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6-160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屈鸿京先生召集,于 2016 年 10 月 9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5 时至 6 时在公司小会议
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占公司全体监事的 100 %,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屈鸿京先生主持,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以书
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选举屈鸿京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0 月 14 日
附:《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屈鸿京,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
供职于深圳市新欣软件公司、深圳市多媒体有限公司、深圳市万国软件公司。2003
年就职于长亮科技,先后担任工程师、系统架构师等职务。2010 年 8 月当选长
亮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2013 年 9 月至今,当选长亮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主席,任期三年,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研发中心技术总监。
屈鸿京先生持有公司 2.5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章程》第 95 条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