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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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在公司办公楼 324 会议室召开了公司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有 20 名,持有或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261,560,2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53%。

其 中 : 出 席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13 名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179,030,791 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2,529,463 股。

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0,261,0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7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

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258,881,2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8%;反对票 16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票 47,582,03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反对票 161,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票 258,881,2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8%;反对票 16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票 47,582,03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反对票 161,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

2.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品种及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258,881,2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8%;反对票 16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票 47,582,03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反对票 161,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

2.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81,298,0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81%;反对票 16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票 47,582,03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反对票 161,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

2.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票 258,881,2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8%;反对票 16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票 47,582,03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反对票 161,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

2.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258,881,2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8%;反对票 16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票 47,582,03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反对票 161,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

2.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票 258,881,2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8%;反对票 16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票 47,582,03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反对票 161,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

2.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赞成票 258,881,2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8%;反对票 16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票 47,582,03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反对票 161,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258,881,2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8%;反对票 16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票 47,582,03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反对票 161,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

4、《关于选举 6 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志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黄志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黄志明先生

获得选票 246,966,8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67,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6%。

4.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冯克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冯克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冯克敏先生

获得选票 246,966,8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67,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6%。

4.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罗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罗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罗珉先生获得

选票 246,966,8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

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67,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6%。

4.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永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杨永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杨永林先生

获得选票 246,966,8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67,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6%。

4.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思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周思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周思伟先生

获得选票 246,966,8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67,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6%。

4.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杜晓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杜晓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杜晓峰先生

获得选票 246,966,8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67,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6%。

5、《关于选举 3 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5.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冯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冯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冯俭先生

获得选票 249,484,5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8%,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185,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7%。

5.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双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李双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双海

先生获得选票 249,484,5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8%,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185,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7%。

5.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王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砾先生

获得选票 249,484,5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8%,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185,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7%。

6、《关于选举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宏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张宏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张宏鹰先生获得选票 249,484,5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38%,当选有效。

6.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于兰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张于兰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张于兰女士获得选票 249,484,5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38%,当选有效。

6.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丽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杨丽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杨

丽女士获得选票 249,484,5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5.38%,当选有效。

7、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258,881,2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8%;反对票 16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票 47,582,03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反对票 161,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票 2,517,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

三、相关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黄志明、冯克敏、罗珉、杨永林、

周思伟、杜晓峰、李双海、冯俭、王砾;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为:王斌、

张宏鹰、张于兰、杨丽、龚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简历

见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1 日。

上述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监事中最近二年内

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荣律师、贾芳菲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黄志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生,

高级经济师。2010 年 4 月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现任四川省

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成都市人大代表、茅以升科技教育

基金会委员、新筑投资董事长、瑞迪医疗董事、新筑路业董事、新筑

股份董事长。

黄志明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116.8228 万股股

份,持有控股股东新筑投资 80.1%的股权,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董事

任职资格。

(2)冯克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生,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筑股份副总经理、新筑混凝土机械执

行董事、合肥新筑执行董事;现任新途科技董事长、新筑投资董事、

新筑股份董事、总经理。

冯克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2.1 万股股份,持有控股股东新筑投

资 14.9%的股权,持有控股股东新筑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新津新联 60%

股权,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3)罗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生,教

授。1995年被评为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四川

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专业毕业后任教,曾任西南财

经大学工业经济系企业管理教研室副主任、主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

管理学院副院长、西南财经大学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新筑股份独立董

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成都中联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筑股份董事。

罗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4)杨永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66 年,

西南交通大学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西南交通大

学经管学院 MBA,北京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教授级高工。

历任大同机车厂设计处副处长、厂长办公室副主任、厂部副总工程师,

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

二七机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西南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高级顾问。现任新筑股份董事长高级顾问。

杨永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5)周思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

MBA、博士研究生。曾任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现任新途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新途科技董事、奥威科技董事、

新筑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周思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5 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6)杜晓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工程咨询(投资)工程师。曾任

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融资部副经理;现任新筑股份副总经理、新筑

股份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新途科技董事、奥威科技董事。

杜晓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5 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7)冯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管

理学博士。第十三届成都市政协委员。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 管理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

会委员、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筑股份独立董事。

冯俭先生与持有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8)李双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

管理学(财务管理方向)博士,副教授。历任河北农业大学助教、讲

师、副教授,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与公司金融系副主

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筑股份独立董

事。

李双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9)王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生,法

学硕士。曾任中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

司法律部总经理、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合伙人、四川汇源光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观韬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新筑股份独立董事。

王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二、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王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本

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筑股份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眉山新筑

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新筑精坯执行董事。

王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5 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2)龚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生,本

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

师、高级政工师。2007 年 12 月到 2010 年 2 月,就职于四川久大

盐业集团公司,任专项审计监察。2010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新筑股

份,历任审计员、审计一室主任、审计监察部部长助理等职务,现任

新筑股份监事、审计监察部部长、奥威科技财务总监。

龚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3)张宏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生,大

专学历。曾任新筑股份财务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新筑投资监

事、新筑股份监事、财务部副部长、成都新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

张宏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 万股股份,持有控股股东新筑投资

5%的股权,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4)张于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生,

大专学历。曾任新筑股份市场部部长、营销部副部长、新途科技董事;

现任新筑股份监事、总经理助理。

张于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45 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5)杨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2 年生,

大专学历。2001 年至今就职于新筑股份,曾任新筑股份工程构件事

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筑股份工程构件事业部总经理。

杨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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