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10 月 13 日、10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相关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公告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转让及控制
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6-045),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356,000,000 股股份(对应股份比例约 29.97%)
转让给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权益变动事宜。本次交易后续还需经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向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相
关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16 年 10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除上述事项外: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
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2016 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公司 2016 年 1-9 月预计的经营业
绩情况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净利
润变动区间为 2,806.34 万元至 4,810.87 万元;变动幅度为-30.00%至 20%。公
司预计三季报所公告的 2016 年 1-9 月经营业绩较半年报的预计情况不会存在较
大差异;
3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