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6-064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2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非公开发行 20,737,327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26.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39,999,995.0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0,279,257.75 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 SD04-0004 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安排,本
次募集资金由公司使用其中 15,000 万元对全华时代进行增资,将用于全华时代无
人机新建项目,公司对该部分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6年10月10日,上述1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合
计为97,776,222.84元,余额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单位:元
开 户 银 行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备注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 全华时代无人机新
817810401421001293 97,776,222.84
限公司鲸园支行 建项目
- 97,776,222.84
合 计 -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实际募集资金金
募投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余额
额
全华时代无人机
150,000,000.00 52,223,777.16 97,776,222.84
新建项目
合计 150,000,000 52,223,777.16 97,776,222.84
(二)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无。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厂房改造和生产设备的采
购工作,根据项目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的投
资于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所购买的产品限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详情如下: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其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上述投资
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
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该产品的到期日早于决议的有效期。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决议有效
期的终止日。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且
随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产品的名称、
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本金有充分保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投资产品收益率也会因此受市场波动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具
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③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公司内部决策情况
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同
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为
万 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九章的有关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为: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及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时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
及审批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现金管理的范围、期限、归口管理部门的确定及风险控
制措施的有效落实能够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按现金管理的总额度履行相应地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监事会发表意见为: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前提下能够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监事会可以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本次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未发现损害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为:
本次威海广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公司内部相
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规定。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威海广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关于威海广
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和《威
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