的开发两种方式进行项目的拓展。(1)

老客户的维护。具体来说包括:①对已完成项目的后续跟踪联系,了解客户满意

度和需求,主动对客户的需求提供增值服务;②将公司的最新产品资料、项目业

绩情况发送给客户,让客户了解公司的最新动态;③了解客户近期、中期和远期

的发展动态,判断是否存在项目机会。(2)新客户的开发。具体来说包括:①广

泛收集行业内相关信息,分析潜在商机,寻找接触途径;②根据不同客户类型制

定不同的拓展计划,通过实地拜访客户、演示公司案例,获得客户邀请参加资格

审核,审核合格后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录。

(三)主要原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焊材、涂料以及各类设备。其中,钢材、

焊材和涂料的采购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原材料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钢材 4,907.50 12.48% 29,135.00 20.53% 12,486.42 22.17% 12,962.07 34.53%

焊材 782.83 1.99% 1,686.37 1.19% 1,311.61 2.33% 700.04 1.87%

涂料 2,901.71 7.38% 4,636.94 3.27% 1,876.83 3.33% 1,165.12 3.10%

合计 8,592.04 21.85% 35,458.31 24.99% 15,674.87 27.84% 14,827.23 39.50%

(四)行业竞争概况及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是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行业。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具备专

业模块设计和建造能力的设施提供商,公司产品面向全球市场,主要客户均为国

际知名客户,在海洋油气开采设施制造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份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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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 别 折旧年限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687,285,193.59 103,693,246.22 583,591,947.37

临时周转房 2年 31,821,709.75 27,694,353.04 4,127,356.71

机器设备 3-10 年 360,524,693.82 81,580,949.22 278,943,744.60

电子设备 3-10 年 41,725,507.59 29,315,729.39 12,409,778.20

运输工具 4-10 年 18,537,674.89 15,646,500.68 2,891,174.21

其他 3-10 年 10,581,578.43 7,487,177.11 3,094,401.32

合计 1,150,476,358.07 265,417,955.66 885,058,402.4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抵押净值为 7,400.36 万元,占固定资产账面净

值的比例为 8.36%。

(二)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共计 5 宗,土地原值 28,212.45 万元,

净值 25,608.20 万元,其中用以抵押的净值为 19,222.00 万元,占无形资产的比例

为 75.06%。公司拥有海域使用权 1 项。公司已取得的注册商标共计 28 项,均未

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公司共拥有已获授权且有效的专利共计 47 项,拥有软件

著作权 12 项。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博迈科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彭文成,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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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发行人外,彭文成控制的企业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 控制关系

以自有资金对工业进行投资;投资咨询服

务;投资管理;创业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

以自有资 直接持股

1 博迈科控股 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技

金投资 80%

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洋工程 直接持股

2 投资 投资

(香港) 99%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

直接持股

3 成泰工程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股权投资

100%

营活动)

报告期内,彭文成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

形,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服务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交

关联方 金额(万 占同类交 金额(万 占同类交 金额(万 占同类交 金额(万 占同类交

易内容

元) 易的比例 元) 易的比例 元) 易的比例 元) 易的比例

海洋工程

材料 - - - - - - 267.36 0.71%

(香港)

中交博迈科 劳务 437.79 1.13% 41.70 0.03% - - - -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中交博迈科 称重 - 14.10 - -

(3)关联方租赁

①出租情况

1-2-1-1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租赁资 2013 年度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产种类 租赁收益(万元)

发行人 博大投资 房屋建筑物 2012.5.20 2013.12.31 5.88

发行人 博迈科控股 房屋建筑物 2012.5.20 2013.12.31 7.34

发行人 成泰工程 房屋建筑物 2011.10.01 2013.12.31 5.88

合计 19.10

②承租情况

租赁 租赁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出租方名 承租方名 租赁 2016 年 1-6 月

资产 起始 租赁费 租赁费 租赁费

称 称 终止日 租赁费(万元)

种类 日 (万元) (万元) (万元)

中交博迈

发行人 设备 按需按天租赁 - - - 263.63

中交博迈 天津博迈

设备 按需按天租赁 - 51.14 28.68 -

科 科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时间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薪酬合计(万元) 274.13 1,033.02 934.05 707.47

2、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交

关联方 金额(万 占同类交 金额(万 占同类交 金额(万 占同类交 金额(万 占同类交

易内容

元) 易的比例 元) 易的比例 元) 易的比例 元) 易的比例

彭文成 车辆 - - 20.00 - - - - -

天津滨海律 法律顾

6.30 - - - - - - -

师事务所 问费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中交博迈科 14.10 14.10 - -

预付账款 中交博迈科 327.75 - -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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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中交博迈科 - 60.88 - 34.76

海洋工程(香

应付账款 - - - 61.21

港)

天津滨海律

应付账款 4.80 - - -

师事务所

其他应付款 中交博迈科 1.04 - - -

综上,报告期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额较小,未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类别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天津博迈科作为被担

彭文成 73,000.00 2015.3.23 2016.3.23 是

保方

(四)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的意见

对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博迈科报告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

交易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博迈科报告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未给博迈科

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博迈科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况;股东天津博迈科控股、海洋工程(香港)、成泰工贸、博大投资作为关联

交易的一方已采取必要措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1-2-1-1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情况如下表:

2015 年在公 与公司的

国 性 年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日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司领薪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其他利益

籍 别 龄

(万元) 关系

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东博迈

科控股 80%的股权、海洋工

天津博迈科执行董事及经

北京大学 EMBA。1987 年至 1993 年就职于中海石油平台制造有限公 程(香港)99%的股权以及

2016 年 1 月 21 理、香港博迈科董事、成泰

董事长、 中 司,曾任生产技术室副主任、项目经理;1993 年至 1996 年任成泰工 成泰工贸 5%股权,博迈科

彭文成 男 51 日至 2019 年 1 工贸监事、海洋工程(香港) 128.70 无

总经理 国 贸董事长、总经理;1996 年至 2012 年任渤油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 控股、海洋工程(香港)和

月 20 日 董事、成泰工程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2 年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成泰工贸分别直接持有发

中交博迈科副董事长。

行 人 49.89% 、 21.37% 和

8.12%的股份。

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东海洋

1989 年至 1991 年任渤海石油采油公司采油操作工;1994 年至 1996

工程(香港)1%的股权以

2016 年 1 月 21 年任成泰工贸采办部副经理;1996 年至 2007 年历任渤油有限采办经

董事、副 中 海洋工程(香港)董事、成 及成泰工贸 95%的股权,海

彭文革 男 46 日至 2019 年 1 理、董事、副总经理;2007 年至 2011 年任中交博迈科董事、总经理; 126.18 无

总经理 国 泰工贸执行董事及经理。 洋工程(香港)和成泰工贸

月 20 日 2011 年至 2012 年任渤油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至今任发行人

直接持有发行人 21.37%和

董事、副总经理。

8.12%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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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工程专业学士。1982 年至 1985 年任中海油采办分

董事、副 析员兼政府协调代表;1985 年至 1997 年历任 ACT 作业者集团采办专

2016 年 1 月 21 直接持有博大投资 25.87%

总经理、 中 业代表、项目主管、采办经理;1997 年至 2003 年任阿帕奇中国公司

吴章华 男 55 日至 2019 年 1 博大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123.06 股权,博大投资直接持有发 无

董事会秘 国 项目主管、采办经理;2003 年至 2006 年任天时集团能源有限公司总

月 20 日 行人 6.11%的股份。

书 经理;2006 年至 2012 年任渤油有限副总经理;2012 年至今任发行人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1 月 21 武汉纺织学院机械专业毕业。1993 年至 1995 年任镇海棉纺厂技术员; 直接持有博大投资 27.97%

董事、副 中

邱攀峰 男 42 日至 2019 年 1 1996 年起任职于渤油有限,历任项目经理、工程部副经理、工程部经 无 123.66 股权,博大投资直接持有发 无

总经理 国

月 20 日 理、副总经理;2012 年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行人 6.11%的股份。

物流师。1994 年至 2000 年任成泰工贸采办主管;2000 年至 2007 年

2016 年 1 月 21 直接持有博大投资 13.99%

董事、总 中 任渤油有限采办经理;2007 年至 2011 年任中交博迈科副总经理;2011

王新 男 48 日至 2019 年 1 无。 84.99 股权,博大投资直接持有发 无

经理助理 国 年至 2012 年任发行人总经理助理;2012 年至今任发行人董事、总经

月 20 日 行人 6.11%的股份。

理助理。

光大金控(天津)投资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1997 至 2010 年历任中国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和 总 经

2016 年 1 月 21 光大银行信用管理部、信贷审批部业务经理、公司业务部企业银行处 理、光大金控(天津)创业

李少平 董事 男 46 日至 2019 年 1 处长、公司业务部汽车金融中心主任;2010 年至 2011 年任光大金控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金华青 - 无 无

月 20 日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1 年至今任光大金控(天 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

津)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2016 年 1 月 21

中 天津大学建工学院结构工程专业博士。曾任中海油副总工程师,现任

刘立名 独立董事 男 67 日至 2019 年 1 无 12.24 无 无

国 公司独立董事。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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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商法室主任、研究员、博士

2016 年 1 月 21 生导师,光合文旅控股股份

陈洁 独立董事 女 46 日至 2019 年 1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 12.24 无 无

月 20 日 份有限公司、潜能恒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法

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和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 硕士生导师、彩虹集团电子

2016 年 1 月 21

中 生学历。曾任兰州大学教师、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教师、天健会计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

王志成 独立董事 男 42 日至 2019 年 1 12.24 无 无

国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现任 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 司独立董事、沧州明珠塑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学士。1990 年至 2000 年任

监事、总 天津新港船厂电气工程师;2001 年至 2007 年历任渤油有限项目工程

经 理 助 2016 年 1 月 21 师、建造经理、项目经理、工程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2008 年至 直接持有天津博发 13.58%

王永伟 理 、 项 目 男 49 日至 2019 年 1 2011 年历任中交博迈科海工部经理、造船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 天津博发执行事务合伙人。 87.27 股权,天津博发直接持有发 无

管理部经 月 20 日 年至 2012 年任渤油有限总经理助理兼建造部经理;2012 年至 2014 行人 1.68%的股份。

理 年 10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建造部经理,2014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项目管理部经理;2012 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2008 年至 2011 年 3 月任渤油有限财务主管;2011 年 3 月至 2011 年

监事、审 2016 年 1 月 21 直接持有天津博发 3.40%

中 12 月任中交博迈科财务经理。2012 年至 2014 年 7 月任公司财务部副

方小兵 计 部 副 经 男 41 日至 2019 年 1 无 30.45 股权,天津博发直接持有发 无

国 经理。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

理 月 20 日 行人 1.68%的股份。

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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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南京高等机械专科学校毕业。1999 年至 2008 年历任英国 Rig Serv 石

监事、经 2016 年 1 月 21 油技术服务公司钻机仪器仪表设备工程师、上海奥森油田服务有限公 直接持有天津博发 4.75%

刘鸿雁 营 部 副 经 男 45 日至 2019 年 1 司副经理、斯堪伯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安全分析师、北京益 无 50.54 股权,天津博发直接持有发 无

理 月 20 日 科路通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8 年至今历任公司经营部方案经 行人 1.68%的股份。

理、经营部副经理。2012 年至今任公司监事、经营部副经理。

深圳大学经济系毕业,中级会计师。1980 年至 1985 年任地球物理勘

副 总 经 2016 年 1 月 21 直接持有博大投资 19.58%

中 探公司技术员;1987 年至 1992 年任中海石油工程设计公司会计;1992

华兰珍 理 、 财 务 女 54 日至 2019 年 1 天津博迈科监事。 121.01 股权,博大投资直接持有发 无

国 年至 1996 年任海南南山开发技术公司财务经理;1999 年至 2012 年任

总监 月 20 日 行人 6.11%的股份。

渤油有限总经理助理;2012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中国石油大学储运专业学士,高级工程师。1988 年至 2008 年历任中

2016 年 1 月 直接持有博大投资 12.59%

中 国海洋石油工程设计公司工艺设计成员、专业负责人、项目工程师、

代春阳 总工程师 男 50 21 日 至 2019 无 120.44 股权,博大投资直接持有发 无

国 项目工程设计副经理、FPSO 建造副经理;2008 年至今任公司总工程

年 1 月 20 日 行人 6.11%的股份。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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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博迈科控股持有发行人 8,752.50 万股,持股比例为 49.89%,为发行人控股

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天津博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一大街 2 号津滨大厦 315 房间

法定代表人:孙民

成立日期:2012 年 6 月 6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工业进行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创业信

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从事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博迈科控股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彭文成 1,600.00 920.00 80.00%

2 孙民 400.00 80.00 20.00%

合计 2,000.00 1,000.00 100.00%

注:彭文成与孙民系夫妻关系。

2、实际控制人

彭文成直接持有博迈科控股 80%的股权、海洋工程(香港)99%的股权,间

接控制发行人 12,502.50 万股,间接控股比例为 71.26%,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彭文成,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 EMBA。

1987 年至 1993 年就职于中海石油平台制造有限公司,曾任生产技术室副主任、

项目经理;1993 年至 1996 年任成泰工贸董事长、总经理;1996 年至 2012 年任

渤油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2 年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兼任天津博迈科执行董事及经理、香港博迈科董事、成泰工贸监事、海洋工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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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港)董事、成泰工程执行董事、中交博迈科副董事长。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1、资产负债表(合并)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项 目

日 日 31 日 31 日

资产总计 247,178.01 244,857.62 157,463.88 141,261.36

其中:流动资产 128,678.56 123,101.05 50,437.52 46,896.80

非流动资产 118,499.44 121,756.57 107,026.35 94,364.56

负债总计 136,127.16 143,868.77 78,398.83 76,667.97

其中:流动负债 117,601.15 126,634.11 59,752.11 53,688.78

非流动负债 18,526.01 17,234.66 18,646.72 22,979.19

所有者权益 111,050.84 100,988.85 79,065.05 64,593.3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111,050.84 100,988.85 79,065.05 64,593.39

者权益

2、利润表(合并)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14,764.14 229,350.44 123,385.35 81,839.41

营业利润 11,319.02 24,391.03 15,942.58 8,710.50

利润总额 11,640.11 25,144.55 16,404.03 9,473.63

净利润 10,061.13 21,921.16 14,471.61 7,752.5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61.13 21,921.16 14,471.61 7,752.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9,726.10 21,192.92 13,972.18 7,018.93

东的净利润

3、现金流量表(合并)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46.15 21,520.42 27,993.81 20,987.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7.06 -13,655.22 -21,431.58 -25,168.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10.19 2,192.97 -6,493.77 -1,2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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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17.98 873.30 -347.33 -728.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9.09 10,931.48 -278.87 -6,136.01

(二)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75,897.54 -900,835.33 -796,151.78 44,481.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

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3,828,304.00 8,242,319.64 7,182,107.00 7,313,719.63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

126,378.14 23,439.66 239,889.40 186,301.02

理资产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541,495.45 193,705.85 -1,771,474.34 273,109.53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

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 - - -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935.23 276,184.17 -139,906.46 481,532.67

合计 3,350,224.38 7,282,445.65 4,994,276.74 7,336,079.03

(三)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财务指标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09 0.97 0.84 0.87

速动比率(倍) 0.80 0.60 0.57 0.57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15.92% 30.65% 27.49% 30.4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

使用权后)占净资产 0.65% 0.83% 0.99% 0.67%

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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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财务指标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81 9.74 9.82 9.55

存货周转率(次) 2.23 5.69 5.69 3.9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7,233.74 35,366.19 25,359.69 16,790.40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7.21 13.60 9.19 5.3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1.02 1.23 1.60 1.20

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2 0.62 -0.02 -0.35

股)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总 资 产 分 别 为 141,261.36 万 元 、 157,463.87 万 元 、

244,857.62万元和247,178.01万元,分别增长了11.47%、55.50%和0.95%。随着公

司销售规模的不断增大以及营运能力的不断增强,公司资产规模稳步上升,反映

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81,541.81 万元、122,809.27 万元、228,864.39

万元和 113,730.06 万元,营业收入中 99%以上来自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公司毛利率为 24.92%、24.91%、21.71%和 20.48%。公司专注服务于

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天然气液化等领域的高端客户,单项合同金额较大,

毛利率较为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以及天然气液化领域专用模块

集成设计与建造服务。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94%、

97.19%、97.00%和 97.24%,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净利润随着营业

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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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③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支付股东股利。

(2)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3)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

进行现金分配;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报告期内公司实际的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股利分配。

3、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详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

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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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详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十、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临港工业区 1 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16 日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实收资本:6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钢结构的制造、维修;船舶维修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石油开发及矿业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

场地租赁;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污染品、煤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展

销;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运;对外贸易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

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股东:本公司持股 100%

执行董事兼经理:彭文成

监事:华兰珍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天津博迈科总资产 198,865.87 万元,净资产

80,293.41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 13,658.8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天津

博迈科总资产 213,529.01 万元,净资产 89,970.87 万元,2016 年 1-6 月净利润

9,677.46 万元(以上数据经华普天健审计)。

(二)博迈科海洋工程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名称:博迈科海洋工程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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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住所:Unit A&B, 17/F., Eton Building, 288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

董事:彭文成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股本:12,898 美元

香港博迈科的主要业务为货物贸易业务,为发行人提供海外采购服务。

香港博迈科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香港博迈科总

资产 689.56 万元,净资产 43.54 万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3.13 万元(以上数

据经华普天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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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和计划

经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5,870 万股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募集资金

序 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审批备案 环评备案

号 (万元)

(万元)

津滨临环保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一 津临管经发许

1 53,678.55 26,590.00 许可表

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 可[2013]8号

[2013]16号

津滨临环保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 津临管经发许

2 54,343.26 43,633.00 许可函

期工程项目(一阶段) 可[2013]10号

[2013]04号

津滨临环保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研 津临管经发许

3 8,952.66 8,952.66 许可表

发中心项目 可[2013]9号

[2013]17号

4 偿还银行借款 20,000.00 20,000.00 - -

5 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0 15,000.00 - -

合计 151,974.47 114,175.66 - -

二、募集资金投入对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总额与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公司的净资产收

益率会有所降低,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实施,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

水平将有大幅增长,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随之会有较大提高;同时,公司资

产负债率将明显降低,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后续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增

强市场竞争能力和项目承揽能力。

本次发行后,公司生产能力和资金实力得以大幅加强,将使公司对现有已承

揽和储备的项目的运营能力得到大幅增强。募集资金的投入将使公司在同一期间

具备实施更多项目的能力,并有利于公司按时、按质的完成各项目,为确保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公司还将进一步增加

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提高公司研发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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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将大幅增加公司固定资产,项目建成后预计

每年增加折旧和摊销 5,487.32 万元,短期内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与公司

销售收入大幅度增长相比,新增折旧费用对公司经营业绩总体影响较小,公司还

将继续保持业务的高速增长趋势,并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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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部分所述风险外,本公司还存在以下风险:

(一)技术更新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不同的地质条件和开发环境对开发装备的

性能要求并不相同。随着开发难度增大、开发环境日趋复杂,客户对于开发装备

的性能要求越来越高,推动了新技术的应用和原有技术的更新和升级。若公司不

能持续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紧跟技术发展的方向,将难以开拓新的市场领域和

满足客户的新需求,从而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订单承接与场地资源匹配风险

公司承接的订单大多为大型的模块建造项目,施工周期较长,不同的施工环

节需要配备不同的场地资源,包括结构车间、组装场地、总装场地、滑道、码头

以及为上述环节配备的设备和人员等。公司在承接订单前,需充分估计现有项目

的场地资源占用情况,以及未来场地资源的可用情况。若对于现有情况估计不足,

将会导致订单实施时,场地资源无法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

项目建造,进而大大影响公司的品牌和声誉。

(三)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部分进口设备、材料和以外币计价的项目收入需要以外币进行结算。报

告期内,公司汇兑净损失分别为 810.33 万元、220.20 万元、3,733.94 万元和

3,835.55 万元。其中,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汇兑净损失较高是由于建造合同

核算方法所致。虽然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实质上影响较小,但仍

不排除未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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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违约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国际高端客户,承接的项目订单对于质量、安全和交货周期

有严格的限制,但由于项目实施环节多、技术操作难度高、施工周期较长(单个

项目周期通常在 10 至 36 个月)等因素,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

设备、材料不能及时到位,分包方工程延误,天气恶劣等情况,导致工程进度无

法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从而存在不能按期交付的风险,不仅公司可能承担违约

金,而且影响公司的品牌,对未来订单的承接产生不利影响。

(五)质量和安全生产风险

由于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天然气液化等行业的特殊性,产品质量须遵

守行业标准和客户的技术要求。在产品销售后的约定质保期内(根据客户要求不

同,通常为 6 至 18 个月),如果公司产品在业主实际运营中出现质量问题,公

司需根据合同约定予以维修或更换部件,甚至会出现业主向公司索赔的情况,不

仅会增加公司的成本,而且还会对公司的品牌声誉、市场拓展、经营业绩等产生

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客户非常重视项目的安全运行情况,一旦公司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不仅会大大削弱客户对公司的认可程度,而且对公司未来

承揽项目将产生较大影响,进而严重影响公司业绩。

(六)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对于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要求高,项目管理人

员不仅需要具备技术、管理、沟通能力等多方面综合素质,还需要有发掘机会、

拓展市场的综合能力。合格项目经理的培养需要很长时间,若出现关键岗位人员

流失,容易造成订单获取不足、项目延期、质量不达标,以及与业主沟通不畅等

问题,进而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天然气液化等行业发展迅速,使得市场和

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管理人员队伍的稳定性面临较大挑战。受发展前景、薪酬、

福利、工作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造成人才队伍的不稳定,从而给公司经营

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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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分包风险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尽管公

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合同的要求,审慎选择分包商,并加强对

分包商的动态管理和技术指导,但如果分包商管理不到位,建造质量或建造进度

等不能满足业主或项目的要求,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八)专业人才短缺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是专业技术密集的行业,近年来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迅速,虽然

我国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专业的技术人才和项目管理人才仍然非常缺乏。行

业内企业通过引进人才来提升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但由于引进人才彼此之间存

在文化、语言、管理等方面的差异,进而影响引进人才的融合程度和管理效率。

如公司无法弥补专业人才短缺的不利影响,公司的业务将受影响。

(九)客户违约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国际知名的油气开发公司、矿业开采公司以及为其提供开

发设施设计和配套设施的总包商和专业承包商等,由于行业特性,客户比较集中。

公司承接项目的订单金额较大,为保证产品按期交付给客户,公司需要提前准备

人力、场地、设备和材料;同时由于公司受到生产能力和场地的限制,无法同时

承接较多项目,一旦单个重要客户取消订单,或客户自身经营出现问题,将对公

司产生较大影响。

(十)管理风险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的内设部门

和人员将不断增加。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现有研发、生产、营销、服务保

障、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能力,从而使公司管理能力与公司的快速成长

相适应。若不能较好的解决以上问题,将难以支撑公司的快速成长。

(十一)政治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来源于国际市场,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的海洋油气开发公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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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矿业开采公司等,其投资项目遍布世界各地,其中某些国家和地区处于政治体制

和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政治不稳定性。若项目所在地出现

动乱、政变、战争或国际局势紧张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可抗拒的情形,会

直接影响客户在该地区的投资项目,进而对公司在该地区的项目承接和实施产生

不利影响。

(十二)工程施工余额较高的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公司工程施工余额较高,公司工程施工余额

分别为 12,066.35 万元、7,814.17 万元、34,385.06 万元和 22,182.24 万元。公司的

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工程施工业务,公司根据实际完工进度核算每个会计期间已

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并根据结算手续确认债权(应收账款)。由于公司的债权结

算须由业主进行确认,其审批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周期较长,在此期间持续施工

完成的工程量与结算进度存在差异,实际发生成本、确认毛利与工程结算的差额

计入“存货—工程施工”,上述情形符合行业特点。但如果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

量过大将会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

(十三)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博迈科被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部门联合认定为高

新技术企业,报告期按照 15%的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到期后,公司及子公司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自身条件变化而导致其不再享受上述税

收优惠,公司所得税费用将会上升,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

(财税[2003]46 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

退税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249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

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天津博迈科向列明的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签署的购销合同所涉及的

海洋工程结构物,在销售时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管理办法。若未来相关增

值税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会面临成本增加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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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生产成本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成本包括材料成本和分包成本。公司使用的主要材料为钢材、焊材、

涂料以及各类设备。尽管公司在项目投标报价前通过询价的方式估算材料成本,

但如果投标报价和项目实施时间间隔过长或原材料采购周期过长,可能导致原材

料采购价格因市场价格剧烈波动而超出预期,从而造成公司盈利能力下降。此外,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需配备大量人员,同时会将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公司以外的其

他公司完成,分包成本中人工成本是主要部分。如果材料成本和劳动力价格大幅

上升,公司的施工成本也随之增加,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签署的对公司业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

合同情况如下:

1、销售合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中标尚未履行的、或正在履行的合同剩余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的重大合同具体如下:

序 初始合同金

合同对方 合同内容 签署日期

号 额

UZ8451 ZADCO

Leighton Contracting 1,424.92

1 Accommodation &Utilities 2013.07.01

(Abu Dhabi)LLC 万美元

Project

32,656.28

2 YAMGAZ YAMAL LNG PROJECT 2014.07.28

万美元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新增中标项目 Lower Fars,合同甲方为 Petrofac

Emirates LLC.,中标金额为 1,870 万美元。

2、采购及分包合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签订尚未履行的、或正在履行的剩余金额

300 万元以上的分包合同如下:

序 合同对方 合同内容 初始合同金额 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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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atstone project LNG

哈里伯顿(中国)能 2014.09 至

1 plant-module fabrication 1,451.35 万美元 2014.09.26

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09

OSBL 管线压力测试

Wheatstone project LNG

赢科(上海)建筑工 2014.10 至

2 plant-module fabrication 3,659.43 万元 2014.10.15

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6.10

OSBL 模块保温安装

ALE Wheatstone project LNG

2015.9 至

3 HeavyLift(Singapore) plant-module fabrication 521.52 万元 2015.09.30

2016.10

pte ltd OSBL 模块运输装船

ALE

YAMAL LNG Project 模 2015.10 至

4 HeavyLift(Singapore) 2,603.72 万元 2015.10.28

块运输装船 2016.10

pte ltd

ALE Upper Zakum 750 Island

2015.10 至

5 HeavyLift(Singapore) Surface Facilities Project 506.87 万元 2015.10.28

2016.10

pte ltd 模块运输装船

上海赫燕保温工程 YAMAL LNG Project 模 2015.10 至

6 7,024.34 万元 2015.12.01

有限公司 块保温安装 2016.10

乌拉尔俄罗斯设计 YAMAL LNG Project 设 2014.11 至

7 175.12 万美元 2014.11.13

院 计和技术文件审核 2016.09

3、借款(担保)合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总金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借款

合同及其对应的担保合同如下:

2010 年 12 月 28 日,天津博迈科与中国银行天津滨海分行签署合同编号为

津中银司 RL2010027 滨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天津滨海分行同

意向天津博迈科提供贷款共计 20,000 万元,贷款期限 84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

算。(1)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签订编号为津中银司 RL2010027 滨海-B 的

《保证合同》;(2)以公司名下土地、房产进行抵押,并签订编号为津中银司

RL2010027 滨海-D1 的《抵押合同》;(3)以天津博迈科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

地一期工程的土地、房产以及二期工程的土地进行抵押,并签订编号为津中银司

RL2010027 滨海-D2、津中银司 RL2010027 滨海-D3 的《抵押合同》;(4)以

天津博迈科生产辅助楼、涂装工场及全部土地为抵押,并签订编号为津中银司

RL2010027 滨海-D6 的《抵押合同》。

2015 年 5 月 22 日,博迈科股份与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签署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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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TJHZD 流贷 2015006 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

同意向博迈科提供贷款共计 3,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5 年 5 月 22 日到 2016

年 5 月 21 日。担保方式为:由天津博迈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签订编号为 TJHZD

高保 2015004 的《保证合同》。

同日,天津博迈科与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签署合同编号为 TJHZD 流

贷 2015007 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同意向天津博

迈科提供贷款共计 3,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5 年 5 月 22 日到 2016 年 5 月 21

日。合同的担保方式为:由博迈科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签订编号为 TJHZD

高保 2015005 的《保证合同》。

(二)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除上述对子公司天津博迈科的担保外,公司无对外

担保事项。

(三)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

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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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或联系人

天津经济技术开

吴章华、彭莉、杨慧

发行人 发区第四大街 14 022-66219991 022- 66299900-6615

西藏自治区拉萨

保 荐 人 秦洪波、铁维铭、封

市柳梧新区察古

( 主 承 010-88091397 010-88091796 江涛、郭鑫、郑乐融、

大道 1-1 号君泰国

销商) 万琳

际 B 栋一层 3 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

律 师 事

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010-59572288 010-65681838 李娜、赵芙菊

务所

SK 大厦 36/37 层

北京市西城区阜

会 计 师 成门外大街 22 号

010-66001391 010-66001392 郁向军、王英航

事务所 外经贸大厦

920-926

天津开发区广场

资 产 评

东路 20 号滨海金 022-23195295 022-23559045 匡向北、魏朝辉

估机构

融街 E6505 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

股 票 登 陆家嘴东路 166 号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记机构 中国保险大厦 36

上海市浦东南路

拟 上 市

528 号 证 券 大 厦

的 证 券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上海证券交易

交易所

所)

二、本次发行上市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时间: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11 月 7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6 年 11 月 9 日

申购日期: 2016 年 11 月 10 日

缴款日期: 2016 年 11 月 14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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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保荐书;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招股意向书摘要公告之日起,投资者于下列时间和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文件查阅地点:

1、公司: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 14 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022-66219991 022-66299900-6615(FAX)

联 系 人:吴章华、彭莉、杨慧英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17 层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8091780 010-88091790 (FAX)

联 系 人:秦洪波、铁维铭、封江涛、郭鑫

1-2-1-40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摘要》之盖章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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