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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 O 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16 年 11 月 22 日)
一、会议时间:2016 年 11 月 22 日(周六)下午 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11 月 22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美和园东区 2 号楼一层公司第四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二)
五、会议登记时间:2016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9:30—16:30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选举现场投票监票人。
(三)宣读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五) 会议休会,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六) 会议复会, 宣布表决结果。
(七) 请见证律师对会议情况发表法律意见。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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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经公司审核,符合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其他出席人员可
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二、与会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进入会场后,应按照会务安
排及次序就座。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打
断与会人员的正常发言以及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会务组有权予以制止
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发言顺序按持股数量排列。
四、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等
内容,超出此限的大会组织方有权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格,董事、总经理、监
事或应答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五、股东对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可采取口头发言或书面形式,
但口头发言时间应服从大会会务组安排。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扰其它股东的表决。
七、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投票时,
表决分为赞同、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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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监事李泽民先生向公司提出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
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提名杨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候选人,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候选人简介如下:
杨颖女士,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金
融专业。 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佳联香港有限公司商务代表职务;2002
年 5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北京东方欣博通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商务经理职务;
2010 年 8 月至今,历任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等职务。
杨颖持有本公司股票 7 万股,持股比例 0.062%,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监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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