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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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6-74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6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

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

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

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文详见巨潮

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度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

构,对公司财务年报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年度审计费用 33 万元,其中:财务

业务审计费用 2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8 万元,聘期一年。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该项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

董事对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

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推土机、

装载机、压路机、吊管机及系列产品和配件的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

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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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凿岩设备、平地机、起重设备、叉车、拖拉机的

销售。冶金机械、环保机械、矿山机械、专用车辆设备及配件的生产与销售。

现修订为: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建筑工程机械、

农业机械、冶金机械、环保机械、矿山机械、专用车辆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

销售、租赁、维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9800 万股,

分别是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0.0005%,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97,999,1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99.9995%。

现修订为: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9800 万股,全部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原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公司股东大会对下列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

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1、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

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

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

价达到或超过 20%的;

3、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公司的债务;

4、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5、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

知。公司公告股东大会决议时,应当说明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所持

股份总数、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的比例和表决结果,并披露参加表决的前十大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上述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

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现修订为: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发布股东大会

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公告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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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时,应当说明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社会

公众股股份的比例和表决结果,并披露参加表决的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

和表决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

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详见巨潮

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

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文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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