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地B: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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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 B 公告编号:2016-130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依据日常经营及项目开发资金需求情况,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控

股”,公司持有其 77.36%股份)及其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新增借款额度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

(¥1,200,000,000.00),其中:公司拟新增借款额度 2 亿元;宝湾控股及其子公

司拟新增借款额度 10 亿元。

上述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以实际用款时间为准,到期还本,按季度付息。

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按现行银行同

期人民币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利息总额不超过 10,170 万元。

2、南山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1.79%的股份。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宝湾控股: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注册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赤湾石

油大厦 14 楼 1425 房,法定代表人为王世云,注册资本为 250000 万元,经营范

围:投资物流行业、商贸行业及相关投资咨询,仓储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国内

货运代理,货物装卸、分拣业务,物流信息、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以上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与南山集团分别持有宝湾控股 77.36%和 22.64%的

股份。

3、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通讯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南山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上

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田俊彦、张建国、陈洪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余 8 名董

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1

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山集团:成立于 1982 年 9 月,注册资本 9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胡建华,企

业注册号 440301501121470,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1618832976,住所为深圳市

南山区蛇口赤湾港赤湾大厦,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

上市),主营业务: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相应发展工业、商业、房地产和

旅游业。保税场库经营业务,保税项目包括(纺织品原料、钢材、木材、轻工业

品、粮油食品、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电子电器产品、五金矿产、土特产品、工

艺品、造纸原料、化肥、化工原材料)。在东莞市设立分支机构。

主要股东:招商局(南山)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

省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香港黄振辉投资有限公

司、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和银川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36.52%、

26.10%、23.49%、7.83%、3.92%、1.64%和 0.50%。

财务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256.01 亿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 82.98 亿元,营业收入 72.6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8.81 亿

元。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275.3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4.88

亿元,营业收入 63.5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34 亿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南山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1.79%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新增与南山集团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

(¥1,200,000,000.00),其中:公司拟新增借款额度 2 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宝湾控股及其子公司拟新增借款额度 10 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

上述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以实际用款时间为准,到期还本,按季度付息。

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按现行银行同

期人民币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利息总额不超过 10,170 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借款金额(万元) 期限(年) 利率 预计总利息(万元)

1 石油基地 20,000 1 4.35% 870

2 宝湾控股及其子公司 100,000 - - 9,300

其中:宝湾控股 50,000 1 4.35% 2,175

子公司 50,000 3 4.75% 7,125

合计 120,000 10,170

2

本次申请的借款额度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及宝湾物流园

项目开发及进展需要在该额度授权范围内进行提款。若在有效期内提前还款,可

将额度释放重新借款,保证有效期内向南山集团申请的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

拾贰亿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即

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利率:4.35%、一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利率:4.75%)。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协议,待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公司、宝湾控

股及其子公司将与南山集团签署相关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目前公司的资金及项目进展情况,本次借款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宝湾

控股新项目投资储备。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

基准利率,不存在大股东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南山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4,578 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

通讯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

借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率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本次

交易的非关联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

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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