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6-07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
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通知,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余
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浙 0110 执保 996 号》,其持有的公司
65,255,6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执行轮候冻结。本次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冻结起始日为 2016 年 10 月 13 日,冻结期限为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65,255,65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7.49%,本次司法冻结后,广厦建设累计被质押(冻结)股份为 65,255,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其中:冻结股份 45,255,650 股,质押股份 20,000,000
股,轮候冻结股份 65,255,600 股。
广厦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
的控股子公司。广厦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26,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7.43%,因此本次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经向广厦建设了解,广厦建设目前正在积极处理此事,争取尽快解除上述司
法冻结,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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