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165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回复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355 号](以下简称“《反馈
意见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
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研究与
落实,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说明与答复,现根据要求公开披露反馈意见答
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答
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
材料。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