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4 19: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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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0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接

到持股5%以上股东单宇先生的增持计划通知,单宇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以及对当前股价走势的合理判断,计划未来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

单宇先生2016年9月27日、28日、29日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13,748,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银邦股份关

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银

邦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7)。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6年10月14日,单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962,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1、增持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单宇先生。

本次增持前,单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748,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6%。

2、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3、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增持数量 增持前持股 增持后持股 增持后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 (股) (股) 比例(%)

单宇 1,962,813 63,748,792 65,711,605 7.9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有关事项的说明:单宇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将在增持股票之日起法定规定的时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单宇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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