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 B 公告编号:2016-071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8812 万元,
截止 9 月末,实际发生 29053.4 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年度公司拟新增 7750 万
元,增加后,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4656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此交易已提交 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吕红
献、周勇强、叶宇昕、虞文飚、范爱军、邓刚回避了表决,经五名非关联董事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并发表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
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
票权。
单位:万元
关 2016 年预计金额 2016 年 1-9 月的实际
联 发生额
按产品或
交
劳务等进 关联人
易 年初已 本次预 占同类交 发生金 占同类交
一步划分 总计
类 获审批 计增加 易比例 额 易比例
别
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500 2500 4000 3.20% 1949 1.77%
采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450 0 450 0.36% 224 0.20%
购 其所属企业
商 重庆北方建设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3800 3500 7300 5.83% 5348 4.84%
品
租赁费 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250 250 0.20% 170 0.15%
及
接 担保费 重庆南方摩托车有限公司 110 0 110 0.09% 0 0.00%
受 重庆建设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 0 200 0.16% 141 0.13%
劳 检测费
务 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5 0 5 0.00% 0.4 0.00%
小计 6065 6250 12315 9.84% 7832.4 7.09%
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0 1500 1500 1.12% 728 1.16%
零部件产
销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成品 31747 0 31747 23.67% 19796 31.65%
售 其所属企业
商
出租库房 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0 0 1000 0.75% 697 1.11%
品
小计 32747 1500 33747 25.53% 21221 33.94%
合计 38812 7750 46562 29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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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新增关联交易的说明:
1、增加公司与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 4250 万元,其中向其采购零部件
增加 2500 万元,销售原材料增加 1500 万元,系因毛坯加工供应商结算方式改变所致;向其
租赁场地及设备 250 万元,系因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2、增加公司与重庆北方建设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 3500 万元,系因公司
增加实验设备采购所致。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建设机电)
1、注册资本 18030 万元人民币,注册号 915001133556474283,法定代表人为李华光,
注册地为重庆市巴南区建设大道 1 号 2 幢,经营范围:摩托车、汽车零部件、配件、机械产
品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工装模具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的技
术服务;研发、生产、销售:摩托车发动机、汽车发动机、机电产品、家用产品、自行车、
舷外机、电动车、电动轮椅、环保产品、车用空调器及其配件;车用空调及其配件维修;货
物进出口。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72498 万元,净资产 7755 万元,主营业务收
入 19630 万元,净利润 -6966 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建设机电为兵装集团全资子公司,其在资产规模和业务发展规划等方面
为建设机电履约能力提供了保障,建设机电具有实际承担相关业务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能
力。
(二)重庆北方建设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外贸公司)
1、注册资本 6037.80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 500000000008256;法
定代表人为于江;注册地为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 47 号;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7245 万元,净资产 4384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8540 万元,净利润-461 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同一控股股东之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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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约能力:外贸公司为建设机电全资子公司,拥有进出口经营资格,其具备履约能
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向建设机电采购空调零部件,定价政策:以公平市价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2、向外贸公司采购设备,定价政策:以公平市价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3、向建设机电出租库房,定价政策:以公平市价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4、向建设机电租赁场地、设备等,定价政策:以公平市价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以上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控
制产品质量,有效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选择上述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一方面
基于历史合作良好,另一方面受地域影响,上述公司住所多数距本公司住所较近,可节约采
购和销售的运输成本,再次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和资信情况较为清楚。
以上交易均是以市场价格为参照进行的公允交易,无损害公司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
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有相关的法规及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6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继续按原相关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
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利益。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
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交易的书面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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