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威海广泰”或“公司”)保荐机构,对威海广泰使用 2011 年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 年 5 月 17 日“证监许可[2011]718 号”文核准,
威海广泰于 2011 年 7 月 27 日完成了公开增发工作,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280,159 股,每股发行价格 20.06 元。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66,999,989.5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
为 437,867,209.38 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德”)对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11 年 8 月 2 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
4-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
下三个项目:
序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1
1 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 27,286.72
2 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 9,000.00
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
3 7,500.00
造项目
合 计 43,786.72
截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142,410,948.68 元,余额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单位:元
开 户 银 行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威海 1614028429200136177 59,372,827.02
高端空港装备
经开支行
及专用装备制
造羊亭基地项
威海市商业银行
48,901,485.12 目
股份有限公司鲸 98104201200000000002
园支行
国家空港地面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
9,455,007.04 备工程技术研究
限公司威海高新 229912045263
中心技术改造项
支行
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 中卓时代消防
限公司威海张村 401006800018010017644 24,681,629.50 装备技术改造
支行 项目
合计 - 142,410,948.68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年10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6年
10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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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拟使用总额不超
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
集资金专户。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约 435 万元以上(按银行 4.35%的基准贷
款利率 12 个月计算)的利息支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
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
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
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
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2011 年公
开增发募集的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姚焕然、孟祥凯、仝允桓发表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董事会使用该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本次公开发行
过程中募投项目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威海广泰前次已到期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的归还凭证、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文件、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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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独立意见等文件,本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
有助于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最近十二个月未进
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
法权益;
3、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威海广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赛辉 胡 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