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编号:2016—041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
通知和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
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祝丹宁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刘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与陈伟洪签订《关于终止<股份认购协议>的协议》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
“工大高总”)、彭海帆等 40 名特定对象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并于同日分别与工大高总、宁波兴远联融投资中心(以下简称“宁波
兴远”)等 10 名特定对象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2016 年 5 月 3 日,公司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向彭海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证监许可
[2016]947 号),详见公司 2016 年 5 月 4 日于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汉柏科技 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汉柏科技成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已完成向工大高总、彭海帆等 40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并
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公司尚未完成向工大高总、宁波兴远等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7,275,614 股 A 股股票以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3,051.75
万元。
公司本次配套融资的特定对象之一陈伟洪,原计划以现金 8,800.00 万元认购
14,545,454 股公司股份。公司获悉,陈伟洪由于自身原因全部放弃本次认购,经
公司与陈伟洪初步友好协商,公司与陈伟洪签订《关于终止<股份认购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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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如下:
1、双方同意并确认,自《关于终止<股份认购协议>的协议》生效之日起终
止公司与陈伟洪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涉及的合作内容及事
项不再继续履行。
2、双方同意并确认,《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后,除《股份认购协议》另有约
定,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约定的须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
与责任,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钱款、费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景杰、何显峰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吕占生、徐艳华事前认可了前述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 2014 年及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红
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拟对其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红博新天地购物中心有限公
司进行吸收合并。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
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设立配套募集资金帐户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
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彭海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947 号),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完成
了向彭海帆等 40 名股东发行股份并登记托管手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向银行申请设立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后及时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该专项账户仅用于管理存储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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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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